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巷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信息化工程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刘巷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信息化工程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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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4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TY_ZHPGFHJ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提问1: 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澄清文件,我们已经阅读。招标相关方在此次发出的招标补充文件中补充了关于招标设备技术参数的相关内容。再次综合阅览招标文件、增补的技术文件和评分法则,我们有以下疑问需要招标方解答。招标设备的技术参数是否为资格性条件,即必须满足意向采购的设备的参数和要求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才能算有效投标?如不是,那么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质量目标和偏离要求栏相悖?如是,那么投标文件是否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参数要求和相应证明材料逐一响应才能有效?按招标文件P32.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质量承诺均需符合“投标人须知”1.3条例的相关规定来看,如不能提供相应要求和提供相应要求的证明材料,或是出现技术偏离是否会被判定为无效投标?一般技术参数会作为技术分值的组成部分,部分参数没有满足,一条扣相应分数,但该招标文件,没有将参数与技术评分分值挂钩,那么是否是没有逐一响应满足技术参数,或出现技术偏离,或没有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证明文件,将视为评审不符合,作为废标条款。这个关系到我们投标人的产品选型和标书的制作,所以请给予明确回复。 回复: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需全部满足清单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并作出承诺(上传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未按要求承诺的 (略) 理)。 提问2: 技术评审售后服务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所定制的售后服务 方案(包括售后服务电话、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备件保障计划、日常轮换维护、故障维修等,并同时上传三级及以上《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运行维护服务)证书》、七星级《售后服务成熟度认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是否合理、可行、有效等方面分等级进行评审:A级:5分;B级:4分;C级:3分;D级:2分;E级:1分;F级:0分; 经查询,七星级《售后服务成熟度认证证书》的颁布机构有多种,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机构:1、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达标认证评审委员会与北京五洲天宇认证中心:这两个机构联合颁发的“cteas 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七星级(卓越)”认证证书。2、中标联合 (北京) (略) :可以对企业的售后服务成熟度进行评审并颁发相关认证证书,例如金德管业曾获得该机构颁发的“售后服务成熟度认证证书”。3、国检公信(北京) (略) :企业经其评审通过后可获得售后服务成熟度“七星级卓越”认证证书,例如纳思达云商曾获此认证。这些机构非政府部门,也非行业协会,并且没有通过CMA和CNAS认证,因此其颁布的证书公信力较弱。理由如下:1、缺乏政府和行业权威性,政府部门在认证领域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其制定的标准和开展的认证往往经过严格的审批和监管,能够确保认证的公正性和科学性。行业协会是由同行业的企业组成的组织,对行业的发展趋势、技术标准等有深入的了解,其开展的认证也具有一定的行业认可度。而这些机构既不是政府部门,也不是行业协会,在权威性方面有所欠缺。2、CMA和CNAS认证的重要性:CMA(中国计量认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及可靠性进行的一种全面的认证及评价。拥有CMA认证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其数据和结果具有可靠性和准确性。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通过CNAS认可的机构,在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公正性等方面都达到了较高的标准,其认证结果在国际上也具有较高的认可度。这些机构没有CMA和CNAS认证,说明其在检测能力、技术水平和管理规范等方面可能没有经过权威机构的认可,其认证结果的可靠性和权威性也就难以得到保证。3、 (略) 限性:在一些大型项目的招标、企业合作等场景中,招标方或合作方通常会要求企业提供具有较高公信力的认证证书。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具有CMA、CNAS认证的机构颁发的证书往往更受认可,而这些机构颁发的七星级《售后服务成熟度认证证书》在市场上的认可度可能相对较低,可能无法为企业带来实质性的竞争优势。另外,证书(三级及以上《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运行维护服务)证书》、七星级《售后服务成熟度认证证书》)与售后服务方案评分占比分别是多少?若提供售后服务成熟度认证证书为五星级该如何评分?若提供四级或者二级《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运行维护服务)证书》该如何评分?是否一定只能提供上述证书,若不提供是否为0分? 回复:此项评分点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所定制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电话、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备件保障计划、日常轮换维护、故障维修等) 是否合理、可行、有效等方面分等级进行评审:A级:5分;B级:4分;C级:3分;D 级:2分;E级:1分 ;F级:0分。” 提问3: 综合评审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及地理信息系统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2分,中级工程师职称(信息化相关专业)得1分。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及地理信息系统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文字上看是要求拟派技术人员既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又有“地理信息系统高级工程师证书”,“地理信息系统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是地理信息系统应用的高级证书,是一项行业认可的专业资质,旨在评估和证明个体在地理信息系统领域具备高级应用能力。该证书的考试内容通常包括地理信息系统的基本原理、数据 (略) 理、空间分析与模型构建等多个方面。而本项目明显是 (略) 信息化建设项目,我司认为该证书与本项目毫不相干,该证书在本项目的作用是什么?此项评分因素的设置是否合理?是否具有明显的指向性?是否取消,或者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及”地理信息系统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2分”更正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地理信息系统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2分”。方能合理、合规、合法。 回复:此项评分点修改为“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信息化相关专业)得2分,中级工程师职称(信息化相关专业)得1分。(上传职称证书和2024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提问4: 招标文件经济评审。本招标工程采用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已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凡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略) 理,且该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的报价为满足最高限价要求、不低于最高限价85%、初步评审合格、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总价(包括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被否决的,其投标报价不作为有效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4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扣完为止。