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长泾镇公共卫生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
江阴市长泾镇公共卫生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长泾镇公共卫生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
品目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长泾镇人民政府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15:2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3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长泾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 (略) 14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正大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元和街道相城大道666号3幢*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蛟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JYZD-G2024-0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长泾镇公共卫生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9-27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更正前:2024年10月18日14:00
更正后:2024年11月14日14:00
2、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组成文件3】
更正前:文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且亲自参与的不需提供) 【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单位连续6个月(且至少包含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③授权委托人提供以人事代理、控股子公司等代收代缴形式缴纳社保的证明,属于无效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单位若不能提供授权委托人的社保缴纳证明,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新成立的单位是指营业执照颁发日期在本项目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
更正后:文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且亲自参与的不需提供)。
注③取消。
3、第四章中“四、配置要求:(一)人员配置要求”中
更正前:4、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元。
更正后:取消。
4、第四章中车辆配备
更正前:
(三)本项目必须配备的车辆(新增或更新的轻型环卫作业车辆(整备质量4.5吨及以下)新能源比例达到100%,整备质量4.5吨以上的新能源比例达15%,新能源车辆总比例达到15%)
序号 | 设备类型 | 名称 | 必须配备总数量(辆) | 备注 |
1 | 道路 清扫设备 | 洗扫车(总质量≥*KG) | 2 | (略) 、街道的清扫、冲洗和洒水作业、小型扫地车负责背街小巷清扫(合同履行期间根据*方要 (略) 建立无人驾驶作 (略) 、今后视情况逐步外拓) |
清洗车(总质量≥*KG) | 1 | |||
小型扫地车(总质量≤4500KG) | 2 | |||
小型清洗车(总质量≤4500KG) | 2 | |||
无人驾驶清扫车(总质量≤4500KG) | 1 | |||
2 | 垃圾 收运设备 | 餐厨垃圾车(总质量≥7300KG) | 2 | 负责餐厨垃圾的收集 |
压缩式垃圾车(总质量≥7300KG) | 4 | (略) 、街道沿线设置的垃圾桶垃圾收集作业 | ||
分类垃圾收集车 | 5 | (略) 主干道垃圾上门收运(有害垃圾车1辆、可回收物收集车1辆、其他垃圾车3辆) | ||
自卸式垃圾车(总质量≤4500KG) | 2 | 负责背街小巷的垃圾收集 | ||
中型自卸货车(总质量≥8240KG) | 1 | (略) 范围内的大件垃圾收运 | ||
装载机(总质量≥8000KG) | 1 | 负责清理垃圾、铲雪,环卫应急等 | ||
垃圾转运车(总质量≥*KG) | 2 | 负责中转站至月城秦望山垃圾发电厂的运输 | ||
河道保洁 | 专业保洁船 | 5 | 满足河道保洁用(至少2艘为电动) | |
3 | 绿化设备 | 绿化喷洒车(总质量≥*KG) | 1 | (略) 绿化带浇灌养护 |
绿化高空作业车 | 1 | 绿化高空修枝 | ||
枝杆粉碎机 | 1 | 树枝粉碎 | ||
4 | 保洁车 | 电动保洁车 | 25 | 按实际需要配足配齐 |
5 | 其他设备 | 吸污车 (总质量≥4495KG) | 1 | 用于吸取公厕内的粪便 |
6 | 降尘设备 | 抑尘车 | 1 | (略) 范围内降尘,喷雾水平距离大于120米。 |
合计 | 60 |
序号 | 设备类型 | 名称 | 车辆外型参考图片 |
1 | 道路 清扫设备 | 洗扫车(总质量≥*KG)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清洗车(总质量≥*KG)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小型扫地车(同为无人驾驶清扫车外形参考)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小型清洗车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道路污染清除车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2 | 垃圾 收运设备 | 餐厨垃圾车(总质量≥7300KG)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压缩式垃圾车(总质量≥7300KG)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分类垃圾收集车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自卸式垃圾车(总质量≤4500KG)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垃圾转运车(总质量≥*KG)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装载机(总质量≥8000KG)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中型自卸货车(总质量≥8240KG)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河道保洁设备 | 专业保洁船(右图仅作参考)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3 | 绿化设备 | 绿化喷洒车(总质量≥*KG)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绿化高空作业车 | 1 | ||
枝杆粉碎机 | 1 | ||
4 | 保洁车 | 电动保洁车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5 | 其他设备 | 吸污车(总质量≥4495KG)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6 | 多功能降尘车 | 抑尘车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车辆设备具体要求:
