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投资主体澄清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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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投资主体澄清公告一

澄清公告(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澜沧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投资主体”,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发布的招标公告信息有误,现做出以下澄清:

“澜沧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投资主体”项目于2024年10月31日18:00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因业务人员操作失误,在填写系统时将“出资比例”该选项填写错误,误把招标文件内容规定的“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填写为“自筹:21.6%,贷款78.39%”。为保证项目正常的推进,已申请调整修改,并已完 (略) 理,现已纠正为:“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

招标文件内容没有发生改变,开标时间以原公告内容为准,当招标公告信息与澄清公告内容不符的以澄清公告为准。

为此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招标人:澜沧拉祜族自 (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 (略)

2024 年 11 月1 日


澄清公告(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澜沧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投资主体”,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发布的招标公告信息有误,现做出以下澄清:

“澜沧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投资主体”项目于2024年10月31日18:00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因业务人员操作失误,在填写系统时将“出资比例”该选项填写错误,误把招标文件内容规定的“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填写为“自筹:21.6%,贷款78.39%”。为保证项目正常的推进,已申请调整修改,并已完 (略) 理,现已纠正为:“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

招标文件内容没有发生改变,开标时间以原公告内容为准,当招标公告信息与澄清公告内容不符的以澄清公告为准。

为此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招标人:澜沧拉祜族自 (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 (略)

2024 年 11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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