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年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2025-2026年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4 12:29:01
类型:竞争性磋商

中国邮政 (略) 山西省分行委托中创国丰 (略) 就中国邮政 (略) 山西省分行2025-2026年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M*)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磋商对象参加竞争性磋商。

1.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

1.1采购内容:山西省分行2025-2026年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服务。

1.2服务期限:两年。

1.3享受补充医疗保险人员范围:与我行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合同制员工、退休人员。因人员增减变动,实际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的人数按照当期员工人数确定。

2.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2.1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2.1.1磋商对象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 (略)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磋商对象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

2.1.3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磋商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磋商对象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磋商对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磋商对象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磋商对象( (略) 、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 (略) 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磋商对象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磋商对象其他资格条件

2.4.1磋商对象应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项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大型商业银行总分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分行等相关领域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案例,具体请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对案例进行详细说明(以合同为例,须提交合同首页和合同金额(可不展示)等关键信息页,相似案例内容页及合同盖章页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无效案例)。

2.5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磋商对象,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磋商文件

4.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6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周六日除外)。

4.2凡有意参加磋商者,须在中国邮政 (略) (以下简称邮银易采,http://**)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参与磋商。具体参与流程详见“中国邮政 (略) -帮助中心-操作手册- (略) 供应商注册指南”。对于划分标包的采购项目,磋商对象应按照相关要求慎重选择标包,因操作失误造成的后果由磋商对象自行承担。

邮银易采是磋商对象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磋商对象需要随时关注邮银易采,确认所参与的项目磋商文件是否更新。如果有更新,务必下载最新的磋商文件用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后果自负(若磋商对象提交的响应文件并非对应采购人发布的最新电子磋商文件制作的,可能出现投标被否决等后果)。

4.3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如下资料:

(1)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如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资料的扫描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4.4获取方式:

线上获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磋商对象所提交的资料进行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磋商对象应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支付文件费,并在邮银易采上传支付凭证,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磋商对 (略) 自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具体获取方式可详见“中国邮政 (略) -帮助中心-操作手册-邮银易采供应商操作手册”。)

支付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招投标云服务”,选择“投标服务”一“获取招标文件”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支付文件费。此方式文件费由公众号商户代收。

4.4采购文件每套500元整,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邮政 (略)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磋商对象应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中国邮政 (略) ”对应项目(或标包)。本项目只接受磋商对象上传至“中国邮政 (略) ”的响应文件。

5.4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上传。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邮银易采首页上方“CA办理”专区。本项目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磋商文件澄清确认、评审澄清问题答复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证书。请磋商对象在注册时同步申请办理,以免影响正常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证书影响投标的,后果由磋商对象自行承担。

5.5本次采购活动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开启。磋商对象应通过CA登录邮银易采电子开标大厅,远程进行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和参加开标会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 (略) 官网(http://**.cn)

中国邮政 (略) (http://**)

中国金融 (略) (http://**)

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 (略) )(http://**/home)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 (略) 山西省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中创国丰 (略)

地址: (略) (略) 物产大厦15层

项目负责人::刘丹、*、*@*q.com

投诉联系人:柴先生、0351-*

招标代理机构:中创国丰 (略)

2024年11月4日


,山西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2025-2026年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4 12:29:01
类型:竞争性磋商

中国邮政 (略) 山西省分行委托中创国丰 (略) 就中国邮政 (略) 山西省分行2025-2026年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M*)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磋商对象参加竞争性磋商。

1.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

1.1采购内容:山西省分行2025-2026年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服务。

1.2服务期限:两年。

1.3享受补充医疗保险人员范围:与我行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合同制员工、退休人员。因人员增减变动,实际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的人数按照当期员工人数确定。

2.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2.1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2.1.1磋商对象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 (略)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磋商对象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

2.1.3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磋商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磋商对象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磋商对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磋商对象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磋商对象( (略) 、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 (略) 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磋商对象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磋商对象其他资格条件

2.4.1磋商对象应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项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大型商业银行总分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分行等相关领域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案例,具体请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对案例进行详细说明(以合同为例,须提交合同首页和合同金额(可不展示)等关键信息页,相似案例内容页及合同盖章页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无效案例)。

2.5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磋商对象,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磋商文件

4.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6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周六日除外)。

4.2凡有意参加磋商者,须在中国邮政 (略) (以下简称邮银易采,http://**)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参与磋商。具体参与流程详见“中国邮政 (略) -帮助中心-操作手册- (略) 供应商注册指南”。对于划分标包的采购项目,磋商对象应按照相关要求慎重选择标包,因操作失误造成的后果由磋商对象自行承担。

邮银易采是磋商对象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磋商对象需要随时关注邮银易采,确认所参与的项目磋商文件是否更新。如果有更新,务必下载最新的磋商文件用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后果自负(若磋商对象提交的响应文件并非对应采购人发布的最新电子磋商文件制作的,可能出现投标被否决等后果)。

4.3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如下资料:

(1)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如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资料的扫描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4.4获取方式:

线上获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磋商对象所提交的资料进行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磋商对象应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支付文件费,并在邮银易采上传支付凭证,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磋商对 (略) 自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具体获取方式可详见“中国邮政 (略) -帮助中心-操作手册-邮银易采供应商操作手册”。)

支付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招投标云服务”,选择“投标服务”一“获取招标文件”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支付文件费。此方式文件费由公众号商户代收。

4.4采购文件每套500元整,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邮政 (略)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磋商对象应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中国邮政 (略) ”对应项目(或标包)。本项目只接受磋商对象上传至“中国邮政 (略) ”的响应文件。

5.4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上传。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邮银易采首页上方“CA办理”专区。本项目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磋商文件澄清确认、评审澄清问题答复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证书。请磋商对象在注册时同步申请办理,以免影响正常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证书影响投标的,后果由磋商对象自行承担。

5.5本次采购活动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开启。磋商对象应通过CA登录邮银易采电子开标大厅,远程进行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和参加开标会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 (略) 官网(http://**.cn)

中国邮政 (略) (http://**)

中国金融 (略) (http://**)

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 (略) )(http://**/home)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 (略) 山西省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中创国丰 (略)

地址: (略) (略) 物产大厦15层

项目负责人::刘丹、*、*@*q.com

投诉联系人:柴先生、0351-*

招标代理机构:中创国丰 (略)

2024年11月4日


,山西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