1、投标人可自行购置或租赁相应车辆以满足服务。
2、车辆专用原则: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配备相关车辆设备,且承诺投入车辆均为该项目专用车辆,不得用于其他项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专用车辆用于其它项目的,或在检查过程中有车辆不到位现象的,或未经采购人同意更换车辆的,将被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收取违约金,道路清扫设备、垃圾收运设备收取违约金*元/辆·次,其他车辆2000元/辆·次。若出现三次(含)以上该违约现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若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车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七天内向采购单位按投标书内车辆配置表出具配备计划(自购或租赁),在一个月内配齐作业车辆,将作业车辆集中至采购人指定的车辆停放场所现场核查,达到可规范使用状态,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设备的通行、作业。中标后一个月内未将投标书内配置的车辆配备到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
4、投标人在投标书内标明配置的自有专用车辆(包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另行增加的),在保洁期开始时应配备到位。若保洁期开始时自有车辆未到位的,则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
5、车辆外观要求标识统一,中标后,必须按采购方要求进行车辆涂装,相关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内。
6、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若专用车辆出现故障,中标人应及时维修或采用临时提供备用车辆来进行保洁工作,若经维修后仍无法满足保洁要求的,中标人应及时进行更换,并报请采购人同意。中标人拒绝更换或更换不及时的,将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收取违约金,道路清扫设备、垃圾收运设备收取违约金*元/辆·次,其他车辆2000元/辆·次。若出现三次(含)以上该违约现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7、上述所有机动车辆总质量均为油车标准,需达到国五排放标准。
8、采用符合采购人及满足相关管理部门分类收集清运要求的环卫专业车辆。所有车辆外观整洁,车容车况良好,密闭运输。所产生费用(驾驶员、燃油、维修、保险等)及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9、垃圾收集车驾驶员具备符合准驾要求的机动车驾驶证,环卫机动和电动作业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备购买或租赁手续,机动车与电动车具有车辆保险手续,所产生费用及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10、当采购人在合同期间如更换中转站压缩设备,中标人应更换或增添相应适配的转运车,其费用不得另行增加。
11、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必须为作业车辆购买不低于*第三责任险,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项目合同。
12、当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采购人将重新招标,取消中标资格(终止合同)的单位将在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方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更正后:
(三)本项目必须配备的车辆(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 (略) 管理工作要点》苏建城管[2022]53号文件:本项目总的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5%; (略) 管理委员会《20 (略) 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新增或更新的轻型环卫作业车辆(整备质量4.5吨及以下)新能源比例达到100%,整备质量4.5吨以上的新能源比例达15%;所有环卫车辆中,新能源达到15%。投标人在承诺书中对此项作出承诺。
序号 | 设备类型 | 名称 | 必须配备总数量(辆) | 备注 |
1 | 道路 清扫设备 | 洗扫车(重型) | 2 | (略) 、街道的清扫、冲洗和洒水作业、小型扫地车负责背街小巷清扫(合同履行期间根据*方要 (略) 建立无人驾驶作 (略) 、今后视情况逐步外拓) |
清洗车(重型) | 1 | |||
小型扫地车(重型) | 2 | |||
小型清洗车(轻型) | 2 | |||
无人驾驶清扫车(轻型) | 1 | |||
2 | 垃圾 收运设备 | 餐厨垃圾车(中型) | 2 | 负责餐厨垃圾的收集 |
压缩式垃圾车(中型) | 4 | (略) 、街道沿线设置的垃圾桶垃圾收集作业 | ||
分类垃圾收集车 | 5 | (略) 主干道垃圾上门收运(有害垃圾车1辆、可回收物收集车1辆、其他垃圾车3辆) | ||
自卸式垃圾车(轻型) | 2 | 负责背街小巷的垃圾收集 | ||
中型自卸货车(中型) | 1 | (略) 范围内的大件垃圾收运 | ||
装载机(中型) | 1 | 负责清理垃圾、铲雪,环卫应急等 | ||
垃圾转运车(重型) | 2 | 负责中转站至月城秦望山垃圾发电厂的运输 | ||
河道保洁 | 专业保洁船 | 5 | 满足河道保洁用(至少2艘为电动) | |
3 | 绿化设备 | 绿化喷洒车(重型) | 1 | (略) 绿化带浇灌养护 |
绿化高空作业车 | 1 | 绿化高空修枝 | ||
枝杆粉碎机 | 1 | 树枝粉碎 | ||
4 | 保洁车 | 电动保洁车 | 25 | 按实际需要配足配齐 |
5 | 其他设备 | 吸污车 (中型) | 1 | 用于吸取公厕内的粪便 |
6 | 降尘设备 | 抑尘车 | 1 | (略) 范围内降尘,喷雾水平距离大于120米。 |
合计 | 60 |
序号 | 设备类型 | 名称 | 车辆外型参考图片 |
1 | 道路 清扫设备 | 洗扫车(重型)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清洗车(重型)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小型扫地车(同为无人驾驶清扫车外形参考)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小型清洗车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道路污染清除车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2 | 垃圾 收运设备 | 餐厨垃圾车(中型)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压缩式垃圾车(中型)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分类垃圾收集车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自卸式垃圾车(轻型)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垃圾转运车(重型)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装载机(中型)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中型自卸货车(中型)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河道保洁设备 | 专业保洁船(右图仅作参考)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3 | 绿化设备 | 绿化喷洒车(重型)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绿化高空作业车 | 1 | ||
