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锦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应力材料-包3弹簧组合架招标公告
华锦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应力材料-包3弹簧组合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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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中石化 (略) 委托,对(重招)【拓市天津】SEI华锦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应力材料-包3弹簧组合架所需应力材料-包3 弹簧组合架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B1 2.项目内容:(重招)【拓市天津】SEI华锦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应力材料-包3弹簧组合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其他各种管道配件 | 1.00 | 批 | 包1-应力材料-包3弹簧组合架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 (略) 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 (略) 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 (略) 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文件所提到的否决条款为最终否决条款,相关附件中的否决条款(带“★”号的条款)与本文件所列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技术文件中的带“★”号的条款均为否决项。 3.1.7 承诺完全同意框架协议条款,如无框架协议偏差条款文件上传,视为对框架协议主要条款完全同意。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8 承诺接受回购条款。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9 承诺售后服务:买方根据需要,在要求供应商进行现场服务时,供应商应至少派出一人常驻华锦项目现场进行现场服务。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0 承诺所投标段物资均能在框架下订单生效后60日内交货,需要另有要求除外。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1 承诺同意付款方式:预付款(10%),货款(85%),质保金(5%)。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3.1.13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2023年审计报告尚未完成,可以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 3.1.14 2018年1月至今有新建#吨及以上规模#烯项目或千万吨炼油项目弹簧组合架(需包含:弹簧支吊架、低摩擦管架、低摩擦隔热管架、低摩擦保冷管架)供货业绩,若为框架协议业绩则对应合同累计金额≥#元,若为单一合同金额则合同金额≥#元,并提供有效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及发票。汇总金额必须属于本包段标的物,经核实如提供了非本包段业绩或汇总金额有误则视为无效业绩。) 3.1.15 投标方应提供招标文件中弹簧组合架的结构和材质示意图、相关计算书。计算方法合理,计算数据准确并且具有针对性,计算软件具有通用性。图纸表达清晰明确,表明投标方能够完整理解并执行技术文件内提出的所有要求,遵守统一的竞标技术基础。 3.1.16 可变弹簧组合架整定偏差不得超过±3%;刚度偏差不得超过±5%;投标方应提供测试报告。 3.1.17 恒力弹簧综合负载偏差不超过±5%,恒定度不超过3%;投标方应提供测试报告。 3.1.18 投标方应具有制造、加工、检验及测试弹簧组合架的能力。投标方应具有制造、加工、检验及测试配套的低摩擦管托、保冷管托、隔热管托的能力,产品的性能参数满足技术要求。投标时应如实提供相关能力和装备的证明材料。 3.1.19 投标方应具有制造、加工、检验及测试低摩擦管架的必要设备,并提供主要材料和相关产品的性能测试证明;投标方应提供液压机、自动卷板机、数控机床和自动焊接机等设备的发票或合同复印件或投标人与上述设备的合影(带经纬度)以证明真实性。 3.1.20 本包段为重新招标项目,按照招标方案中入围供应商“兼投不兼中”的定标淘汰原则执行:“包1-包8同一供应商最多只能选择2个包作为主选供应商以及2个包作为辅选供应商。”①针对在第一次招标项目中已取得2主2辅满额的入围供应商参与本次重新招标包段的,将被否决;②针对在第一次招标项目中已取得部分非满额的入围供应商参与本次重新招标包段的,将按照上述“兼投不兼中”的定标淘汰原则执行。 3.1.2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10月25日 8:00至2024年11月4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略) 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 (略) (网上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中国石化 (略) (http://**) (略) (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11月18日 09:00前与宋文亮(如未接通,请发邮件)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洪天华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宋文亮(如未接通,请发邮件) | ||||||||
电 话: | 022-# | ||||||||
电 子 邮 件: | *@*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洪天华 | ||||||||
电 话: | 010-# | ||||||||
电 子 邮 件: | hongtianhua.*@*inopec.com | ||||||||
中国 (略) 2024年11月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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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中石化 (略) 委托,对(重招)【拓市天津】SEI华锦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应力材料-包3弹簧组合架所需应力材料-包3 弹簧组合架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B1 2.项目内容:(重招)【拓市天津】SEI华锦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应力材料-包3弹簧组合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其他各种管道配件 | 1.00 | 批 | 包1-应力材料-包3弹簧组合架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 (略) 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 (略) 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 (略) 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文件所提到的否决条款为最终否决条款,相关附件中的否决条款(带“★”号的条款)与本文件所列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技术文件中的带“★”号的条款均为否决项。 3.1.7 承诺完全同意框架协议条款,如无框架协议偏差条款文件上传,视为对框架协议主要条款完全同意。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8 承诺接受回购条款。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9 承诺售后服务:买方根据需要,在要求供应商进行现场服务时,供应商应至少派出一人常驻华锦项目现场进行现场服务。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0 承诺所投标段物资均能在框架下订单生效后60日内交货,需要另有要求除外。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1 承诺同意付款方式:预付款(10%),货款(85%),质保金(5%)。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3.1.13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2023年审计报告尚未完成,可以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 3.1.14 2018年1月至今有新建#吨及以上规模#烯项目或千万吨炼油项目弹簧组合架(需包含:弹簧支吊架、低摩擦管架、低摩擦隔热管架、低摩擦保冷管架)供货业绩,若为框架协议业绩则对应合同累计金额≥#元,若为单一合同金额则合同金额≥#元,并提供有效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及发票。汇总金额必须属于本包段标的物,经核实如提供了非本包段业绩或汇总金额有误则视为无效业绩。) 3.1.15 投标方应提供招标文件中弹簧组合架的结构和材质示意图、相关计算书。计算方法合理,计算数据准确并且具有针对性,计算软件具有通用性。图纸表达清晰明确,表明投标方能够完整理解并执行技术文件内提出的所有要求,遵守统一的竞标技术基础。 3.1.16 可变弹簧组合架整定偏差不得超过±3%;刚度偏差不得超过±5%;投标方应提供测试报告。 3.1.17 恒力弹簧综合负载偏差不超过±5%,恒定度不超过3%;投标方应提供测试报告。 3.1.18 投标方应具有制造、加工、检验及测试弹簧组合架的能力。投标方应具有制造、加工、检验及测试配套的低摩擦管托、保冷管托、隔热管托的能力,产品的性能参数满足技术要求。投标时应如实提供相关能力和装备的证明材料。 3.1.19 投标方应具有制造、加工、检验及测试低摩擦管架的必要设备,并提供主要材料和相关产品的性能测试证明;投标方应提供液压机、自动卷板机、数控机床和自动焊接机等设备的发票或合同复印件或投标人与上述设备的合影(带经纬度)以证明真实性。 3.1.20 本包段为重新招标项目,按照招标方案中入围供应商“兼投不兼中”的定标淘汰原则执行:“包1-包8同一供应商最多只能选择2个包作为主选供应商以及2个包作为辅选供应商。”①针对在第一次招标项目中已取得2主2辅满额的入围供应商参与本次重新招标包段的,将被否决;②针对在第一次招标项目中已取得部分非满额的入围供应商参与本次重新招标包段的,将按照上述“兼投不兼中”的定标淘汰原则执行。 3.1.2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10月25日 8:00至2024年11月4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略) 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 (略) (网上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中国石化物资 (略) (http://**)、中国石化 (略) (http://**) (略) (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11月18日 09:00前与宋文亮(如未接通,请发邮件)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洪天华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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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宋文亮(如未接通,请发邮件) | ||||||||
电 话: | 022-# | ||||||||
电 子 邮 件: | *@*inopec.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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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洪天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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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略) 2024年11月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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