即:(1)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审总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0.2;(2)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审总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0.1。(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经济评审占总得分的45%,即45分。然,该评分办法规定“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的报价为满足最高限价要求、不低于最高限价85%、初步评审合格、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总价”(该项目限价244.(略)元,85%即为207.(略)万元)。也就是说,如报价低于207.(略)万元,那么报价连计算基准价的资格都没有,相当于变相给投标人设定了一个最低投标限价。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况且,按照该评分法则:每低于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基准价1%扣0.2分。按这个评分法则,我们可以初略估算出,当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时,每高于基准价约(略)元,才扣约1分,当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时,每低于基准价约(略)元才扣约1分,可见,投标人在(略)到(略) (略) 间内报价,竞投单位的价格得分值不会相差超过2分。这对于45分的价格评比分来说完全无法体现公平竞争。其合理性、真实意图值得深究。 回复:此项评分点修改为“凡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略) 理,且该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有效投标报价的确定通过上述所有阶段评审且未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价。(2)评标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3)报价得分评定标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参与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比较,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 1%扣1分,每低于1%扣0.5分,扣完为止。即:①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得分=45-(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1.0 ②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得分=45(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0.5。” 澄清: 1.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以本次澄清与修改发布的版本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履约期限、质量目标承诺”修改为“履约期限、质量目标、技术参数及售后服务承诺:(1)履约期限、质量目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1.3.3项规定;(2)技术参数及售后服务符合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的规定。”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施工质量保障措施”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所定制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有效等方面分等级进行评审;A级:5分;B级:4分;C级:3分;D级:2分;E级:1分;F级:0分。” 4.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内容有调整,具体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11月18日9时00分。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表述不 (略) ,以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河道堤防建设管护中心 地 址: (略) 友谊大道3号 联系人:李翔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略) 城东大道85号旭光商贸大厦1007室 联系人:田梦竹 电 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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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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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4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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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TY_ZHPGFHJ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提问1: 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澄清文件,我们已经阅读。招标相关方在此次发出的招标补充文件中补充了关于招标设备技术参数的相关内容。再次综合阅览招标文件、增补的技术文件和评分法则,我们有以下疑问需要招标方解答。招标设备的技术参数是否为资格性条件,即必须满足意向采购的设备的参数和要求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才能算有效投标?如不是,那么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质量目标和偏离要求栏相悖?如是,那么投标文件是否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参数要求和相应证明材料逐一响应才能有效?按招标文件P32.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质量承诺均需符合“投标人须知”1.3条例的相关规定来看,如不能提供相应要求和提供相应要求的证明材料,或是出现技术偏离是否会被判定为无效投标?一般技术参数会作为技术分值的组成部分,部分参数没有满足,一条扣相应分数,但该招标文件,没有将参数与技术评分分值挂钩,那么是否是没有逐一响应满足技术参数,或出现技术偏离,或没有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证明文件,将视为评审不符合,作为废标条款。这个关系到我们投标人的产品选型和标书的制作,所以请给予明确回复。 回复: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需全部满足清单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并作出承诺(上传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未按要求承诺的 (略) 理)。 提问2: 技术评审售后服务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所定制的售后服务 方案(包括售后服务电话、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备件保障计划、日常轮换维护、故障维修等,并同时上传三级及以上《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运行维护服务)证书》、七星级《售后服务成熟度认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是否合理、可行、有效等方面分等级进行评审:A级:5分;B级:4分;C级:3分;D级:2分;E级:1分;F级:0分; 经查询,七星级《售后服务成熟度认证证书》的颁布机构有多种,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机构:1、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达标认证评审委员会与北京五洲天宇认证中心:这两个机构联合颁发的“cteas 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七星级(卓越)”认证证书。2、中标联合 (北京) (略) :可以对企业的售后服务成熟度进行评审并颁发相关认证证书,例如金德管业曾获得该机构颁发的“售后服务成熟度认证证书”。3、国检公信(北京) (略) :企业经其评审通过后可获得售后服务成熟度“七星级卓越”认证证书,例如纳思达云商曾获此认证。这些机构非政府部门,也非行业协会,并且没有通过CMA和CNAS认证,因此其颁布的证书公信力较弱。理由如下:1、缺乏政府和行业权威性,政府部门在认证领域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其制定的标准和开展的认证往往经过严格的审批和监管,能够确保认证的公正性和科学性。行业协会是由同行业的企业组成的组织,对行业的发展趋势、技术标准等有深入的了解,其开展的认证也具有一定的行业认可度。而这些机构既不是政府部门,也不是行业协会,在权威性方面有所欠缺。2、CMA和CNAS认证的重要性:CMA(中国计量认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及可靠性进行的一种全面的认证及评价。拥有CMA认证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其数据和结果具有可靠性和准确性。