枝杆粉碎机 | 1 | ||
4 | 保洁车 | 电动保洁车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5 | 其他设备 | 吸污车(中型)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6 | 多功能降尘车 | 抑尘车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注:按《道路交通管理 机动车类型》(*)规定:重型:总质量≥*kg;中型:车长≥6m或总质量≥4500kg且<*kg,不包括轻型;轻型:车长<6m且总质量<4500kg,不包括微型、三轮和低速货车。
车辆设备具体要求:
1、投标人可自行购置或租赁相应车辆以满足服务。
2、车辆专用原则: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配备相关车辆设备,且承诺投入车辆均为该项目专用车辆,不得用于其他项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专用车辆用于其它项目的,或在检查过程中有车辆不到位现象的,或未经采购人同意更换车辆的,将被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收取违约金,道路清扫设备、垃圾收运设备收取违约金*元/辆·次,其他车辆2000元/辆·次。若出现三次(含)以上该违约现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若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车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七天内向采购单位按投标书内车辆配置表出具配备计划(自购或租赁),在一个月内配齐作业车辆,将作业车辆集中至采购人指定的车辆停放场所现场核查,达到可规范使用状态,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设备的通行、作业。中标后一个月内未将投标书内配置的车辆配备到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
4、车辆外观要求标识统一,中标后,必须按采购方要求进行车辆涂装,相关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内。
5、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若专用车辆出现故障,中标人应及时维修或采用临时提供备用车辆来进行保洁工作,若经维修后仍无法满足保洁要求的,中标人应及时进行更换,并报请采购人同意。中标人拒绝更换或更换不及时的,将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收取违约金,道路清扫设备、垃圾收运设备收取违约金*元/辆·次,其他车辆2000元/辆·次。若出现三次(含)以上该违约现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上述机动车辆为油车的,需达到国五排放标准。
7、采用符合采购人及满足相关管理部门分类收集清运要求的环卫专业车辆。所有车辆外观整洁,车容车况良好,密闭运输。所产生费用(驾驶员、燃油、维修、保险等)及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8、垃圾收集车驾驶员具备符合准驾要求的机动车驾驶证,环卫机动和电动作业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备购买或租赁手续,所产生费用及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9、当采购人在合同期间如更换中转站压缩设备,中标人应更换或增添相应适配的转运车,其费用不得另行增加。
10、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11、当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采购人将重新招标,取消中标资格(终止合同)的单位将在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方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5、第四章中“六、奖惩措施及违约责任(一)奖惩措施”
更正前:
每月从*方日常运作经费中提留10%作为月环卫作业、绿化养护质量考核资金,根据考核细则进行结算。
环卫作业、绿化养护质量检查考核每周考核不少于二次,周一到周五每扣1分扣款100元,周六、周日每扣1分扣款150元,市级检查、 (略) 反映或群众举报环卫作业质量方面问题,情况属实扣500元,上级部门每季度检查中反映的问题每项扣1000元,所有扣款从*方提留的环卫作业质量考核资金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剩余环卫作业、绿化养护质量考核资金下年度首月返还给*方。
更正后:
每月从*方日常运作经费中提留10%作为月环卫作业、绿化养护质量、河道保洁的考核资金,根据考核细则进行结算。
环卫作业、绿化养护质量、河道保洁检查考核每周考核不少于二次,周一到周五每扣1分扣款100元,周六、周日每扣1分扣款150元,市级检查、 (略) 反映或群众举报环卫作业质量方面问题,情况属实扣500元,上级部门每季度检查中反映的问题每项扣1000元,所有扣款从*方提留的考核资金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剩余考核资金下季度首月返还给*方。
6、第四章中有关说明第10条
更正前:10、服务期内质量考核金根据考核结果支付,若出现3个月中10%的质量考核金都扣完,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更正后:10、服务期内若出现当年考核超过3次(含3次)考核资金扣完,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7、第四章中有关说明第14条
更正前:14、中标单位中标后一星期内必须在长泾镇设 (略) (如为外地企业,必须在中标后两个 (略) 设立分公司, (略) 后, (略) 所有业务及相关法律责任),设立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相关一切费用。中标单位 (略) (分公司)必须具有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项目负责人。所有设备人员必须在签定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前全部到位。
更正后:14、中标单位中标后20天内或签订合同前必须在长泾镇设立固定办公地点及专门的停车地点,所有停车场地合计面积≥300m2,须能停置项目所有车辆,设立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相关一切费用。中标单位的办公地点必须为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项目负责人。所有设备、人员必须在签定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前全部到位。
8、第五章评分标准商务部分2.1企业实力
更正前:证书注明适用于范围应为类似环卫保洁类,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更正后:证书注明适用于范围应为类似环卫保洁类,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并提供全国认证 (略) (http://**)查询截图。
