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司法厅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司法厅 | ||
(略) 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16:1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3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焜英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司法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西门井边亭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建融建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安泰街 (略) 158号高景商贸中心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RG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司法厅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04 09:00:00,更正为:2024-11-15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1-04 09:00:00,更正为:2024-11-15 09:00:00。
事项1:原采购文件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二、评标中的7、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的技术项 评审项“蔬菜基地情况”删除。
事项2:原采购文件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二、评标中的7、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的技术项 评审项“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内容如下: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 45.0000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响应要求的得45分;其中,①标注“★”的评标指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有负偏离的其投标无效(共2项);②其余评标指标(共20项)每负偏离一项扣2.25分,正偏离不加分。 |
现修改“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内容如下: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 48.0000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响应要求的得48分;其中,①标注“★”的评标指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有负偏离的其投标无效(共2项);②其余评标指标(共20项)每负偏离一项扣2.4分,正偏离不加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30日
/
名称:福建省司法厅
地址: (略) (略) 西门井边亭11号
联系方式:0591-#
名称:建融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安泰街 (略) 158号高景商贸中心 (略)
联系方式:0591-#
项目联系人:陈焜英
电话:0591-#
建融建 (略) (略)
2024年10月30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司法厅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司法厅 | ||
(略) 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16:1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3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焜英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司法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西门井边亭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建融建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安泰街 (略) 158号高景商贸中心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RG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司法厅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04 09:00:00,更正为:2024-11-15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1-04 09:00:00,更正为:2024-11-15 09:00:00。
事项1:原采购文件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二、评标中的7、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的技术项 评审项“蔬菜基地情况”删除。
事项2:原采购文件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二、评标中的7、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的技术项 评审项“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内容如下: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 45.0000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响应要求的得45分;其中,①标注“★”的评标指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有负偏离的其投标无效(共2项);②其余评标指标(共20项)每负偏离一项扣2.25分,正偏离不加分。 |
现修改“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内容如下: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 48.0000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响应要求的得48分;其中,①标注“★”的评标指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有负偏离的其投标无效(共2项);②其余评标指标(共20项)每负偏离一项扣2.4分,正偏离不加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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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福建省司法厅
地址: (略) (略) 西门井边亭11号
联系方式:0591-#
名称:建融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安泰街 (略) 158号高景商贸中心 (略)
联系方式:0591-#
项目联系人:陈焜英
电话:0591-#
建融建 (略) (略)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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