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装理化检测服务招标变更公告
被装理化检测服务招标变更公告
我部于2024年10月30日 发布了2024-#被装理化检测服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业绩评审项作如下修改:
1.原业绩1评审项由“1.投标人近三年内(截止开标时间)民品制服检测合同业绩,1项得0.4分,没有得0分,最多得标准分值。民品包括公安、司法、法院、 (略) 、海关、消防救援、国税、地税、工商、质监、卫生、农业 、林业、交通、 (略) 批准的15个专业制服产品。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业绩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盖章页、与时限要求不符的合同无效,每份合同只计算一次。民品每项业绩最多提供10份合同,超过10份合同的,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先后顺序,取前10份合同作为评审依据。军品每项业绩最多提供6份合同,超过6份合同的,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先后顺序,取前6份合同作为评审依据。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更改为“1.投标(报价)供应商2021年至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服务军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的被装理化检测服务合同金额#元以上的业绩,每提供一份合同得标准分值的20%,最多得标准分值。最多提供5份合同。(多于5份的,只看前5份合同)以提供合同复印件、不低于合同金额 30 %的相关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和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发票复印件为准。
说明:
1.合同签订时间或类别不符合要求、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无相关银行进账凭证和发票的合同均无效,业绩为0的得0分。
2.销售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合同缔约双方签字盖章页。
3.每份合同在业绩评审中只计算一次,比如业绩1的合同不能用于业绩2。
4.同一年度与同一单位签订的合同视为一份有效合同。
5.合同中未体现总金额的,若合同履约完毕,须提供#方出具的结算金额证明;若合同未履约完毕,须提供#方出具的合同概算金额,评审时将以#方出具的金额数作为合同总金额”。
2.原业绩2评审项由“2.比较投标人近三年内(截止开标时间)军品被装检测合同业绩,1项得1分,没有得0分,最多得标准分值。军品包括军队、武警被装。军品被装以《被装物资分类目录及主要生产设备明细表》为准(包含21式新被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业绩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盖章页、与时限要求不符的合同无效,每份合同只计算一次。民品每项业绩最多提供10份合同,超过10份合同的,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先后顺序,取前10份合同作为评审依据。军品每项业绩最多提供6份合同,超过6份合同的,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先后顺序,取前6份合同作为评审依据。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更改为“以投标(报价)供应商2021年至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服务军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的被装理化检测服务的业绩金额最高值为基准值,供应商得分=(投标(报价)供应商2021年至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服务军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的被装理化检测服务的业绩金额/基准值)*5。最多提供5份合同。(多于5份的,只看前5份合同)以提供合同复印件、不低于合同金额 30 %的相关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和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发票复印件为准。
说明:
1.合同签订时间或类别不符合要求、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无相关银行进账凭证和发票的合同均无效,业绩为0的得0分。
2.销售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合同缔约双方签字盖章页。
3.每份合同在业绩评审中只计算一次,比如业绩1的合同不能用于业绩2。
4.同一年度与同一单位签订的合同视为一份有效合同。
5.合同中未体现总金额的,若合同履约完毕,须提供#方出具的结算金额证明;若合同未履约完毕,须提供#方出具的合同概算金额,评审时将以#方出具的金额数作为合同总金额”。
其他内容不变
一、电子文件要求 1.电子文件使用要求: 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提供《加密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以及《PDF版投标(报价)文件》各2份。《加密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为一般正常开标(评审)情况下使用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为开标现场供应商忘记密码或解密失败时使用文件;《PDF版投标(报价)文件》为系统故障时转为线下评审时使用文件。 2.电子文件密封要求: 《加密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以及《PDF版投标(报价)文件》每份单独密封在1个信封内,信封表面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等信息以及“电子文件类型”(加密文件/不加密文件/PDF版文件)字样,投标时单独密封递交。