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父山镇旅游综合提升项目二期——冶父山景区配套工程二次-澄清
冶父山镇旅游综合提升项目二期——冶父山景区配套工程二次-澄清
原项目名称:冶父山镇旅游综合提升项目(二期)——冶 (略) 配套工程(二次)
原项目编号:2024ANNGZ#
原公告日期:2024-10-21
冶父山镇旅游综合提升项目(二期)——冶 (略) 配套工程(二次)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2024ANNGZ#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答疑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问: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中若体现不了项目类型或项目规模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等评审因素,是否可以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以业主证明文件为准。
答:不予认可;业绩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证明资料:(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交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与竣工验收)。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庐江县冶父山镇人民政府;庐江县 (略)
地址: (略) 庐江县冶父山镇316省道冶 (略) 1号;
庐江县庐 (略) 17号
联系人:于兵兵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凯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05号
联系人:轩工
电话:#
2024年10月28日
0天0小时46分14秒
原项目名称:冶父山镇旅游综合提升项目(二期)——冶 (略) 配套工程(二次)
原项目编号:2024ANNGZ#
原公告日期:2024-10-21
冶父山镇旅游综合提升项目(二期)——冶 (略) 配套工程(二次)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2024ANNGZ#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答疑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问: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中若体现不了项目类型或项目规模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等评审因素,是否可以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以业主证明文件为准。
答:不予认可;业绩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证明资料:(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交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与竣工验收)。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庐江县冶父山镇人民政府;庐江县 (略)
地址: (略) 庐江县冶父山镇316省道冶 (略) 1号;
庐江县庐 (略) 17号
联系人:于兵兵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凯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05号
联系人:轩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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