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充招投标工程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麻江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充招投标工程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6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6,#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电子评标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在10.2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16条:“中标单位未按要求365日历天内完工,延迟完工1天罚款中标金额的2%。”前后不一致,现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180日历天为准。

2、此澄清不影响文件编制,其它内容不变。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6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6,#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电子评标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在10.2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16条:“中标单位未按要求365日历天内完工,延迟完工1天罚款中标金额的2%。”前后不一致,现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180日历天为准。

2、此澄清不影响文件编制,其它内容不变。

递交时间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