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公路除雪滚刷设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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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公路除雪滚刷设备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除雪滚刷设备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15:30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晓苓
项目联系电话 0415-#
采购单位 (略) 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环城大街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5-#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98号4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5-#
公告信息
购置公路除雪滚刷设备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发布时间: 2024-11-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除雪滚刷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4-10-3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货物需求”中“3、扫雪滚刷直径(mm):≥810”及“9.刷片直径(mm):800”更正为:“3、扫雪滚刷直径(mm):810±1%”“9.刷片直径(mm):810±1%”。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4日15时2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6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环城大街15号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98号403室
联系方式: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晓苓
电 话:0415-#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除雪滚刷设备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15:30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晓苓
项目联系电话 0415-#
采购单位 (略) 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环城大街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5-#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98号4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5-#
公告信息
购置公路除雪滚刷设备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发布时间: 2024-11-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除雪滚刷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4-10-3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货物需求”中“3、扫雪滚刷直径(mm):≥810”及“9.刷片直径(mm):800”更正为:“3、扫雪滚刷直径(mm):810±1%”“9.刷片直径(mm):810±1%”。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4日15时2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6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环城大街15号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98号403室
联系方式: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晓苓
电 话: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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