9、第五章评分标准商务部分2.2所获荣誉
更正前: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类似环卫保洁类相关的各类奖项的:
1、 (略) (县)级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2分
2、 (略) 级以上的有1个得1.5分,最高得3分;
(同一荣誉奖项不重复得分,须提供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
同一事件在 (略) 获得多个行政级别主管部门表彰的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事件,获得 (略) 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可重复计分;
本项评分点总分5分。
更正后: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类似环卫保洁类相关的各类奖项的:
(略) (县)级及以上的有1个得2分,最高得4分。(同一事件荣誉奖项不重复得分,须提供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评分点总分改为4分。
10、第五章评分标准商务部分2.3业绩
更正前:同一业绩不重复得分,需提供以上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期内对应的在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已取消 (略) , (略) 行业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文件,内容包括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等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更正后:同一业绩不重复得分,需提供以上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11、第五章评分标准商务部分2.4车辆及设备
更正前:
(1)投标人在本项目符合性必须配备的车辆之外,可另行增加各类型号车辆:
a、可增加一辆或多辆洗扫车(总质量≥*KG),自有的得1分,租赁的得0.5分;
b、可增加一辆或多辆清洗车(总质量≥*KG) ,自有的得1分,租赁的得0.5分;
c、可增加一辆或多辆垃圾压缩车(总质量≥7300KG) ,自有的得1分,租赁的得0.5分;
d、可增加一辆或多辆餐厨垃圾车(总质量≥7300KG),自有的得1分,租赁的得0.5分;
e、可增加一辆或多辆小型扫地机(总质量≤4500KG),自有的得1分,租赁的得0.5分;
f、可增加一辆或多辆小型清洗车(总质量≤4500KG),自有的得1分,租赁的得0.5分。
以上最多得6分。
注:以上增加车辆只按车型计分,不按数量计分,自有车辆需提供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购车发票;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车辆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购车发票;以上证明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小型扫地机、小型冲洗车无需提供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
(2)投标人承诺增 (略) 污染清除车1辆(总质量≥*kg) (略) 深度清洗作业的(随车配备1名驾驶员)得3分。
(3)投标人配备的总质量≥*kg的洗扫车、机扫车、清洗车承诺为新能源的,提供2辆的得1.5分,提供3辆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承诺配备车辆提供承诺书(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以上所有车辆设备,需为签章的原件,格式自拟),不提供者不得分。随车配备的驾驶员不需要证明材料,但需作为投标报价的测算依据,且用于合同的履行。
说明:以上所有车辆都须符合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中对车辆的配置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在拟投入的机械设备表中列明。如中标后不按投标文件的配置表配备或所配备的作业车辆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略) 理。
本项评分点总分12分
更正后:
(1)投标人承诺增 (略) 污染清除车1辆, (略) 深度清洗作业的(随车配备1名驾驶员)得3分。
(2)投标人配备的重型的洗扫车、机扫车、清洗车承诺为新能源的,承诺提供2辆的得1.5分,承诺提供3辆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承诺配备车辆提供承诺书(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以上所有车辆设备,承诺书需为签章的原件,格式自拟),不提供者不得分。随车配备的驾驶员不需要证明材料,但需作为投标报价的测算依据,且用于合同的履行。
评分点总分改为6分。
12、增加评分点“2.6、人员社保及车辆保险”
更正前:无
更正后:
(1)人员:
承诺本项目配备人员的社保做到应保尽保的得2分;
承诺为非就业适龄人员购买商业保险的得1分;
承诺购买雇主责任险的得1分。
(2)车辆:
承诺 (略) 作业的车全部购买非机动车责任险(属于非机动车的)或第三者责任险(属于机动车的)等商业保险的得2分。
承诺机动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大于等于*的得1分。
注:提供承诺书(承诺书需为签章的原件,格式自拟),不提供者不得分。今后核实承诺执行的时间节点:人员的证明在合同签订后在二个月内提供证明,车辆按各车辆本身年审期限到后一星期内提供,如中标后不按投标文件的承诺执行,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略) 理。
评分点总分为7分。
13、投标文件组成和格式“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更正前: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单位连续6个月(至少包含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更正后:取消。
14、投标文件组成和格式“附件3承诺书”
增加内容: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 (略) 管理工作要点》苏建城管[2022]53号文件:本项目总的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5%; (略) 管理委员会《20 (略) 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新增或更新的轻型环卫作业车辆(整备质量4.5吨及以下)新能源比例达到100%,整备质量4.5吨以上的新能源比例达15%;所有环卫车辆中,新能源达到15%。
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10-30
三、其他补充事宜本更正公告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材料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长泾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长 (略) 148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正大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825号东5楼
联系人:赵新江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新江
