实验猴号延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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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猴号延期公告

项目名称 实验猴 项目编号 FS-BX-(略)号
公告开始日期 (略) 公告截止日期 (略)
采购单位 深 (略) 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30%货款;货到验收合格收到符合要求的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70%尾款
联系人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联系电话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签约时间要求 成交后3个自然日 到货时间要求 签约后30个工作日
预 算 (略).0
收货地址 (略) (略) 光明生命科学园D座
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采购商品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所属分类
实验猴 5 实验用动物
品牌
型号
品牌2
型号
品牌3
型号
预算 (略).0
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1.恒河猴/雄性:外观:无残疾;神经系统:无身体震颤、麻痹等症状;眼睛:无独眼或瞎眼;耳:耳道无分泌物溢出,耳廓里无缺损;鼻:无浆液性、粘液性及脓性分泌物渗出;牙齿:整洁,排列整齐,无龋齿;皮肤:无创伤、脓疮、疥癣、湿疹;四肢:无骨折、变形,四肢健全无残缺;胃肠道:无呕吐、腹泻、便秘,肛门周围被毛洁净,无尿便污染物;综合状况:呼吸、心跳正常;用药记录:动物发货前2个月内无任何用药记录;无用药及创伤性实验史。年龄2岁~4岁,体重3kg~6kg,无刻板行为。月龄5个月前无母婴隔离,需群养,群养笼的体积不小于0.4立方米、群养笼不小于长6.6米X宽3.3 米x高3.3米 2.病毒检测项目:病毒检测由VRLLaboratories-China, Suzhou来检测,并出具B病毒(BV)、猴逆转录D型病毒(SRV)、猴免疫缺陷病毒(SIV)、猴T细胞趋向性病毒I型(STLV-1)均为阴性的检测报告; 3.病原菌检测项目:沙门菌、志贺菌均为阴性; 4.寄生虫检测项目:体外寄生虫、弓形虫、体内寄生虫均为阴性; 5.结核检测项目:发货前皮试检测不少于两次,且结果均为阴性。 6.保证实验猴为人工繁育子二代及以上,符合实验动物标准 7.需将实验猴运至我方指定地点交货,并承担相关的包装和运输费用; 8.提供实验猴档案(个体档案和群体档案)、动物质量合格证、检疫报告。 9.实验猴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死亡由相应的卖方承担,卖方应在30日内根据约定的数量及质量要求补齐实验猴(在取得林业部门同意运输的行政许可并预订航班顺利的前提下),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10.需在发货前发送血清至苏州 (略) 进行动物的BV、SIV、SRV、STLV-1;TB(皮试)检测,并从中挑选阴性合格的实验猴发货。发货前需进行三次皮试,每次间隔时间至少为14天;每次检测结果以视频或照片方式发给我方,在皮试后需连续三天发送照片。 11.实验猴到达收货方3天内如因动物质量问题发生猝死的情况、45天内发现有任何不符合合同内实验猴质量要求,原则上TB(伽马干扰素检测)阳性的实验猴或者死亡实验猴(实验猴死亡需接收货物的当天确认),我方有权选择向卖方拒付100%该只实验猴货款或由卖方负责及时重新补偿提供相应的实验猴;体内外寄生虫及细菌为阳性的实验猴,视实际治疗至符合本合同规定实验猴质量要求所发生的费用,我方和卖方各自承担50%。 12.卖方收到预付款后,需及时提供符合要求的实验猴并做好发货前检疫工作。卖方需提供足够的备选猴(数量高于订单量的50%以上),我方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进场挑猴或远程视频挑猴;交货45天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我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3.卖方未能按时交货,每迟延一日,卖方应当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我方的损失,我方有权直接从未支付的货款中扣除上述约定的违约金,不足部分由卖方另行支付,且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因卖方原因,我方解除或提前终止合同的,卖方应在收到我方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我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 14.收到实验猴后进行为期 45 天隔离检疫,在检疫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合同内动物质量要求(以第三方(VRL)的检测报告为依据),原则上TB(皮试) 阳性的实验猴或者死亡实验猴,需第一时间确认。阳性动 (略) 死,并取样送检(一般送检苏州 (略) ),其余实验猴再次送检伽马干扰素检测,隔离检疫期顺延至60天,超出规定隔离检疫期外饲养费由卖方负责;送检费 (略) 死动物费用由卖方承担; (略) 死动物由卖方再次补充。若再次送检结果仍出现阳性时,整批动物无条件退回卖方,退换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支付。在隔离检疫期间所产生的饲养检疫费用由卖方承担,饲养费用为100元/只/天。 供应商如有以下任一行为,采购单位有权取消或变更采购结果,且中标供应商需承担违约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或虚假供货的: (2)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拖延或弃标、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3)不按竟价要求或合同约定履约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规定的。 因(略)方原因导致采购合同未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签订,每逾期一日收取采购公告标示的预算总价3%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预算总价的30%。