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通过CNAS认可的机构,在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公正性等方面都达到了较高的标准,其认证结果在国际上也具有较高的认可度。这些机构没有CMA和CNAS认证,说明其在检测能力、技术水平和管理规范等方面可能没有经过权威机构的认可,其认证结果的可靠性和权威性也就难以得到保证。3、 (略) 限性:在一些大型项目的招标、企业合作等场景中,招标方或合作方通常会要求企业提供具有较高公信力的认证证书。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具有CMA、CNAS认证的机构颁发的证书往往更受认可,而这些机构颁发的七星级《售后服务成熟度认证证书》在市场上的认可度可能相对较低,可能无法为企业带来实质性的竞争优势。另外,证书(三级及以上《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运行维护服务)证书》、七星级《售后服务成熟度认证证书》)与售后服务方案评分占比分别是多少?若提供售后服务成熟度认证证书为五星级该如何评分?若提供四级或者二级《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运行维护服务)证书》该如何评分?是否一定只能提供上述证书,若不提供是否为0分? 回复:此项评分点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所定制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电话、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备件保障计划、日常轮换维护、故障维修等) 是否合理、可行、有效等方面分等级进行评审:A级:5分;B级:4分;C级:3分;D 级:2分;E级:1分 ;F级:0分。” 提问3: 综合评审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及地理信息系统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2分,中级工程师职称(信息化相关专业)得1分。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及地理信息系统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文字上看是要求拟派技术人员既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又有“地理信息系统高级工程师证书”,“地理信息系统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是地理信息系统应用的高级证书,是一项行业认可的专业资质,旨在评估和证明个体在地理信息系统领域具备高级应用能力。该证书的考试内容通常包括地理信息系统的基本原理、数据 (略) 理、空间分析与模型构建等多个方面。而本项目明显是 (略) 信息化建设项目,我司认为该证书与本项目毫不相干,该证书在本项目的作用是什么?此项评分因素的设置是否合理?是否具有明显的指向性?是否取消,或者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及”地理信息系统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2分”更正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地理信息系统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2分”。方能合理、合规、合法。 回复:此项评分点修改为“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信息化相关专业)得2分,中级工程师职称(信息化相关专业)得1分。(上传职称证书和2024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提问4: 招标文件经济评审。本招标工程采用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已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凡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略) 理,且该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的报价为满足最高限价要求、不低于最高限价85%、初步评审合格、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总价(包括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被否决的,其投标报价不作为有效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4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扣完为止。即:(1)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审总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0.2;(2)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审总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0.1。(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经济评审占总得分的45%,即45分。然,该评分办法规定“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的报价为满足最高限价要求、不低于最高限价85%、初步评审合格、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总价”(该项目限价244.(略)元,85%即为207.(略)万元)。也就是说,如报价低于207.(略)万元,那么报价连计算基准价的资格都没有,相当于变相给投标人设定了一个最低投标限价。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况且,按照该评分法则:每低于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基准价1%扣0.2分。按这个评分法则,我们可以初略估算出,当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时,每高于基准价约(略)元,才扣约1分,当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时,每低于基准价约(略)元才扣约1分,可见,投标人在(略)到(略) (略) 间内报价,竞投单位的价格得分值不会相差超过2分。这对于45分的价格评比分来说完全无法体现公平竞争。其合理性、真实意图值得深究。 回复:此项评分点修改为“凡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略) 理,且该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有效投标报价的确定通过上述所有阶段评审且未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价。(2)评标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3)报价得分评定标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参与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比较,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 1%扣1分,每低于1%扣0.5分,扣完为止。即:①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得分=45-(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1.0 ②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得分=45(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0.5。” 澄清: 1.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以本次澄清与修改发布的版本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履约期限、质量目标承诺”修改为“履约期限、质量目标、技术参数及售后服务承诺:(1)履约期限、质量目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1.3.3项规定;(2)技术参数及售后服务符合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的规定。”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施工质量保障措施”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所定制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有效等方面分等级进行评审;A级:5分;B级:4分;C级:3分;D级:2分;E级:1分;F级:0分。” 4.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内容有调整,具体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11月18日9时00分。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表述不 (略) ,以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河道堤防建设管护中心 地 址: (略) 友谊大道3号 联系人:李翔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略) 城东大道85号旭光商贸大厦1007室 联系人:田梦竹 电 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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