电话:*
无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长泾镇公共卫生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
品目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长泾镇人民政府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15:2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3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长泾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 (略) 14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正大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元和街道相城大道666号3幢*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蛟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JYZD-G2024-0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长泾镇公共卫生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9-27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更正前:2024年10月18日14:00
更正后:2024年11月14日14:00
2、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组成文件3】
更正前:文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且亲自参与的不需提供) 【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单位连续6个月(且至少包含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③授权委托人提供以人事代理、控股子公司等代收代缴形式缴纳社保的证明,属于无效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单位若不能提供授权委托人的社保缴纳证明,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新成立的单位是指营业执照颁发日期在本项目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
更正后:文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且亲自参与的不需提供)。
注③取消。
3、第四章中“四、配置要求:(一)人员配置要求”中
更正前:4、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元。
更正后:取消。
4、第四章中车辆配备
更正前:
(三)本项目必须配备的车辆(新增或更新的轻型环卫作业车辆(整备质量4.5吨及以下)新能源比例达到100%,整备质量4.5吨以上的新能源比例达15%,新能源车辆总比例达到15%)
序号 | 设备类型 | 名称 | 必须配备总数量(辆) | 备注 |
1 | 道路 清扫设备 | 洗扫车(总质量≥*KG) | 2 | (略) 、街道的清扫、冲洗和洒水作业、小型扫地车负责背街小巷清扫(合同履行期间根据*方要 (略) 建立无人驾驶作 (略) 、今后视情况逐步外拓) |
清洗车(总质量≥*KG) | 1 | |||
小型扫地车(总质量≤4500KG) | 2 | |||
小型清洗车(总质量≤4500KG) | 2 | |||
无人驾驶清扫车(总质量≤4500KG) | 1 | |||
2 | 垃圾 收运设备 | 餐厨垃圾车(总质量≥7300KG) | 2 | 负责餐厨垃圾的收集 |
压缩式垃圾车(总质量≥7300KG) | 4 | (略) 、街道沿线设置的垃圾桶垃圾收集作业 | ||
分类垃圾收集车 | 5 | (略) 主干道垃圾上门收运(有害垃圾车1辆、可回收物收集车1辆、其他垃圾车3辆) | ||
自卸式垃圾车(总质量≤4500KG) | 2 | 负责背街小巷的垃圾收集 | ||
中型自卸货车(总质量≥8240KG) | 1 | (略) 范围内的大件垃圾收运 | ||
装载机(总质量≥8000KG) | 1 | 负责清理垃圾、铲雪,环卫应急等 | ||
垃圾转运车(总质量≥*KG) | 2 | 负责中转站至月城秦望山垃圾发电厂的运输 | ||
河道保洁 | 专业保洁船 | 5 | 满足河道保洁用(至少2艘为电动) | |
3 | 绿化设备 | 绿化喷洒车(总质量≥*KG) | 1 | (略) 绿化带浇灌养护 |
绿化高空作业车 | 1 | 绿化高空修枝 | ||
枝杆粉碎机 | 1 | 树枝粉碎 | ||
4 | 保洁车 | 电动保洁车 | 25 | 按实际需要配足配齐 |
5 | 其他设备 | 吸污车 (总质量≥4495KG) | 1 | 用于吸取公厕内的粪便 |
6 | 降尘设备 | 抑尘车 | 1 | (略) 范围内降尘,喷雾水平距离大于120米。 |
合计 | 60 |
序号 | 设备类型 | 名称 | 车辆外型参考图片 |
1 | 道路 清扫设备 | 洗扫车(总质量≥*KG)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清洗车(总质量≥*KG)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小型扫地车(同为无人驾驶清扫车外形参考)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小型清洗车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道路污染清除车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2 | 垃圾 收运设备 | 餐厨垃圾车(总质量≥7300KG)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压缩式垃圾车(总质量≥7300KG)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分类垃圾收集车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自卸式垃圾车(总质量≤4500KG)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垃圾转运车(总质量≥*KG)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装载机(总质量≥8000KG)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中型自卸货车(总质量≥8240KG)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河道保洁设备 | 专业保洁船(右图仅作参考)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3 | 绿化设备 | 绿化喷洒车(总质量≥*KG)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绿化高空作业车 | 1 | ||
枝杆粉碎机 | 1 | ||
4 | 保洁车 | 电动保洁车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5 | 其他设备 | 吸污车(总质量≥4495KG)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6 | 多功能降尘车 | 抑尘车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车辆设备具体要求:
1、投标人可自行购置或租赁相应车辆以满足服务。
