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阜新市阜新县王府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补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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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阜新市阜新县王府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补充工程

监督部门: (略) (略)
监督部门联系人:张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0418-(略)
标段(包)名称:2023年阜新市阜新县王府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补充工程施工标段
标段(包)编号:(略)(略)
原开标时间:2024-11-04T01:00:00.000+0000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2024-11-18T06:00:00.000+0000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本次澄清文件对以下内容进行了修改: 1、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18日14:00。 2、计划开工日期变更为2024年11月30日; 3、工 期:29日历天; 4、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当工程进度完成30%时,拨付至合同价格的20%; (2)当工程进度完成60%时,拨付至合同价格的50%; (3)待工程合同完工后,拨付至合同价格的80%; (4)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拨付至结算总价的97%; (5)预留竣工结算后总工程费的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 其他无变更。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沈佳辉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0418-(略)

监督部门: (略) (略)
监督部门联系人:张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0418-(略)
标段(包)名称:2023年阜新市阜新县王府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补充工程施工标段
标段(包)编号:(略)(略)
原开标时间:2024-11-04T01:00:00.000+0000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2024-11-18T06:00:00.000+0000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本次澄清文件对以下内容进行了修改: 1、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18日14:00。 2、计划开工日期变更为2024年11月30日; 3、工 期:29日历天; 4、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当工程进度完成30%时,拨付至合同价格的20%; (2)当工程进度完成60%时,拨付至合同价格的50%; (3)待工程合同完工后,拨付至合同价格的80%; (4)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拨付至结算总价的97%; (5)预留竣工结算后总工程费的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 其他无变更。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沈佳辉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0418-(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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