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安保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永兴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安保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原采购文件商务评价项:
3 | 商务评价项 (权值0.40) | 类似 业绩 | 30 | 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止)每具有一个类似安保业绩计10分,最多计30分。 注:提供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企业 荣誉 | 40 | 供应商获得过公安行政部门授予的嘉奖、荣誉,国家级的每个计6 分,省级的每个计5分,市县级的每个计4分,最高计40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
售后服务机构 | 30 | 提供针对本项目有详实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和服务机构,服务方案详实且服务机构1小时内到达现场的计30分,服务方案较详实且服务机构1小时-2小时到达现场的计20分,服务方案一般且服务机构2小时及以上到达现场的计10分,无方案不计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根据证明材料和投标人的承诺,判断是否能够在承诺的时间内赶到售后服务现场。 |
现更正为:
3 | 商务评价项 (权值0.40) | 类似 业绩 | 40 | 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止)每具有一个类似安保业绩计10分,最多计40分。 注:提供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企业 荣誉 | 60 | 供应商获得过公安行政部门授予的嘉奖、荣誉每个计12分,最高计60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暂无附件
原采购文件商务评价项:
3 | 商务评价项 (权值0.40) | 类似 业绩 | 30 | 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止)每具有一个类似安保业绩计10分,最多计30分。 注:提供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企业 荣誉 | 40 | 供应商获得过公安行政部门授予的嘉奖、荣誉,国家级的每个计6 分,省级的每个计5分,市县级的每个计4分,最高计40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
售后服务机构 | 30 | 提供针对本项目有详实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和服务机构,服务方案详实且服务机构1小时内到达现场的计30分,服务方案较详实且服务机构1小时-2小时到达现场的计20分,服务方案一般且服务机构2小时及以上到达现场的计10分,无方案不计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根据证明材料和投标人的承诺,判断是否能够在承诺的时间内赶到售后服务现场。 |
现更正为:
3 | 商务评价项 (权值0.40) | 类似 业绩 | 40 | 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止)每具有一个类似安保业绩计10分,最多计40分。 注:提供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企业 荣誉 | 60 | 供应商获得过公安行政部门授予的嘉奖、荣誉每个计12分,最高计60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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