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党校新校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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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党校新校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共福建省委平潭综 (略) 工作委员会党 (略)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平潭综 (略) 党工委党校
(略) 域 平潭综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16:44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7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2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海英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平潭综 (略) 党工委党校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平潭县金井 (略) 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1-*
代理机构名称 建融建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平潭综 (略) 台湾创业园31号楼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RG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共福建省委平潭综 (略) 工作委员会党 (略)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内容调整

更正内容:

事项1:采购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三、商务要求”下的“14、服务考核标准” 第4款:季 (略) 罚分值调整:

原采购文件内容:

“4)季 (略) 罚条款:

85分≤季度考核分数<90分,采购 (略) 罚2000元;75分≤季度考核分数<85分,采购 (略) 罚5000元;70分≤季度考核分数<75分,采购 (略) 罚*元;罚款从中标人当季度货款中扣除。季度考核分数低于70分,视为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现更正为:

“4)季 (略) 罚条款:

85分≤季度考核分数<90分,采购 (略) 罚2000元;80分≤季度考核分数<85分,采购 (略) 罚5000元;75分≤季度考核分数<80分,采购 (略) 罚*元;罚款从中标人当季度货款中扣除。季度考核分数低于75分,视为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事项2:采购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三、商务要求”下的“15、合同解除条件”第4款:分值调整:

原采购文件内容:

“(4)季度考核分数低于70分;”

现更正为:

“(4)季度考核分数低于75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潭综 (略) 党工委党校

地址:福建省平潭县金井 (略) 9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建融建 (略) (略)

地址:平潭综 (略) 台湾创业园31号楼3层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海英

电话:0591-*

建融建 (略) (略)

2024年10月29日


,福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共福建省委平潭综 (略) 工作委员会党 (略)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平潭综 (略) 党工委党校
(略) 域 平潭综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16:44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7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2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海英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平潭综 (略) 党工委党校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平潭县金井 (略) 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1-*
代理机构名称 建融建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平潭综 (略) 台湾创业园31号楼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RG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共福建省委平潭综 (略) 工作委员会党 (略)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内容调整

更正内容:

事项1:采购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三、商务要求”下的“14、服务考核标准” 第4款:季 (略) 罚分值调整:

原采购文件内容:

“4)季 (略) 罚条款:

85分≤季度考核分数<90分,采购 (略) 罚2000元;75分≤季度考核分数<85分,采购 (略) 罚5000元;70分≤季度考核分数<75分,采购 (略) 罚*元;罚款从中标人当季度货款中扣除。季度考核分数低于70分,视为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现更正为:

“4)季 (略) 罚条款:

85分≤季度考核分数<90分,采购 (略) 罚2000元;80分≤季度考核分数<85分,采购 (略) 罚5000元;75分≤季度考核分数<80分,采购 (略) 罚*元;罚款从中标人当季度货款中扣除。季度考核分数低于75分,视为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事项2:采购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三、商务要求”下的“15、合同解除条件”第4款:分值调整:

原采购文件内容:

“(4)季度考核分数低于70分;”

现更正为:

“(4)季度考核分数低于75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潭综 (略) 党工委党校

地址:福建省平潭县金井 (略) 9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建融建 (略) (略)

地址:平潭综 (略) 台湾创业园31号楼3层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海英

电话:0591-*

建融建 (略) (略)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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