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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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略) 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2024〕第19号

为规范用地报批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现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文件精神,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4〕第10号)中第三项相关事宜调整公布如下:

三、拟征收土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小店镇王连屯村集体土地0.2298公顷,其中耕地0.0083公顷、园地0.0680公顷、其他农用地0.1237公顷、建设用地0.0298公顷。

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仍以2024年5月23 (略) 人民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4〕第10号)为准。

特此说明

2024年10月31日

(略) 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2024〕第19号

为规范用地报批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现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文件精神,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4〕第10号)中第三项相关事宜调整公布如下:

三、拟征收土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小店镇王连屯村集体土地0.2298公顷,其中耕地0.0083公顷、园地0.0680公顷、其他农用地0.1237公顷、建设用地0.0298公顷。

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仍以2024年5月23 (略) 人民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4〕第10号)为准。

特此说明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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