售后服务

报价地址:http://**
项目名称 实验猴 项目编号 FS-BX-(略)号
公告开始日期 (略) 公告截止日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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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1.恒河猴/雄性:外观:无残疾;神经系统:无身体震颤、麻痹等症状;眼睛:无独眼或瞎眼;耳:耳道无分泌物溢出,耳廓里无缺损;鼻:无浆液性、粘液性及脓性分泌物渗出;牙齿:整洁,排列整齐,无龋齿;皮肤:无创伤、脓疮、疥癣、湿疹;四肢:无骨折、变形,四肢健全无残缺;胃肠道:无呕吐、腹泻、便秘,肛门周围被毛洁净,无尿便污染物;综合状况:呼吸、心跳正常;用药记录:动物发货前2个月内无任何用药记录;无用药及创伤性实验史。年龄2岁~4岁,体重3kg~6kg,无刻板行为。月龄5个月前无母婴隔离,需群养,群养笼的体积不小于0.4立方米、群养笼不小于长6.6米X宽3.3 米x高3.3米 2.病毒检测项目:病毒检测由VRLLaboratories-China, Suzhou来检测,并出具B病毒(BV)、猴逆转录D型病毒(SRV)、猴免疫缺陷病毒(SIV)、猴T细胞趋向性病毒I型(STLV-1)均为阴性的检测报告; 3.病原菌检测项目:沙门菌、志贺菌均为阴性; 4.寄生虫检测项目:体外寄生虫、弓形虫、体内寄生虫均为阴性; 5.结核检测项目:发货前皮试检测不少于两次,且结果均为阴性。 6.保证实验猴为人工繁育子二代及以上,符合实验动物标准 7.需将实验猴运至我方指定地点交货,并承担相关的包装和运输费用; 8.提供实验猴档案(个体档案和群体档案)、动物质量合格证、检疫报告。 9.实验猴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死亡由相应的卖方承担,卖方应在30日内根据约定的数量及质量要求补齐实验猴(在取得林业部门同意运输的行政许可并预订航班顺利的前提下),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10.需在发货前发送血清至苏州 (略) 进行动物的BV、SIV、SRV、STLV-1;TB(皮试)检测,并从中挑选阴性合格的实验猴发货。发货前需进行三次皮试,每次间隔时间至少为14天;每次检测结果以视频或照片方式发给我方,在皮试后需连续三天发送照片。 11.实验猴到达收货方3天内如因动物质量问题发生猝死的情况、45天内发现有任何不符合合同内实验猴质量要求,原则上TB(伽马干扰素检测)阳性的实验猴或者死亡实验猴(实验猴死亡需接收货物的当天确认),我方有权选择向卖方拒付100%该只实验猴货款或由卖方负责及时重新补偿提供相应的实验猴;体内外寄生虫及细菌为阳性的实验猴,视实际治疗至符合本合同规定实验猴质量要求所发生的费用,我方和卖方各自承担50%。 12.卖方收到预付款后,需及时提供符合要求的实验猴并做好发货前检疫工作。卖方需提供足够的备选猴(数量高于订单量的50%以上),我方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进场挑猴或远程视频挑猴;交货45天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我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3.卖方未能按时交货,每迟延一日,卖方应当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我方的损失,我方有权直接从未支付的货款中扣除上述约定的违约金,不足部分由卖方另行支付,且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因卖方原因,我方解除或提前终止合同的,卖方应在收到我方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我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 14.收到实验猴后进行为期 45 天隔离检疫,在检疫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合同内动物质量要求(以第三方(VRL)的检测报告为依据),原则上TB(皮试) 阳性的实验猴或者死亡实验猴,需第一时间确认。阳性动 (略) 死,并取样送检(一般送检苏州 (略) ),其余实验猴再次送检伽马干扰素检测,隔离检疫期顺延至60天,超出规定隔离检疫期外饲养费由卖方负责;送检费 (略) 死动物费用由卖方承担; (略) 死动物由卖方再次补充。若再次送检结果仍出现阳性时,整批动物无条件退回卖方,退换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支付。在隔离检疫期间所产生的饲养检疫费用由卖方承担,饲养费用为100元/只/天。 供应商如有以下任一行为,采购单位有权取消或变更采购结果,且中标供应商需承担违约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或虚假供货的: (2)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拖延或弃标、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3)不按竟价要求或合同约定履约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规定的。 因(略)方原因导致采购合同未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签订,每逾期一日收取采购公告标示的预算总价3%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预算总价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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