2、车辆专用原则: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配备相关车辆设备,且承诺投入车辆均为该项目专用车辆,不得用于其他项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专用车辆用于其它项目的,或在检查过程中有车辆不到位现象的,或未经采购人同意更换车辆的,将被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收取违约金,道路清扫设备、垃圾收运设备收取违约金*元/辆·次,其他车辆2000元/辆·次。若出现三次(含)以上该违约现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若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车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七天内向采购单位按投标书内车辆配置表出具配备计划(自购或租赁),在一个月内配齐作业车辆,将作业车辆集中至采购人指定的车辆停放场所现场核查,达到可规范使用状态,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设备的通行、作业。中标后一个月内未将投标书内配置的车辆配备到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
4、投标人在投标书内标明配置的自有专用车辆(包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另行增加的),在保洁期开始时应配备到位。若保洁期开始时自有车辆未到位的,则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
5、车辆外观要求标识统一,中标后,必须按采购方要求进行车辆涂装,相关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内。
6、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若专用车辆出现故障,中标人应及时维修或采用临时提供备用车辆来进行保洁工作,若经维修后仍无法满足保洁要求的,中标人应及时进行更换,并报请采购人同意。中标人拒绝更换或更换不及时的,将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收取违约金,道路清扫设备、垃圾收运设备收取违约金*元/辆·次,其他车辆2000元/辆·次。若出现三次(含)以上该违约现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7、上述所有机动车辆总质量均为油车标准,需达到国五排放标准。
8、采用符合采购人及满足相关管理部门分类收集清运要求的环卫专业车辆。所有车辆外观整洁,车容车况良好,密闭运输。所产生费用(驾驶员、燃油、维修、保险等)及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9、垃圾收集车驾驶员具备符合准驾要求的机动车驾驶证,环卫机动和电动作业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备购买或租赁手续,机动车与电动车具有车辆保险手续,所产生费用及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10、当采购人在合同期间如更换中转站压缩设备,中标人应更换或增添相应适配的转运车,其费用不得另行增加。
11、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必须为作业车辆购买不低于*第三责任险,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项目合同。
12、当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采购人将重新招标,取消中标资格(终止合同)的单位将在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方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更正后:
(三)本项目必须配备的车辆(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 (略) 管理工作要点》苏建城管[2022]53号文件:本项目总的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5%; (略) 管理委员会《20 (略) 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新增或更新的轻型环卫作业车辆(整备质量4.5吨及以下)新能源比例达到100%,整备质量4.5吨以上的新能源比例达15%;所有环卫车辆中,新能源达到15%。投标人在承诺书中对此项作出承诺。
序号 | 设备类型 | 名称 | 必须配备总数量(辆) | 备注 |
1 | 道路 清扫设备 | 洗扫车(重型) | 2 | (略) 、街道的清扫、冲洗和洒水作业、小型扫地车负责背街小巷清扫(合同履行期间根据*方要 (略) 建立无人驾驶作 (略) 、今后视情况逐步外拓) |
清洗车(重型) | 1 | |||
小型扫地车(重型) | 2 | |||
小型清洗车(轻型) | 2 | |||
无人驾驶清扫车(轻型) | 1 | |||
2 | 垃圾 收运设备 | 餐厨垃圾车(中型) | 2 | 负责餐厨垃圾的收集 |
压缩式垃圾车(中型) | 4 | (略) 、街道沿线设置的垃圾桶垃圾收集作业 | ||
分类垃圾收集车 | 5 | (略) 主干道垃圾上门收运(有害垃圾车1辆、可回收物收集车1辆、其他垃圾车3辆) | ||
自卸式垃圾车(轻型) | 2 | 负责背街小巷的垃圾收集 | ||
中型自卸货车(中型) | 1 | (略) 范围内的大件垃圾收运 | ||
装载机(中型) | 1 | 负责清理垃圾、铲雪,环卫应急等 | ||
垃圾转运车(重型) | 2 | 负责中转站至月城秦望山垃圾发电厂的运输 | ||
河道保洁 | 专业保洁船 | 5 | 满足河道保洁用(至少2艘为电动) | |
3 | 绿化设备 | 绿化喷洒车(重型) | 1 | (略) 绿化带浇灌养护 |
绿化高空作业车 | 1 | 绿化高空修枝 | ||
枝杆粉碎机 | 1 | 树枝粉碎 | ||
4 | 保洁车 | 电动保洁车 | 25 | 按实际需要配足配齐 |
5 | 其他设备 | 吸污车 (中型) | 1 | 用于吸取公厕内的粪便 |
6 | 降尘设备 | 抑尘车 | 1 | (略) 范围内降尘,喷雾水平距离大于120米。 |
合计 | 60 |
序号 | 设备类型 | 名称 | 车辆外型参考图片 |
1 | 道路 清扫设备 | 洗扫车(重型)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清洗车(重型)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小型扫地车(同为无人驾驶清扫车外形参考)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小型清洗车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道路污染清除车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2 | 垃圾 收运设备 | 餐厨垃圾车(中型)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压缩式垃圾车(中型)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分类垃圾收集车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自卸式垃圾车(轻型)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垃圾转运车(重型)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装载机(中型)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中型自卸货车(中型)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河道保洁设备 | 专业保洁船(右图仅作参考)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
