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GDL#(0868-2443ZD947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5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评标信息
条款 | 原内容 | 变更后内内容 |
评标信息→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任意连续2个月,以报告出具日期为准),具有CMA和CNAS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带有CMA和CNAS标志),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或达标,如检测项目出现“-”“/”类结论的不计分),每提供以下一个种类任意一个月的检测报告的得20分,最高得100分: (1)具有蔬菜瓜果类(检测项目≥10项,包含但不限于氧乐果、铅、氟酰胺、氧亚胺硫磷、氯苯胺灵,缺任意一项不得分。) (2)具有肉类(检测项目≥10项,包含但不限于恩诺沙星、头孢匹林、镉、头孢氨苄、头孢洛宁,缺任意一项不得分。) (3)具有水产类(检测项目≥10项,包含但不限于镉、铬、六氯苯、反式氯丹、异狄氏剂酮 ,缺任意一项不得分。 (4)具有冻品类(检测项目≥10项,包含但不限于镉、铬、头孢匹林、头孢哌酮、头孢洛宁,缺任意一项不得分。) (5)具有蛋类(检测项目≥10项,包含但不限于#硝唑、总汞、六氯苯、反式氯丹、异狄氏剂醛,缺任意一项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须能体现上述评分要求内容,如上述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出现相关内容备注或体现相关检测项目不在检测机构资质CMA和CNAS认可范围之内的,该检测项目不符合评分要求); 2、提供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 (略) (http://**)上进行查询的截图,且查询编号与检测报告编号必须一致; 3、提供检测机构的CMA和CNAS认证资质证书扫描件; 4、检验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的需提供所对应月份的检测费用发票和转账凭证扫描件; 5、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以报告出具日期为准),具有CMA和CNAS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带有CMA和CNAS标志),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或达标,如检测项目出现“-”“/”类结论的不计分),每提供以下一个种类任意一个月的检测报告的得20分,最高得100分: (1)具有蔬菜瓜果类(检测项目≥10项,包含但不限于氧乐果、铅、氟酰胺、氧亚胺硫磷、氯苯胺灵,缺任意一项不得分。) (2)具有肉类(检测项目≥10项,包含但不限于恩诺沙星、头孢匹林、镉、头孢氨苄、头孢洛宁,缺任意一项不得分。) (3)具有水产类(检测项目≥10项,包含但不限于镉、铬、六氯苯、反式氯丹、异狄氏剂酮 ,缺任意一项不得分。) (4)具有冻品类(检测项目≥10项,包含但不限于镉、铬、头孢匹林、头孢哌酮、头孢洛宁,缺任意一项不得分。) (5)具有蛋类(检测项目≥10项,包含但不限于#硝唑、总汞、六氯苯、反式氯丹、异狄氏剂醛,缺任意一项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须能体现上述评分要求内容,如上述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出现相关内容备注或体现相关检测项目不在检测机构资质CMA和CNAS认可范围之内的,该检测项目不符合评分要求); 2、提供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 (略) (http://**)上进行查询的截图,且查询编号与检测报告编号必须一致; 3、提供检测机构的CMA和CNAS认证资质证书扫描件; 4、检验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的需提供所对应月份的检测费用发票和转账凭证扫描件; 5、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余条款不变,特此通知。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平湖街道双拥街77号
联系方式: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06号
联系方式:0755-#/# 分机号: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0755-#/# 分机号:809
(略) (略)
2024年11月1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GDL#(0868-2443ZD947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5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评标信息
条款 | 原内容 | 变更后内内容 |
评标信息→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任意连续2个月,以报告出具日期为准),具有CMA和CNAS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带有CMA和CNAS标志),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或达标,如检测项目出现“-”“/”类结论的不计分),每提供以下一个种类任意一个月的检测报告的得20分,最高得100分: (1)具有蔬菜瓜果类(检测项目≥10项,包含但不限于氧乐果、铅、氟酰胺、氧亚胺硫磷、氯苯胺灵,缺任意一项不得分。) (2)具有肉类(检测项目≥10项,包含但不限于恩诺沙星、头孢匹林、镉、头孢氨苄、头孢洛宁,缺任意一项不得分。) (3)具有水产类(检测项目≥10项,包含但不限于镉、铬、六氯苯、反式氯丹、异狄氏剂酮 ,缺任意一项不得分。 (4)具有冻品类(检测项目≥10项,包含但不限于镉、铬、头孢匹林、头孢哌酮、头孢洛宁,缺任意一项不得分。) (5)具有蛋类(检测项目≥10项,包含但不限于#硝唑、总汞、六氯苯、反式氯丹、异狄氏剂醛,缺任意一项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须能体现上述评分要求内容,如上述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出现相关内容备注或体现相关检测项目不在检测机构资质CMA和CNAS认可范围之内的,该检测项目不符合评分要求); 2、提供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 (略) (http://**)上进行查询的截图,且查询编号与检测报告编号必须一致; 3、提供检测机构的CMA和CNAS认证资质证书扫描件; 4、检验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的需提供所对应月份的检测费用发票和转账凭证扫描件; 5、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以报告出具日期为准),具有CMA和CNAS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带有CMA和CNAS标志),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或达标,如检测项目出现“-”“/”类结论的不计分),每提供以下一个种类任意一个月的检测报告的得20分,最高得100分: (1)具有蔬菜瓜果类(检测项目≥10项,包含但不限于氧乐果、铅、氟酰胺、氧亚胺硫磷、氯苯胺灵,缺任意一项不得分。) (2)具有肉类(检测项目≥10项,包含但不限于恩诺沙星、头孢匹林、镉、头孢氨苄、头孢洛宁,缺任意一项不得分。) (3)具有水产类(检测项目≥10项,包含但不限于镉、铬、六氯苯、反式氯丹、异狄氏剂酮 ,缺任意一项不得分。) (4)具有冻品类(检测项目≥10项,包含但不限于镉、铬、头孢匹林、头孢哌酮、头孢洛宁,缺任意一项不得分。) (5)具有蛋类(检测项目≥10项,包含但不限于#硝唑、总汞、六氯苯、反式氯丹、异狄氏剂醛,缺任意一项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须能体现上述评分要求内容,如上述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出现相关内容备注或体现相关检测项目不在检测机构资质CMA和CNAS认可范围之内的,该检测项目不符合评分要求); 2、提供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 (略) (http://**)上进行查询的截图,且查询编号与检测报告编号必须一致; 3、提供检测机构的CMA和CNAS认证资质证书扫描件; 4、检验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的需提供所对应月份的检测费用发票和转账凭证扫描件; 5、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余条款不变,特此通知。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平湖街道双拥街77号
联系方式: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06号
联系方式:0755-#/# 分机号: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0755-#/# 分机号:809
(略) (略)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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