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院车辆租赁项目比价采购更正公告
某学院车辆租赁项目比价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略) 车辆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2024-YKGJGXAGC-F9003
二、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
将下列资料密封后邮寄至联系人,并与联系人短信确认,也可当面递交。请于2024年 11 月 6 日 10 : 00 前送达我单位,具体地址报名后获取。未密封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送达我单位的一律拒绝收取。提交材料至少包含以下资料,缺少一项其比价文件 (略) 理,所有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完善相关签名并密封,未盖公章视为无效报价:
1.比价表(详见附件)。
2.报价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
3.报价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报价联系人如非企业法人,须提供法人签署的授权书和法人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
将下列资料密封后邮寄至联系人,并与联系人短信确认,也可当面递交。请于2024年 11 月 6 日 10 : 00 前送达我单位,具体地址报名后获取。未密封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送达我单位的一律拒绝收取。提交材料至少包含以下资料,缺少一项其比价文件 (略) 理,所有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完善相关签名并密封,未盖公章视为无效报价: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①供应商所提供租赁 (略) 实有车辆,自有小型车辆不得少于20台,须提供车辆产权证、行驶证和拟派遣驾驶员的身份证、驾驶证。②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车龄须在3年以内。③供应商须有固定经营场所,提供本公司自有车辆存放场所、自有洗车场所相关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三)承诺函(附件4)
原附件内容:
备注:1.报价须为最终报价,包含汽油费、驾驶员出车费用、发票税款等。
现更正为:
备注:
1.报价须为最终报价,包含汽油费、驾驶员出车费用、发票税款等。
2.比价表中报价为本采购清单序号1-9单价报价之和,最低者中标。如序号1-9单价之和相同,则选取序号1-3单价报价之和,最低者中标。如序号1-3单价之和也相同,则选取序号4-6单价报价之和,最低者中标。如序号4-6单价之和也相同,则选取序号7-9单价报价之和,最低者中标。如序号7-9单价之和也相同,则本次比价作废,择期重新比价。
3.比价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低于其他所有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平均报价4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比价小组应当要求报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和履约担保承诺,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或比价小组认为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按照无 (略) 理。
三、其他事项
项目相关公示在《 (略) 》(http://**)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25-*
地 址: (略) (略) (具体地址报名后获取)
五、采购监督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5-*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略) 车辆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2024-YKGJGXAGC-F9003
二、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
将下列资料密封后邮寄至联系人,并与联系人短信确认,也可当面递交。请于2024年 11 月 6 日 10 : 00 前送达我单位,具体地址报名后获取。未密封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送达我单位的一律拒绝收取。提交材料至少包含以下资料,缺少一项其比价文件 (略) 理,所有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完善相关签名并密封,未盖公章视为无效报价:
1.比价表(详见附件)。
2.报价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
3.报价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报价联系人如非企业法人,须提供法人签署的授权书和法人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
将下列资料密封后邮寄至联系人,并与联系人短信确认,也可当面递交。请于2024年 11 月 6 日 10 : 00 前送达我单位,具体地址报名后获取。未密封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送达我单位的一律拒绝收取。提交材料至少包含以下资料,缺少一项其比价文件 (略) 理,所有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完善相关签名并密封,未盖公章视为无效报价: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①供应商所提供租赁 (略) 实有车辆,自有小型车辆不得少于20台,须提供车辆产权证、行驶证和拟派遣驾驶员的身份证、驾驶证。②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车龄须在3年以内。③供应商须有固定经营场所,提供本公司自有车辆存放场所、自有洗车场所相关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三)承诺函(附件4)
原附件内容:
备注:1.报价须为最终报价,包含汽油费、驾驶员出车费用、发票税款等。
现更正为:
备注:
1.报价须为最终报价,包含汽油费、驾驶员出车费用、发票税款等。
2.比价表中报价为本采购清单序号1-9单价报价之和,最低者中标。如序号1-9单价之和相同,则选取序号1-3单价报价之和,最低者中标。如序号1-3单价之和也相同,则选取序号4-6单价报价之和,最低者中标。如序号4-6单价之和也相同,则选取序号7-9单价报价之和,最低者中标。如序号7-9单价之和也相同,则本次比价作废,择期重新比价。
3.比价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低于其他所有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平均报价4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比价小组应当要求报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和履约担保承诺,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或比价小组认为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按照无 (略) 理。
三、其他事项
项目相关公示在《 (略) 》(http://**)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25-*
地 址: (略) (略) (具体地址报名后获取)
五、采购监督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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