3 | 绿化设备 | 绿化喷洒车(重型)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绿化高空作业车 | 1 | ||
枝杆粉碎机 | 1 | ||
4 | 保洁车 | 电动保洁车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5 | 其他设备 | 吸污车(中型)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6 | 多功能降尘车 | 抑尘车 | 参考图片见采购文件 |
注:按《道路交通管理 机动车类型》(*)规定:重型:总质量≥*kg;中型:车长≥6m或总质量≥4500kg且<*kg,不包括轻型;轻型:车长<6m且总质量<4500kg,不包括微型、三轮和低速货车。
车辆设备具体要求:
1、投标人可自行购置或租赁相应车辆以满足服务。
2、车辆专用原则: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配备相关车辆设备,且承诺投入车辆均为该项目专用车辆,不得用于其他项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专用车辆用于其它项目的,或在检查过程中有车辆不到位现象的,或未经采购人同意更换车辆的,将被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收取违约金,道路清扫设备、垃圾收运设备收取违约金*元/辆·次,其他车辆2000元/辆·次。若出现三次(含)以上该违约现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若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车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七天内向采购单位按投标书内车辆配置表出具配备计划(自购或租赁),在一个月内配齐作业车辆,将作业车辆集中至采购人指定的车辆停放场所现场核查,达到可规范使用状态,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设备的通行、作业。中标后一个月内未将投标书内配置的车辆配备到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
4、车辆外观要求标识统一,中标后,必须按采购方要求进行车辆涂装,相关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内。
5、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若专用车辆出现故障,中标人应及时维修或采用临时提供备用车辆来进行保洁工作,若经维修后仍无法满足保洁要求的,中标人应及时进行更换,并报请采购人同意。中标人拒绝更换或更换不及时的,将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收取违约金,道路清扫设备、垃圾收运设备收取违约金*元/辆·次,其他车辆2000元/辆·次。若出现三次(含)以上该违约现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上述机动车辆为油车的,需达到国五排放标准。
7、采用符合采购人及满足相关管理部门分类收集清运要求的环卫专业车辆。所有车辆外观整洁,车容车况良好,密闭运输。所产生费用(驾驶员、燃油、维修、保险等)及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8、垃圾收集车驾驶员具备符合准驾要求的机动车驾驶证,环卫机动和电动作业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备购买或租赁手续,所产生费用及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9、当采购人在合同期间如更换中转站压缩设备,中标人应更换或增添相应适配的转运车,其费用不得另行增加。
10、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11、当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采购人将重新招标,取消中标资格(终止合同)的单位将在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方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5、第四章中“六、奖惩措施及违约责任(一)奖惩措施”
更正前:
每月从*方日常运作经费中提留10%作为月环卫作业、绿化养护质量考核资金,根据考核细则进行结算。
环卫作业、绿化养护质量检查考核每周考核不少于二次,周一到周五每扣1分扣款100元,周六、周日每扣1分扣款150元,市级检查、 (略) 反映或群众举报环卫作业质量方面问题,情况属实扣500元,上级部门每季度检查中反映的问题每项扣1000元,所有扣款从*方提留的环卫作业质量考核资金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剩余环卫作业、绿化养护质量考核资金下年度首月返还给*方。
更正后:
每月从*方日常运作经费中提留10%作为月环卫作业、绿化养护质量、河道保洁的考核资金,根据考核细则进行结算。
环卫作业、绿化养护质量、河道保洁检查考核每周考核不少于二次,周一到周五每扣1分扣款100元,周六、周日每扣1分扣款150元,市级检查、 (略) 反映或群众举报环卫作业质量方面问题,情况属实扣500元,上级部门每季度检查中反映的问题每项扣1000元,所有扣款从*方提留的考核资金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剩余考核资金下季度首月返还给*方。
6、第四章中有关说明第10条
更正前:10、服务期内质量考核金根据考核结果支付,若出现3个月中10%的质量考核金都扣完,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更正后:10、服务期内若出现当年考核超过3次(含3次)考核资金扣完,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7、第四章中有关说明第14条
更正前:14、中标单位中标后一星期内必须在长泾镇设 (略) (如为外地企业,必须在中标后两个 (略) 设立分公司, (略) 后, (略) 所有业务及相关法律责任),设立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相关一切费用。中标单位 (略) (分公司)必须具有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项目负责人。所有设备人员必须在签定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前全部到位。
更正后:14、中标单位中标后20天内或签订合同前必须在长泾镇设立固定办公地点及专门的停车地点,所有停车场地合计面积≥300m2,须能停置项目所有车辆,设立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相关一切费用。中标单位的办公地点必须为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项目负责人。所有设备、人员必须在签定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前全部到位。
8、第五章评分标准商务部分2.1企业实力
更正前:证书注明适用于范围应为类似环卫保洁类,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更正后:证书注明适用于范围应为类似环卫保洁类,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并提供全国认证 (略) (http://**)查询截图。
9、第五章评分标准商务部分2.2所获荣誉
更正前: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类似环卫保洁类相关的各类奖项的:
