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翔安港区1#-5#集装箱泊位工程标段Ⅲ回旋水域疏浚、陆域吹填施工“评定分离”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
厦门港翔安港区1#-5#集装箱泊位工程标段Ⅲ回旋水域疏浚、陆域吹填施工“评定分离”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收到潜在投标人的部分疑问,现回复如下:
1、 提交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交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现场核查报告中任意一种,均应附上质量鉴定意见或质量核验意见时,若提交的质量鉴定意见或质量核验意见的项目负责人名称与前四种不一致时,按哪份文件的项目负责人名称为准?
回复:若提交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交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现场核查报告或质量鉴定意见或质量核验意见上的项目负责人名字不一致时,按所附相关疏浚单位工程质量鉴定意见或质量核验意见为准;投标人需提交完整的相关疏浚单位工程质量鉴定意见或质量核验意见(含附件)。
2、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九、已标价程量清单”-“9.2 工程量清单项目总价表”的表格作废,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请问“9.2 工程量清单项目总价表”下方的投标总价(大写)、投标人以及日期是删除还是添加到工程量清单的报价汇总表下方。
回复:投标人请在《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下自行增加“投标总价(大写)”、“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以及“日期”等内容。
3、 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为合同结算价的3%,请问可否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回复:本项目质量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4、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7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P25)的注1.中说明“但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应按本表最低要求的数量和资格投入人员”。问题1:请问是否需在投标文件中另附承诺函?问题2:如若需要,承诺函格式是否自拟?问题3:如若需要,是否附在投标文件“十一、其他材料”-“3、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之中?
回复:相关内容包含已在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八、承诺函”中,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承诺。
5、 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合同文件扫描件。请问“合同文件扫描件”是否指合同文件关键页扫描件?例如合同协议书、合同封面、合同盖章页。
回复:关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合同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可提供合同文件关键页扫描件,须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协议书,合同盖章页,体现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及业绩内容等关键信息页。
二、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4.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内容删除。
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2.业绩证明材料”中“航道工程还需提供单独立项的工可批复文件扫描件”修改为“航道工程还需提供单独立项的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扫描件”
四、本招标文件类似业绩要求中关于“业绩信息” (略) 页截图,均要求截图内容至少包含投标人和对应承接项目的信息。且要求的业绩完成时间均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交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现场核查报告或质量鉴定意见或质量核验意见上最迟落款日期为准。
五、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 年11月15日10:15:00”,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六、本答疑纪要及相关附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厦门 (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 (略)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收到潜在投标人的部分疑问,现回复如下:
1、 提交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交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现场核查报告中任意一种,均应附上质量鉴定意见或质量核验意见时,若提交的质量鉴定意见或质量核验意见的项目负责人名称与前四种不一致时,按哪份文件的项目负责人名称为准?
回复:若提交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交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现场核查报告或质量鉴定意见或质量核验意见上的项目负责人名字不一致时,按所附相关疏浚单位工程质量鉴定意见或质量核验意见为准;投标人需提交完整的相关疏浚单位工程质量鉴定意见或质量核验意见(含附件)。
2、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九、已标价程量清单”-“9.2 工程量清单项目总价表”的表格作废,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请问“9.2 工程量清单项目总价表”下方的投标总价(大写)、投标人以及日期是删除还是添加到工程量清单的报价汇总表下方。
回复:投标人请在《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下自行增加“投标总价(大写)”、“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以及“日期”等内容。
3、 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为合同结算价的3%,请问可否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回复:本项目质量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4、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7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P25)的注1.中说明“但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应按本表最低要求的数量和资格投入人员”。问题1:请问是否需在投标文件中另附承诺函?问题2:如若需要,承诺函格式是否自拟?问题3:如若需要,是否附在投标文件“十一、其他材料”-“3、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之中?
回复:相关内容包含已在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八、承诺函”中,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承诺。
5、 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合同文件扫描件。请问“合同文件扫描件”是否指合同文件关键页扫描件?例如合同协议书、合同封面、合同盖章页。
回复:关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合同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可提供合同文件关键页扫描件,须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协议书,合同盖章页,体现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及业绩内容等关键信息页。
二、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4.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内容删除。
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2.业绩证明材料”中“航道工程还需提供单独立项的工可批复文件扫描件”修改为“航道工程还需提供单独立项的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扫描件”
四、本招标文件类似业绩要求中关于“业绩信息” (略) 页截图,均要求截图内容至少包含投标人和对应承接项目的信息。且要求的业绩完成时间均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交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现场核查报告或质量鉴定意见或质量核验意见上最迟落款日期为准。
五、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 年11月15日10:15:00”,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六、本答疑纪要及相关附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厦门 (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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