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中小学课桌凳设备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海原县中小学课桌凳设备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D64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海原县教 (略) 海原县中小学课桌凳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10-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1.商务响应(4分)原评分标准:“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交货期、质保期、投标有效期等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2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重要条款的,每有一项加0.5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共4分)” 现更正为:“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交货期、质保期、投标有效期等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重要条款的,每有一项加0.5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共4分)”。2.因系统优化,不见面开标项目取消开标签到,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参与本项目开标的投标供应商无需签到。3.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10-31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海原县海城镇
联系方式: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略) (略) 丽景街 (略) (略) 口西南侧
联系方式:0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田彦宝
电话:095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才华
电话:0955-#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
海原县中小学课桌凳采购项目更正后评审因素和标准.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4-10-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D64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海原县教 (略) 海原县中小学课桌凳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10-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1.商务响应(4分)原评分标准:“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交货期、质保期、投标有效期等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2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重要条款的,每有一项加0.5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共4分)” 现更正为:“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交货期、质保期、投标有效期等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重要条款的,每有一项加0.5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共4分)”。2.因系统优化,不见面开标项目取消开标签到,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参与本项目开标的投标供应商无需签到。3.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10-31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海原县海城镇
联系方式: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略) (略) 丽景街 (略) (略) 口西南侧
联系方式:0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田彦宝
电话:095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才华
电话:0955-#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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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中小学课桌凳采购项目更正后评审因素和标准.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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