投标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要求单独递交,投标将被拒绝。 3.电子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密封完好的《加密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以及《PDF版投标(报价)文件》6份光盘提交采购机构,采购机构按照受理电子文件顺序将光盘中的加密文件拷贝进电脑并上传至系统。开标时由供应商自行输入密码解密。因光盘文件异常现场无法读取的,采购机构可使用另一份光盘重新上传。请各投标(报价)供应商提前到达开标现场,预留充足的文件上传时间,至投标(报价)截止时,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成功完整上传的,按无 (略) 理,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更正通用文件与专用文件不一致内容,有关要求以专用文件中本要求为准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相关要求参照其他补充内容“一、电子文件要求3.电子文件递交”要求执行; 2.44.4条质疑优先采用在线质疑,如线上质疑无法实现,质疑方式按照线下进行:(具体44.2条) (1)受理单位:联勤保障部队第五采购服务站 (2)联系人:高助理 联系方式:022-#、#(质疑事项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遗漏) (3)地 址: (略) (略) (略) 114号合同履约室 (4)受理邮箱:*@*63.com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截止最后一日17:30),按照质疑要求将盖章扫描的PDF版质疑材料和可编辑word版质疑函一并发送至我单位质疑受理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重点说明:①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不能提供的需明确说明问题线索及无法提供证据材料的客观原因,否则认为质疑事项不成立。②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的同一内容重复质疑,前期已答复的,不再重复答复。③对于查实恶意质疑,或1年内3次质疑不成立的,参照《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投诉相关规 (略) 理。④采购文件质疑以电子邮件方式或邮寄(现场)方式提交均可,提出质疑的时间以质疑期内最后一次提交时间为准;采购结果质疑需同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邮寄(现场)方式提交,提出质疑的时间以现场提交时的签署时间或者邮件寄出的邮戳日期和电子凭证为准。⑤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⑥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仅在抬头 (略) 体现质疑人身份,质疑事项具体内容中不可体现质疑人身份,加盖公章时盖抬头、落款及骑缝章即可,避免公章遮挡正文内容。 (6)邮 编:# (略) 理机构电话无法接通的,可拨打采购机构纪检监督固定电话: # ,联系人:史助理 3.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的内容以招标文件附件规定的内容执行。 三、其他说明: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转账形式缴纳(※保证金账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2.投标时请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文件要求的社保证明,以备核验。 3.该项目除开标当日受理投标文件外,允许供应商在开标日之前来我站借助自助终端导入投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导入投标文件的地点: (略) (略) (略) 114号采购服务大厅值 (略) ,导入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导入光盘为加密文件光盘,光盘(包含封套)及文件名称(指后缀为“.标书”的加密文件)不要标记投标供应商相关信息和所投项目信息,供应商工作人员无需向现场值班人员展示项目授权信息,若标记或提供上述内容,值班人员将直接拒收; (3)导入投标文件的软件为文件自助上传终端,届时将由供应商工作人员自助导入,导入方法可咨询现场值班人员; (4)上传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匹配报名参与的采购包; (5)若多次上传同一采购包的投标文件,则以最后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6)导入完成后,请确认上传结果及信息无误后再离开,如有问题请联系现场值班人员; (7)此方式仅为投标文件导入的辅助方式,供应商可提前验证文件导入是否成功,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提前导入或者开标当日导入,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开标当日仍需携带投标资料(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到场进行投标受理登记,参加开标大会,解密投标(报价)文件。 4.投标供应商在报名时登录111.160.36.212: (略) 站,在线填写应急供应商《供应商资源信息登记表》,并将此表电子版(见采购文件附件)*@*ttp://**邮箱,如投标供 (略) *@*26.com邮箱。
注意!由于系统设置原因,招标文件中仅允许选取最低限制的“3名中标供应商”,特此提醒广大供应商,具体选取原则以商务要求中的表述为准,选取原则如下:采取综合评分法,排名前5名为中标供应商。若资格性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家数未满足数量要求,则减少中标供应商数量, 如投标供应商不足原计划中标供应商( 5家) 数量的3倍, 则按照中标供应商最少为3家的数量进行后续工作。即投标供应商应满足至少9家(含)以上。若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为10家(含)以上,则推荐前5名为中标供应商;或若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为8家或9家,则推荐前4名为中标供应商;若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为6家或7家,则推荐前3名为中标供应商。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6家,则项目废标。
