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居公司电瓶车充电桩建设合作项目-澄清/变更公告
好居公司电瓶车充电桩建设合作项目-澄清/变更公告
(略) 电瓶车充电桩建设合作项目的澄清修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好居公司电瓶车充电桩建设合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询价公告
更正内容:
1.本项目采购文件内容做如下变更:
条款名称 | 原文 | 先修改为 |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至少具有两个在营业的电瓶车充电桩经营服务项目业绩。 |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至少具有两个在营业的电瓶车充电桩经营服务项目业绩。 |
2.询价时间、地点保持不变。
3.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陈工 蒋工
联系电话:# #
(略) 电瓶车充电桩建设合作项目的澄清修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好居公司电瓶车充电桩建设合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询价公告
更正内容:
1.本项目采购文件内容做如下变更:
条款名称 | 原文 | 先修改为 |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至少具有两个在营业的电瓶车充电桩经营服务项目业绩。 |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至少具有两个在营业的电瓶车充电桩经营服务项目业绩。 |
2.询价时间、地点保持不变。
3.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陈工 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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