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福兴地镇供暖季取暖煤采购项目三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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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福兴地镇供暖季取暖煤采购项目三次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福兴地镇2024-2025供暖季取暖煤采购项目(三次)
品目
采购单位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福兴地镇人民政府
(略) 域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09:55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4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李阳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福兴地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福兴地镇本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8-*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正阳街73号31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8-*
公告信息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福兴地镇2024-2025供暖季取暖煤采购项目(三次)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略) (略) 发布时间: 2024-11-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福兴地镇2024-2025供暖季取暖煤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10-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将原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12-2”表中“1、低位发热量4000大卡/千克(±200大卡/千克);2、硫:0.8%以下(含0.8%)”;改成“1、低位发热量3700大卡/千克(±200大卡/千克);2、硫:0.2%以下(含0.2%)”。 二、将原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13-2”表中“煤炭”改成“生物质颗粒”;将“煤质 (略) 理方法:(1)生物质颗粒热值低于3800大卡/千克的煤拒付煤款;(2)硫份含量为0.8%以上~0.9%(含0.9%),每吨煤扣3元;硫份含量为0.9%以上~1.0%(含1.0%),每吨煤扣6元;硫份含量为1.0%以上~1.1%(含1.1%),每吨煤扣9元;硫份含量超过1.1%以上拒付煤款。”改成“生物质颗粒质量 (略) 理方法:(1)生物质颗粒热值低于3500大卡/千克的生物质颗粒拒付款;(2)硫份含量大于0.2%以上拒付生物质颗粒款”。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4日09时5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使用压缩工具加密压缩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响应)要求的程序执行,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项目分2个包组兼投兼中。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福兴地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福兴地镇本街
联系方式: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正阳街73号31门
联系方式:04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李阳
电 话:*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福兴地镇2024-2025供暖季取暖煤采购项目(三次)
品目
采购单位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福兴地镇人民政府
(略) 域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09:55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4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李阳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福兴地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福兴地镇本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8-*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正阳街73号31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8-*
公告信息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福兴地镇2024-2025供暖季取暖煤采购项目(三次)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略) (略) 发布时间: 2024-11-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福兴地镇2024-2025供暖季取暖煤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10-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将原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12-2”表中“1、低位发热量4000大卡/千克(±200大卡/千克);2、硫:0.8%以下(含0.8%)”;改成“1、低位发热量3700大卡/千克(±200大卡/千克);2、硫:0.2%以下(含0.2%)”。 二、将原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13-2”表中“煤炭”改成“生物质颗粒”;将“煤质 (略) 理方法:(1)生物质颗粒热值低于3800大卡/千克的煤拒付煤款;(2)硫份含量为0.8%以上~0.9%(含0.9%),每吨煤扣3元;硫份含量为0.9%以上~1.0%(含1.0%),每吨煤扣6元;硫份含量为1.0%以上~1.1%(含1.1%),每吨煤扣9元;硫份含量超过1.1%以上拒付煤款。”改成“生物质颗粒质量 (略) 理方法:(1)生物质颗粒热值低于3500大卡/千克的生物质颗粒拒付款;(2)硫份含量大于0.2%以上拒付生物质颗粒款”。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4日09时5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使用压缩工具加密压缩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响应)要求的程序执行,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项目分2个包组兼投兼中。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福兴地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福兴地镇本街
联系方式: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正阳街73号31门
联系方式:04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李阳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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