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桑活颗粒院内制剂研发服务项目项目
藤桑活颗粒院内制剂研发服务项目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24-2410SZ(略)(LGQRMYY-(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略) 内制剂研发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2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第20-21页“1、技术评价(43分)”
序号 | 评议内容 |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细则 |
1 | 拟安排的研发项目负责人情况(限1 人) | 7分 | 专家打分 |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限1人),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否则该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 1.具有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主任中药师),得2分;具有卫生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副主任中药师),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具有博士学历的得2分;具有硕士学历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3.项目经验:参与投标人以往中药新药研发、 (略) 内制剂研发方面申报且获批的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以上1-3项累计最高得7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2.职称证书需提供证书扫 (略) 查询截图(职称证书从中国 (略) 查询http://**),由于日期较早无法查询的,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需体现职务或职称); 3.项目经验方面的证明材料:需提供申报资料封面(含人员姓名和研究时间信息等)及对应品种批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 (略) 理。 |
2 | 拟安排的研发团队人员情况(不含项目负责人) | 12分 | 专家打分 |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研发团队成员(负责人除外),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否则该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研发团队(不含负责人)中具有卫生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副主任中药师),每提供一人得1分;具有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主任中药师)或以上级别,每提供一人得1.5分;本项最高得12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2.同一人的职称不可重复得分; 3.职称证书需提供证书扫 (略) 查询截图(职称证书从中国 (略) 查询http://**),由于日期较早无法查询的,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需体现职务或职称); 4.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 (略) 理。 |
修改为:
序号 | 评议内容 |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细则 |
1 | 拟安排的研发项目负责人情况(限1 人) | 7分 | 专家打分 |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限1人),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否则该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 1.具有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主任中药师),得2分;具有卫生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副主任中药师),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具有博士学历的得2分;具有硕士学历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3.项目经验:参与投标人以往中药新药研发、 (略) 内制剂研发方面申报且获批的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以上1-3项累计最高得7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2.职称证书需提供证书扫 (略) 查询截图(职称证书从中国 (略) 查询http://**),由于日期较早无法查询的,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需体现职务或职称); 3.项目经验方面的证明材料:需提供申报资料封面(含人员姓名和研究时间信息等)及对应品种批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 (略) 理。 |
2 | 拟安排的研发团队人员情况(不含项目负责人) | 12分 | 专家打分 |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研发团队成员(负责人除外),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否则该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研发团队(不含负责人)中具有卫生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副主任中药师),每提供一人得1分;具有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主任中药师)或以上级别,每提供一人得1.5分;本项最高得12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2.同一人的职称不可重复得分; 3.职称证书需提供证书扫 (略) 查询截图(职称证书从中国 (略) 查询http://**),由于日期较早无法查询的,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需体现职务或职称); 4.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 (略) 理。 |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1、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 (略) ,以本通知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 (略) 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3、更正后的最新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 (略) (http://**)”招标文件澄清中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龙城 (略) 53号
联系人:尹工
联系方式:0755-(略)转880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001号银盛大厦807
联系方式:0755-(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宁多、黄颖、张琪琪
电话:0755-(略)/(略)
邮编:(略)
邮箱:*@*bidding.com
(略)
2024年10月30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24-2410SZ(略)(LGQRMYY-(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略) 内制剂研发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2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第20-21页“1、技术评价(43分)”
序号 | 评议内容 |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细则 |
1 | 拟安排的研发项目负责人情况(限1 人) | 7分 | 专家打分 |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限1人),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否则该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 1.具有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主任中药师),得2分;具有卫生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副主任中药师),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具有博士学历的得2分;具有硕士学历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3.项目经验:参与投标人以往中药新药研发、 (略) 内制剂研发方面申报且获批的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以上1-3项累计最高得7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2.职称证书需提供证书扫 (略) 查询截图(职称证书从中国 (略) 查询http://**),由于日期较早无法查询的,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需体现职务或职称); 3.项目经验方面的证明材料:需提供申报资料封面(含人员姓名和研究时间信息等)及对应品种批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 (略) 理。 |
2 | 拟安排的研发团队人员情况(不含项目负责人) | 12分 | 专家打分 |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研发团队成员(负责人除外),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否则该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研发团队(不含负责人)中具有卫生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副主任中药师),每提供一人得1分;具有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主任中药师)或以上级别,每提供一人得1.5分;本项最高得12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2.同一人的职称不可重复得分; 3.职称证书需提供证书扫 (略) 查询截图(职称证书从中国 (略) 查询http://**),由于日期较早无法查询的,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需体现职务或职称); 4.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 (略) 理。 |
修改为:
序号 | 评议内容 | 分值 | 评分方式 | 评分细则 |
1 | 拟安排的研发项目负责人情况(限1 人) | 7分 | 专家打分 |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限1人),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否则该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 1.具有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主任中药师),得2分;具有卫生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副主任中药师),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具有博士学历的得2分;具有硕士学历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3.项目经验:参与投标人以往中药新药研发、 (略) 内制剂研发方面申报且获批的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以上1-3项累计最高得7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2.职称证书需提供证书扫 (略) 查询截图(职称证书从中国 (略) 查询http://**),由于日期较早无法查询的,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需体现职务或职称); 3.项目经验方面的证明材料:需提供申报资料封面(含人员姓名和研究时间信息等)及对应品种批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 (略) 理。 |
2 | 拟安排的研发团队人员情况(不含项目负责人) | 12分 | 专家打分 |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研发团队成员(负责人除外),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否则该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研发团队(不含负责人)中具有卫生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副主任中药师),每提供一人得1分;具有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主任中药师)或以上级别,每提供一人得1.5分;本项最高得12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2.同一人的职称不可重复得分; 3.职称证书需提供证书扫 (略) 查询截图(职称证书从中国 (略) 查询http://**),由于日期较早无法查询的,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需体现职务或职称); 4.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 (略) 理。 |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1、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 (略) ,以本通知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 (略) 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3、更正后的最新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 (略) (http://**)”招标文件澄清中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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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尹工
联系方式:0755-(略)转880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001号银盛大厦807
联系方式:0755-(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宁多、黄颖、张琪琪
电话:0755-(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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