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城区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城区市政管网清淤疏浚工程答疑及补充通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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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城区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城区市政管网清淤疏浚工程答疑及补充通知2

霞 (略) 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略) (略) 清淤疏浚工程

答疑及补充通知2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霞 (略) 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略) (略) 清淤疏浚工程”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内容:

问题1:依据闽建〔2024〕9 号《福建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计价实施细则》文: 1、招标文件中未约定施工机械调差,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件要求,请调整

答复:按补充内容执行。

2、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本项目余方弃置运距可以调整,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件要求,请调整

答复:余方弃置运距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

3、招标文件中工 (略) 罚未约定上限,不符合相关要求,请调整

答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补充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7.商务文件详细评审办法和标准”中增加7.2条款:“投标报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投标人不按要求澄清或无法作出合理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7.2.1 投标报价的清单综合单价存在负数的(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清单综合单价存在负数的除外);

7.2.2投标报价“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中的数量或单价存在负数的(招标控制价中相应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存在负数的除外);

7.2.3投标报价“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中的其他材料费合计金额占工程造价比例明显异常的;

7.2.4投标报价文件固化时间或清单固化时间存在明显异常的;

7.2.5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作出澄清的其他情形。”

2、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10.4.1 变更估价原则②工程量变更价款按下列方法调整”的条款内容修改为:

a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

承包人的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时,其偏差幅度超过10%的,或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时,其偏差幅度超过20%的,比较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综合单价,增加的工程量执行较低单价,减少的工程量执行较高单价。

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的偏差不高于10%且不低于20%的,执行承包人相同项目综合单价。

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30%,且合同中任何一方提出执行合同单价不合理的,对于增加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的偏差值,因招标控制价原因导致变化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工程价款。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

现行计价定额能够满足计价要求的,按照现行计价定额规定计价,并参与下浮。

现行计价定额缺项的, (略) 场询价方式协商定价,不参与下浮。

3、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的条款内容修改为:

11.1.1人工费价差调整

(1)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指数和塔机人工费综合信息价格调整人工费价差,但中标价中的人工费总额与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的人工费总额的比值大于1.05或小于0.95的除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人工费总额比值产生误差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方式确定比值。

(2)人工费价差不参与下浮,除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外,其他的费用均不计取。

(3)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多个人工费指数时,按照人工费指数对应的已完工程量分别调整人工费价差。

11.1.2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

(1)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调差范围(品种)及其基准价格以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列明的为准。其中,#供材料和其他材料费均不参与价差调整。

(2)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5%以内。合同履行期间,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其价差按下列方式调整:

(a)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除以基准单价计算,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

(b)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不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 (略) 场价格除以基准单价计算,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

上述的基准单价是指由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即招标控制价(预算书)中采用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按照综合信息价格编制。基期综合信息价格是指编制招标控制价时采用的综合信息价格。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合同履行期间综合信息价格。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信息价格。

(3)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不参与下浮,除计取税金外,其他的费用均不计取。

(4)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的数量 (略) 场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价差调整依据。

11.1.3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与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单价,其风险承包幅度为±5%以内,合同履行期间,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其价差不参与下浮,除计取税金外,其他的费用均不计取。

11.1.4其他因素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

(1)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

(2)建筑渣土收纳费按承发包双方签证、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据实办理结算。

招标文件涉及以 (略) 均做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cn)、 (略) (略) ( http://**)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霞 (略)

福建省 (略)

2024年11月02日


霞 (略) 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略) (略) 清淤疏浚工程

答疑及补充通知2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霞 (略) 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略) (略) 清淤疏浚工程”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内容:

问题1:依据闽建〔2024〕9 号《福建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计价实施细则》文: 1、招标文件中未约定施工机械调差,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件要求,请调整

答复:按补充内容执行。

2、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本项目余方弃置运距可以调整,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件要求,请调整

答复:余方弃置运距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

3、招标文件中工 (略) 罚未约定上限,不符合相关要求,请调整

答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补充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7.商务文件详细评审办法和标准”中增加7.2条款:“投标报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投标人不按要求澄清或无法作出合理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7.2.1 投标报价的清单综合单价存在负数的(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清单综合单价存在负数的除外);

7.2.2投标报价“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中的数量或单价存在负数的(招标控制价中相应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存在负数的除外);

7.2.3投标报价“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中的其他材料费合计金额占工程造价比例明显异常的;

7.2.4投标报价文件固化时间或清单固化时间存在明显异常的;

7.2.5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作出澄清的其他情形。”

2、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10.4.1 变更估价原则②工程量变更价款按下列方法调整”的条款内容修改为:

a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

承包人的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时,其偏差幅度超过10%的,或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时,其偏差幅度超过20%的,比较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综合单价,增加的工程量执行较低单价,减少的工程量执行较高单价。

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的偏差不高于10%且不低于20%的,执行承包人相同项目综合单价。

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30%,且合同中任何一方提出执行合同单价不合理的,对于增加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的偏差值,因招标控制价原因导致变化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工程价款。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

现行计价定额能够满足计价要求的,按照现行计价定额规定计价,并参与下浮。

现行计价定额缺项的, (略) 场询价方式协商定价,不参与下浮。

3、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的条款内容修改为:

11.1.1人工费价差调整

(1)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指数和塔机人工费综合信息价格调整人工费价差,但中标价中的人工费总额与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的人工费总额的比值大于1.05或小于0.95的除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人工费总额比值产生误差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方式确定比值。

(2)人工费价差不参与下浮,除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外,其他的费用均不计取。

(3)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多个人工费指数时,按照人工费指数对应的已完工程量分别调整人工费价差。

11.1.2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

(1)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调差范围(品种)及其基准价格以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列明的为准。其中,#供材料和其他材料费均不参与价差调整。

(2)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5%以内。合同履行期间,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其价差按下列方式调整:

(a)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除以基准单价计算,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

(b)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不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 (略) 场价格除以基准单价计算,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

上述的基准单价是指由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即招标控制价(预算书)中采用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按照综合信息价格编制。基期综合信息价格是指编制招标控制价时采用的综合信息价格。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合同履行期间综合信息价格。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信息价格。

(3)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不参与下浮,除计取税金外,其他的费用均不计取。

(4)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的数量 (略) 场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价差调整依据。

11.1.3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与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单价,其风险承包幅度为±5%以内,合同履行期间,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其价差不参与下浮,除计取税金外,其他的费用均不计取。

11.1.4其他因素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

(1)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

(2)建筑渣土收纳费按承发包双方签证、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据实办理结算。

招标文件涉及以 (略) 均做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cn)、 (略) (略) ( http://**)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霞 (略)

福建省 (略)

2024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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