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兰石镇关于防贫救助保险服务采购需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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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兰石镇关于防贫救助保险服务采购需求公告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意见》文件 (略) 、 (略) 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向社会发布防贫救助保险服务采购需求公告,欢迎符合有关要求的单位参加报名,现将采购需求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 (略) (略) 兰石镇防贫救助保险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 (略) 兰石镇

  项目费用:**万*仟*佰**圆整(¥*元)

  项目概况:为兰 (略) 内脱贫户398户购置相关防返贫救助保险服务,需从医疗救助、食品安全、住房保障、出行意外救助、教育补助、失业保障等六个方面进行保障。

  二、报名单位相关要求:

  报名单位应当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有相关承保经验的单位优先考虑。

  三、保险服务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5日

  五、报名资格确认:

  请有意向且符合有关要求的单位在2024年11月5日1 (略) 资质文件、技术方案通过邮寄或现场 (略) 兰石镇农业农村和生态环保办公室,逾期不受理。其中技术方案需列明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条件、服务期、服务范围、服务承诺等(根据项目实际)。上述文件均 (略) 理,报 (略) 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六、结果确认:

  经镇党政班子会议综合审定各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项目合同等有效资料,确定项目中选单位。

  七、其他须知:

  1、申请投标的单位多于3家(含3家)时,采购单位综合对比报名文件,选定第一、第二候选服务单,并在规定期限内与第一候选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如果第一候选单位放弃服务资格,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则签约资格作废,依次选择第二候选服务单位为成交单位。申请投标的意向单位不足3家的,此次采购失败,将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

  2、第二次采购公告发布后,如报名单位仍低于3家(只有2家)的,采购单位综合对比报名文件,选定第一、第二候选服务单位,并在规定期限内与第一候选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如果第一候选单位放弃服务资格,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则签约资格作废,依次选择第二候选服务单位为成交单位。若报名单位只有1家的,经采购单位审核符合采购要求的,可直接委托报名单位。

  3、若无报名单位,采购单位将直接委托服务单位。

  4、本公告解 (略) 兰石镇人民政府。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梅玲 电话:0759-*


采购单位: (略) 兰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1. (略) 兰石镇政府防贫救助保险服务采购需求公告.pdf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意见》文件 (略) 、 (略) 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向社会发布防贫救助保险服务采购需求公告,欢迎符合有关要求的单位参加报名,现将采购需求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 (略) (略) 兰石镇防贫救助保险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 (略) 兰石镇

  项目费用:**万*仟*佰**圆整(¥*元)

  项目概况:为兰 (略) 内脱贫户398户购置相关防返贫救助保险服务,需从医疗救助、食品安全、住房保障、出行意外救助、教育补助、失业保障等六个方面进行保障。

  二、报名单位相关要求:

  报名单位应当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有相关承保经验的单位优先考虑。

  三、保险服务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5日

  五、报名资格确认:

  请有意向且符合有关要求的单位在2024年11月5日1 (略) 资质文件、技术方案通过邮寄或现场 (略) 兰石镇农业农村和生态环保办公室,逾期不受理。其中技术方案需列明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条件、服务期、服务范围、服务承诺等(根据项目实际)。上述文件均 (略) 理,报 (略) 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六、结果确认:

  经镇党政班子会议综合审定各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项目合同等有效资料,确定项目中选单位。

  七、其他须知:

  1、申请投标的单位多于3家(含3家)时,采购单位综合对比报名文件,选定第一、第二候选服务单,并在规定期限内与第一候选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如果第一候选单位放弃服务资格,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则签约资格作废,依次选择第二候选服务单位为成交单位。申请投标的意向单位不足3家的,此次采购失败,将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

  2、第二次采购公告发布后,如报名单位仍低于3家(只有2家)的,采购单位综合对比报名文件,选定第一、第二候选服务单位,并在规定期限内与第一候选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如果第一候选单位放弃服务资格,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则签约资格作废,依次选择第二候选服务单位为成交单位。若报名单位只有1家的,经采购单位审核符合采购要求的,可直接委托报名单位。

  3、若无报名单位,采购单位将直接委托服务单位。

  4、本公告解 (略) 兰石镇人民政府。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梅玲 电话:0759-*


采购单位: (略) 兰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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