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疫病防控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畜禽疫病防控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畜禽疫病防控项目 | ||
省份/ (略) | 四川 | 地区 | (略) |
采购单位 | (略)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 | 四川 (略) | 联系方式 | 董先生 0827-# |
所含内容 | 医疗器械招标医疗招标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畜禽疫病防控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原采购公告特殊资格条件描述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现更正采购公告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01 09:30:00,更正为:2024-11-04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11-01 09:30:00,更正为:2024-11-04 09:30:00。
更正后采购公告的特殊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特殊资格要求(描述:(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及本项目所投兽用消毒剂产品和兽药产品的批准文号批件证明资料;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并同时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及本项目所投兽用消毒剂产品和兽药产品的批准文号批件证明资料。 (3)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的证明资料(仅限医疗器械使用)。) 采购包2: 1、特殊资格要求(描述:(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及所投兽药产品的批准文号批件证明资料;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并同时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及所投兽药产品的批准文号批件证明资料。 (3)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的证明资料(仅限医疗器械使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部门: (略) (略) (略) ; 联系电话:0827-#;地址: (略) (略) 曾家坝置信逸都花园15栋舜联大厦12~13楼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黄家沟国际商贸城美食街2栋302号
联系方式:0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0827-#
四川 (略)
2024年10月29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畜禽疫病防控项目 | ||
省份/ (略) | 四川 | 地区 | (略) |
采购单位 | (略)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 | 四川 (略) | 联系方式 | 董先生 0827-# |
所含内容 | 医疗器械招标医疗招标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畜禽疫病防控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原采购公告特殊资格条件描述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现更正采购公告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01 09:30:00,更正为:2024-11-04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11-01 09:30:00,更正为:2024-11-04 09:30:00。
更正后采购公告的特殊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特殊资格要求(描述:(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及本项目所投兽用消毒剂产品和兽药产品的批准文号批件证明资料;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并同时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及本项目所投兽用消毒剂产品和兽药产品的批准文号批件证明资料。 (3)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的证明资料(仅限医疗器械使用)。) 采购包2: 1、特殊资格要求(描述:(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及所投兽药产品的批准文号批件证明资料;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并同时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及所投兽药产品的批准文号批件证明资料。 (3)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的证明资料(仅限医疗器械使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部门: (略) (略) (略) ; 联系电话:0827-#;地址: (略) (略) 曾家坝置信逸都花园15栋舜联大厦12~13楼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黄家沟国际商贸城美食街2栋302号
联系方式:0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0827-#
四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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