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宁新村高管公寓8、9号栋货物采购标段二:家具第二次澄清公告第1次
旺宁新村高管公寓8、9号栋货物采购标段二:家具第二次澄清公告第1次
长沙瑞达置业有限公司旺宁新村高管公寓8、9号栋货物采购(标段二:家具)(第二次)澄清公告(第1次)
发布日期: 2024-11-01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旺宁新村高管公寓8、9号栋货物采购(标段二:家具)(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CSFC(略) | ||
交易分类 | 货物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略) |
相关公告 |
各潜在投标人:
(略) 委托湖南 (略) 代理的旺宁新村高管公寓8、9号栋货物采购(标段二:家具)(第二次)。针对潜在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
问题1: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三、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中“注:家具的尺寸、材质、样式、颜色、摆放位置等须以采购人所提供的样板间为准;为确保产品质量及环保性,投标时须提供主要产品:床、床头柜、电视柜、沙发、衣柜的监督抽查检测报告。每缺一项或不符合视为一项负偏离。”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并在其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的检测报告均具有法律效力。“监督抽查检测报告”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法律效应相同,在同等效力下,却指定检测报告须是监督抽查检测报告。是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20条第二款“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情况,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参考《政府采购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的采购文件。《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
采 购 人: (略)
招标代理:湖南 (略)
长沙瑞达置业有限公司旺宁新村高管公寓8、9号栋货物采购(标段二:家具)(第二次)澄清公告(第1次)
发布日期: 2024-11-01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旺宁新村高管公寓8、9号栋货物采购(标段二:家具)(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CSFC(略) | ||
交易分类 | 货物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略) |
相关公告 |
各潜在投标人:
(略) 委托湖南 (略) 代理的旺宁新村高管公寓8、9号栋货物采购(标段二:家具)(第二次)。针对潜在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
问题1: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三、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中“注:家具的尺寸、材质、样式、颜色、摆放位置等须以采购人所提供的样板间为准;为确保产品质量及环保性,投标时须提供主要产品:床、床头柜、电视柜、沙发、衣柜的监督抽查检测报告。每缺一项或不符合视为一项负偏离。”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并在其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的检测报告均具有法律效力。“监督抽查检测报告”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法律效应相同,在同等效力下,却指定检测报告须是监督抽查检测报告。是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20条第二款“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情况,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参考《政府采购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的采购文件。《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
采 购 人: (略)
招标代理:湖南 (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