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悦未来城臻悦府项目上塔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总平面图变更事项的公示
关于大悦未来城臻悦府项目上塔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总平面图变更事项的公示
大悦未来城臻悦府项目(上塔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K-10-1)位 (略) 以东, (略) 以南。该项目二期总平面图建设工程 (略) 资源规划建长安(2023)0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号。
现依据 (略) 的申请,建设工程 (略) 资源规划建长安〔2023〕09号总平面图拟调整具体如下:
1.北侧消防出入口调整至3#楼东北侧;
2.生活垃圾收集站位置由3#楼北侧向东微调至3#楼东单元北侧;
3.生活垃圾收集点位置由3#楼西北侧,9#楼西北侧,17#楼西北侧调整至2#楼西北侧,3#楼西北侧,9#楼西南侧;
4.再生资源回收点场地面积由12㎡调整为6㎡,位置由9#楼西南侧,3#楼北侧调整至3#楼西侧;
5.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面积由390㎡调整为277㎡,位置由2#楼东侧调整至2#楼东南侧,3#楼南侧;
6.室外健身器械场地面积由1107㎡调整为507㎡,位置由2#楼东南侧调整至9#楼南侧,13#楼南侧;
7.地面机动车停车位由41个调整为22个,具体调整内 (略) 建设工程规划变更公示牌。
8.地面非机动车停车位由1114个调整为1169个,具体调整内 (略) 建设工程规划变更公示牌。
二期总平面图变更情况表 | |||
调整内容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情况 |
消防出入口 | - | - | 北侧消防出入口调整至3#楼东北侧 |
生活垃圾收集站(场地面积) | 120㎡ | 120㎡ | 位置由3#楼北侧向东调整至3#楼东单元北侧 |
生活垃圾收集点(场地面积) | 120㎡ | 120㎡ | 位置由3#楼西北侧,9#楼西北侧,17#楼西北侧调整至2#楼西北侧,3#楼西北侧,9#楼西南侧 |
再生资源回收点(场地面积) | 12㎡ | 6㎡ | 位置由9#楼西南侧,3#楼北侧调整至3#楼西侧 |
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 (场地面积) | 390㎡ | 277㎡ | 位置由2#楼东侧调整至2#楼东南侧,3#楼南侧 |
室外健身器材(场地面积) | 1107㎡ | 507㎡ | 位置由2#楼东南侧调整至9#楼南侧,13#楼南侧 |
地面机动车停车位 | 41个 | 22个 | 位置由2#楼南侧,8#楼与9#楼间,9#楼与13#楼间调整至2#楼东南侧,8#楼与9#楼间,9#楼与13#楼间 |
地面非机动车停车位 | 1114个 | 1169个 | 位置由1#楼北侧,S1#楼西侧及北侧,4#楼东侧,S8#楼东侧,S10#楼东侧,S11#楼东侧,S12#楼东侧调整至1#楼北侧,3#楼北侧,S1#楼西侧及北侧,4#楼东侧,S8#楼东侧,S10#楼东侧,S11#楼东侧,S12#楼东侧 |
除以上变更内容外,其余审批 (略) 原审定的建字第#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略) 资源规划建长安〔2023〕09号总平面图为准。
公示开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调整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间内通过电话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公示期: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8日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 (略) (略) (西长安街79号)
邮编:#
联系电话:029-#
附件: (略) 建设工程规划变更公示牌
(略) 自然资 (略) (略)
2024年10月31日
大悦未来城臻悦府项目(上塔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K-10-1)位 (略) 以东, (略) 以南。该项目二期总平面图建设工程 (略) 资源规划建长安(2023)0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号。
现依据 (略) 的申请,建设工程 (略) 资源规划建长安〔2023〕09号总平面图拟调整具体如下:
1.北侧消防出入口调整至3#楼东北侧;
2.生活垃圾收集站位置由3#楼北侧向东微调至3#楼东单元北侧;
3.生活垃圾收集点位置由3#楼西北侧,9#楼西北侧,17#楼西北侧调整至2#楼西北侧,3#楼西北侧,9#楼西南侧;
4.再生资源回收点场地面积由12㎡调整为6㎡,位置由9#楼西南侧,3#楼北侧调整至3#楼西侧;
5.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面积由390㎡调整为277㎡,位置由2#楼东侧调整至2#楼东南侧,3#楼南侧;
6.室外健身器械场地面积由1107㎡调整为507㎡,位置由2#楼东南侧调整至9#楼南侧,13#楼南侧;
7.地面机动车停车位由41个调整为22个,具体调整内 (略) 建设工程规划变更公示牌。
8.地面非机动车停车位由1114个调整为1169个,具体调整内 (略) 建设工程规划变更公示牌。
二期总平面图变更情况表 | |||
调整内容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情况 |
消防出入口 | - | - | 北侧消防出入口调整至3#楼东北侧 |
生活垃圾收集站(场地面积) | 120㎡ | 120㎡ | 位置由3#楼北侧向东调整至3#楼东单元北侧 |
生活垃圾收集点(场地面积) | 120㎡ | 120㎡ | 位置由3#楼西北侧,9#楼西北侧,17#楼西北侧调整至2#楼西北侧,3#楼西北侧,9#楼西南侧 |
再生资源回收点(场地面积) | 12㎡ | 6㎡ | 位置由9#楼西南侧,3#楼北侧调整至3#楼西侧 |
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 (场地面积) | 390㎡ | 277㎡ | 位置由2#楼东侧调整至2#楼东南侧,3#楼南侧 |
室外健身器材(场地面积) | 1107㎡ | 507㎡ | 位置由2#楼东南侧调整至9#楼南侧,13#楼南侧 |
地面机动车停车位 | 41个 | 22个 | 位置由2#楼南侧,8#楼与9#楼间,9#楼与13#楼间调整至2#楼东南侧,8#楼与9#楼间,9#楼与13#楼间 |
地面非机动车停车位 | 1114个 | 1169个 | 位置由1#楼北侧,S1#楼西侧及北侧,4#楼东侧,S8#楼东侧,S10#楼东侧,S11#楼东侧,S12#楼东侧调整至1#楼北侧,3#楼北侧,S1#楼西侧及北侧,4#楼东侧,S8#楼东侧,S10#楼东侧,S11#楼东侧,S12#楼东侧 |
除以上变更内容外,其余审批 (略) 原审定的建字第#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略) 资源规划建长安〔2023〕09号总平面图为准。
公示开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调整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间内通过电话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公示期: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8日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 (略) (略) (西长安街79号)
邮编:#
联系电话:029-#
附件: (略) 建设工程规划变更公示牌
(略) 自然资 (略) (略)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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