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数字化咨询服务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州市白云区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数字化咨询服务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35-240F(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数字化咨询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8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采购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11-04,更正为:2024-11-06。
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用户需求) 五、 付款方式”中的付款内容:
(1)第一期服务费用:合同签订后,(略)方于5个工作日内,按暂定建筑物总栋数(2400栋)计算的服务费总金额的50%进行支付;
(2)第二期服务费用:在本征收项目正式签约工作启动30日内,(略)方按暂定建筑物总栋数(2400栋)计算的服务费总金额进行支付至60%;
(3)第三期服务费用:在本征收项目正式签约期限届满,且签约率达到90%以上时,(略)方按暂定建筑物总栋数(2400栋)计算的服务费总金额进行支付至80%;
(4)第四期服务费用:(略)方交付除特殊情况下的钉子户外的项目档案(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各一份)后,(略)方结清按实际建筑栋数计算的服务费用总金额进行支付至100%。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全部档案移交完成为止。
更正为:
(1)第一期服务费用:合同签订后,(略)方于30个工作日内,按暂定建筑物总栋数(2400栋)计算的服务费总金额的20%进行支付;
(2)第二期服务费用:待50%建筑物(按暂定建筑物总栋数2400栋进行计算)顺利完成测绘、评估环节工作,出具测绘报告与评估报告(如有),且测绘、评估数据均完成数据录入,(略)方按暂定建筑物总栋数(2400栋)服务费总金额50%进行支付;
(3)第三期服务费用:待80%建筑物(按暂定建筑物总栋数2400栋进行计算)顺利完成测绘、评估环节工作,出具测绘报告与评估报告(如有),且测绘、评估数据均完成数据录入,(略)方按暂定建筑物总栋数(2400栋)服务费总金额80%进行支付;
(4)第四期服务费用:待(略)方完成项目电子档案整理工作(除部分暂未完成征收协商的对象)交付(略)方验收合格后,(略)方按实际建筑栋数计算的服务费用总金额进行支付至1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无。
名 称: (略) (略) 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
地 址: (略) 36号
联系方式:020-(略)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
联系方式:020-(略)-105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黄先生
电 话:020-(略)-1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35-240F(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数字化咨询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8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采购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11-04,更正为:2024-11-06。
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用户需求) 五、 付款方式”中的付款内容:
(1)第一期服务费用:合同签订后,(略)方于5个工作日内,按暂定建筑物总栋数(2400栋)计算的服务费总金额的50%进行支付;
(2)第二期服务费用:在本征收项目正式签约工作启动30日内,(略)方按暂定建筑物总栋数(2400栋)计算的服务费总金额进行支付至60%;
(3)第三期服务费用:在本征收项目正式签约期限届满,且签约率达到90%以上时,(略)方按暂定建筑物总栋数(2400栋)计算的服务费总金额进行支付至80%;
(4)第四期服务费用:(略)方交付除特殊情况下的钉子户外的项目档案(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各一份)后,(略)方结清按实际建筑栋数计算的服务费用总金额进行支付至100%。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全部档案移交完成为止。
更正为:
(1)第一期服务费用:合同签订后,(略)方于30个工作日内,按暂定建筑物总栋数(2400栋)计算的服务费总金额的20%进行支付;
(2)第二期服务费用:待50%建筑物(按暂定建筑物总栋数2400栋进行计算)顺利完成测绘、评估环节工作,出具测绘报告与评估报告(如有),且测绘、评估数据均完成数据录入,(略)方按暂定建筑物总栋数(2400栋)服务费总金额50%进行支付;
(3)第三期服务费用:待80%建筑物(按暂定建筑物总栋数2400栋进行计算)顺利完成测绘、评估环节工作,出具测绘报告与评估报告(如有),且测绘、评估数据均完成数据录入,(略)方按暂定建筑物总栋数(2400栋)服务费总金额80%进行支付;
(4)第四期服务费用:待(略)方完成项目电子档案整理工作(除部分暂未完成征收协商的对象)交付(略)方验收合格后,(略)方按实际建筑栋数计算的服务费用总金额进行支付至1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无。
名 称: (略) (略) 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
地 址: (略) 36号
联系方式:020-(略)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
联系方式:020-(略)-105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黄先生
电 话:020-(略)-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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