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防洪评价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第1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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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防洪评价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第1次变更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防洪评价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第1次变更)

发布时间: 2024-10-27 17:14

项目编号: JSGK#FW

采购(预审)公告
变更公告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防洪评价服务供应商入围
项目编号 JSGK#FW
采购方式 招标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防洪评价服务供应商入围进行入围招标。确定8名入围供应商,不足8名按实际数量入围。主要内容为:防洪评价服务,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编制防洪评价报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取得批复文件。
采购人
采购人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志炜 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
采购代理 江 (略)
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人电话 025-#
标段信息1
标段名称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防洪评价服务供应商入围 标段编号 JSGK#FW-0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采购文件费用(元) 0
(略) 址 江 (略) (略) (http://**:#/),江苏省 (略) (http://**)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提供本次招标的相关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1-2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具备水利行业(城市防洪、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1-3 )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应 (略) 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 2 )财务要求: 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仅 (略) 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 ( 3 )业绩要求: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具有水运工程防洪评价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及防洪评价报告批复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清晰体现业绩特征。 ( 4 )主要人员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 4-1 )具备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2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担任过水运工程防洪评价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合同及防洪评价报告批复文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内须能明确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4-3 )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缴纳社保的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 5 )其他要求: /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 ) 或“中国执行 (略) ” ( http://**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被江苏 (略) 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 拒绝再次注册 期限内的;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变更说明
补充公告内容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防洪评价服务供应商入围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说明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1)款“资质要求”原文为:“(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提供本次招标的相关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1-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具备水利行业(城市防洪、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级及以上资质;(1-3)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应 (略) 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现调整为:“(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提供本次招标的相关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1-2)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应 (略) 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1(2)款“资质要求证明材料”中原文为:“资质证书包括:(1)营业执照扫描件;(2)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具备水利行业(城市防洪、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3)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应提供分支 (略) 合法授权书”; 现调整为:“资质证书包括:(1)营业执照扫描件;(2)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应提供分支 (略) 合法授权书”。
项目最新时间
采购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24-10-23 00:00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4-11-04 09:3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1-04 10:00 开标时间 2024-11-0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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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防洪评价服务供应商入围
项目编号 JSGK#FW
采购方式 招标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防洪评价服务供应商入围进行入围招标。确定8名入围供应商,不足8名按实际数量入围。主要内容为:防洪评价服务,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编制防洪评价报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取得批复文件。
采购人
采购人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志炜 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
采购代理 江 (略)
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人电话 025-#
标段信息1
标段名称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防洪评价服务供应商入围 标段编号 JSGK#FW-0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采购文件费用(元) 0
(略) 址 江 (略) (略) (http://**:#/),江苏省 (略) (http://**)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提供本次招标的相关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1-2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具备水利行业(城市防洪、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1-3 )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应 (略) 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 2 )财务要求: 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仅 (略) 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 ( 3 )业绩要求: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具有水运工程防洪评价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及防洪评价报告批复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清晰体现业绩特征。 ( 4 )主要人员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 4-1 )具备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2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担任过水运工程防洪评价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合同及防洪评价报告批复文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内须能明确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4-3 )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缴纳社保的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 5 )其他要求: /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 ) 或“中国执行 (略) ” ( http://**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被江苏 (略) 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 拒绝再次注册 期限内的;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变更说明
补充公告内容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防洪评价服务供应商入围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说明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1)款“资质要求”原文为:“(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提供本次招标的相关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1-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具备水利行业(城市防洪、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级及以上资质;(1-3)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应 (略) 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现调整为:“(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提供本次招标的相关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1-2)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应 (略) 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1(2)款“资质要求证明材料”中原文为:“资质证书包括:(1)营业执照扫描件;(2)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具备水利行业(城市防洪、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3)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应提供分支 (略) 合法授权书”; 现调整为:“资质证书包括:(1)营业执照扫描件;(2)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应提供分支 (略) 合法授权书”。
项目最新时间
采购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24-10-23 00:00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4-11-04 09:3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1-04 10:00 开标时间 2024-11-0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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