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2024年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维修采购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
华容县2024年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维修采购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
1、原内容:第三章 资格审查及评审方法及标准 评审方法及标准表
1.评分细则
综合评分法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值 |
1 | 报价部分 | 30% |
2 | 商务部分 | 30% |
3 | 技术部分 | 40% |
2.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
3 | 商务 部分 (30分) | 类似 业绩 | 6分 | 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公安信息化不同业主单位的类似项目业绩(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计2分,最多计6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2、原内容: 评审项目 2.评分标准 技术部分(40分)
现变更为:
1.评分细则
综合评分法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值 |
1 | 报价部分 | 30% |
2 | 商务部分 | 20% |
3 | 技术部分 | 50% |
2.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
2 | 商务 部分 (20分) | 类似 业绩 | 6分 | 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交通设施维护)类似项目业绩(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计2分,最多计6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2、现变更为:评审项目 2.评分标准 技术部分(50分)
暂无附件
1、原内容:第三章 资格审查及评审方法及标准 评审方法及标准表
1.评分细则
综合评分法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值 |
1 | 报价部分 | 30% |
2 | 商务部分 | 30% |
3 | 技术部分 | 40% |
2.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
3 | 商务 部分 (30分) | 类似 业绩 | 6分 | 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公安信息化不同业主单位的类似项目业绩(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计2分,最多计6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2、原内容: 评审项目 2.评分标准 技术部分(40分)
现变更为:
1.评分细则
综合评分法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值 |
1 | 报价部分 | 30% |
2 | 商务部分 | 20% |
3 | 技术部分 | 50% |
2.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
2 | 商务 部分 (20分) | 类似 业绩 | 6分 | 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交通设施维护)类似项目业绩(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计2分,最多计6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2、现变更为:评审项目 2.评分标准 技术部分(50分)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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