1、 (略) (县)级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2分
2、 (略) 级以上的有1个得1.5分,最高得3分;
(同一荣誉奖项不重复得分,须提供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
同一事件在 (略) 获得多个行政级别主管部门表彰的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事件,获得 (略) 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可重复计分;
本项评分点总分5分。
更正后: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类似环卫保洁类相关的各类奖项的:
(略) (县)级及以上的有1个得2分,最高得4分。(同一事件荣誉奖项不重复得分,须提供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评分点总分改为4分。
10、第五章评分标准商务部分2.3业绩
更正前:同一业绩不重复得分,需提供以上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期内对应的在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已取消 (略) , (略) 行业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文件,内容包括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等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更正后:同一业绩不重复得分,需提供以上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11、第五章评分标准商务部分2.4车辆及设备
更正前:
(1)投标人在本项目符合性必须配备的车辆之外,可另行增加各类型号车辆:
a、可增加一辆或多辆洗扫车(总质量≥*KG),自有的得1分,租赁的得0.5分;
b、可增加一辆或多辆清洗车(总质量≥*KG) ,自有的得1分,租赁的得0.5分;
c、可增加一辆或多辆垃圾压缩车(总质量≥7300KG) ,自有的得1分,租赁的得0.5分;
d、可增加一辆或多辆餐厨垃圾车(总质量≥7300KG),自有的得1分,租赁的得0.5分;
e、可增加一辆或多辆小型扫地机(总质量≤4500KG),自有的得1分,租赁的得0.5分;
f、可增加一辆或多辆小型清洗车(总质量≤4500KG),自有的得1分,租赁的得0.5分。
以上最多得6分。
注:以上增加车辆只按车型计分,不按数量计分,自有车辆需提供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购车发票;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车辆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购车发票;以上证明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小型扫地机、小型冲洗车无需提供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
(2)投标人承诺增 (略) 污染清除车1辆(总质量≥*kg) (略) 深度清洗作业的(随车配备1名驾驶员)得3分。
(3)投标人配备的总质量≥*kg的洗扫车、机扫车、清洗车承诺为新能源的,提供2辆的得1.5分,提供3辆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承诺配备车辆提供承诺书(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以上所有车辆设备,需为签章的原件,格式自拟),不提供者不得分。随车配备的驾驶员不需要证明材料,但需作为投标报价的测算依据,且用于合同的履行。
说明:以上所有车辆都须符合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中对车辆的配置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在拟投入的机械设备表中列明。如中标后不按投标文件的配置表配备或所配备的作业车辆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略) 理。
本项评分点总分12分
更正后:
(1)投标人承诺增 (略) 污染清除车1辆, (略) 深度清洗作业的(随车配备1名驾驶员)得3分。
(2)投标人配备的重型的洗扫车、机扫车、清洗车承诺为新能源的,承诺提供2辆的得1.5分,承诺提供3辆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承诺配备车辆提供承诺书(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以上所有车辆设备,承诺书需为签章的原件,格式自拟),不提供者不得分。随车配备的驾驶员不需要证明材料,但需作为投标报价的测算依据,且用于合同的履行。
评分点总分改为6分。
12、增加评分点“2.6、人员社保及车辆保险”
更正前:无
更正后:
(1)人员:
承诺本项目配备人员的社保做到应保尽保的得2分;
承诺为非就业适龄人员购买商业保险的得1分;
承诺购买雇主责任险的得1分。
(2)车辆:
承诺 (略) 作业的车全部购买非机动车责任险(属于非机动车的)或第三者责任险(属于机动车的)等商业保险的得2分。
承诺机动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大于等于*的得1分。
注:提供承诺书(承诺书需为签章的原件,格式自拟),不提供者不得分。今后核实承诺执行的时间节点:人员的证明在合同签订后在二个月内提供证明,车辆按各车辆本身年审期限到后一星期内提供,如中标后不按投标文件的承诺执行,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略) 理。
评分点总分为7分。
13、投标文件组成和格式“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更正前: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单位连续6个月(至少包含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更正后:取消。
14、投标文件组成和格式“附件3承诺书”
增加内容: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 (略) 管理工作要点》苏建城管[2022]53号文件:本项目总的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5%; (略) 管理委员会《20 (略) 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新增或更新的轻型环卫作业车辆(整备质量4.5吨及以下)新能源比例达到100%,整备质量4.5吨以上的新能源比例达15%;所有环卫车辆中,新能源达到15%。
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10-30
三、其他补充事宜本更正公告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材料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长泾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长 (略) 148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正大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825号东5楼
联系人:赵新江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新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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