2024年11月04日
我部于2024年10月30日 发布了2024-#被装理化检测服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业绩评审项作如下修改:
1.原业绩1评审项由“1.投标人近三年内(截止开标时间)民品制服检测合同业绩,1项得0.4分,没有得0分,最多得标准分值。民品包括公安、司法、法院、 (略) 、海关、消防救援、国税、地税、工商、质监、卫生、农业 、林业、交通、 (略) 批准的15个专业制服产品。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业绩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盖章页、与时限要求不符的合同无效,每份合同只计算一次。民品每项业绩最多提供10份合同,超过10份合同的,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先后顺序,取前10份合同作为评审依据。军品每项业绩最多提供6份合同,超过6份合同的,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先后顺序,取前6份合同作为评审依据。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更改为“1.投标(报价)供应商2021年至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服务军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的被装理化检测服务合同金额#元以上的业绩,每提供一份合同得标准分值的20%,最多得标准分值。最多提供5份合同。(多于5份的,只看前5份合同)以提供合同复印件、不低于合同金额 30 %的相关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和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发票复印件为准。
说明:
1.合同签订时间或类别不符合要求、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无相关银行进账凭证和发票的合同均无效,业绩为0的得0分。
2.销售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合同缔约双方签字盖章页。
3.每份合同在业绩评审中只计算一次,比如业绩1的合同不能用于业绩2。
4.同一年度与同一单位签订的合同视为一份有效合同。
5.合同中未体现总金额的,若合同履约完毕,须提供#方出具的结算金额证明;若合同未履约完毕,须提供#方出具的合同概算金额,评审时将以#方出具的金额数作为合同总金额”。
2.原业绩2评审项由“2.比较投标人近三年内(截止开标时间)军品被装检测合同业绩,1项得1分,没有得0分,最多得标准分值。军品包括军队、武警被装。军品被装以《被装物资分类目录及主要生产设备明细表》为准(包含21式新被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业绩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盖章页、与时限要求不符的合同无效,每份合同只计算一次。民品每项业绩最多提供10份合同,超过10份合同的,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先后顺序,取前10份合同作为评审依据。军品每项业绩最多提供6份合同,超过6份合同的,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先后顺序,取前6份合同作为评审依据。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更改为“以投标(报价)供应商2021年至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服务军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的被装理化检测服务的业绩金额最高值为基准值,供应商得分=(投标(报价)供应商2021年至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服务军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的被装理化检测服务的业绩金额/基准值)*5。最多提供5份合同。(多于5份的,只看前5份合同)以提供合同复印件、不低于合同金额 30 %的相关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和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发票复印件为准。
说明:
1.合同签订时间或类别不符合要求、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无相关银行进账凭证和发票的合同均无效,业绩为0的得0分。
2.销售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合同缔约双方签字盖章页。
3.每份合同在业绩评审中只计算一次,比如业绩1的合同不能用于业绩2。
4.同一年度与同一单位签订的合同视为一份有效合同。
5.合同中未体现总金额的,若合同履约完毕,须提供#方出具的结算金额证明;若合同未履约完毕,须提供#方出具的合同概算金额,评审时将以#方出具的金额数作为合同总金额”。
其他内容不变
一、电子文件要求 1.电子文件使用要求: 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提供《加密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以及《PDF版投标(报价)文件》各2份。《加密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为一般正常开标(评审)情况下使用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为开标现场供应商忘记密码或解密失败时使用文件;《PDF版投标(报价)文件》为系统故障时转为线下评审时使用文件。 2.电子文件密封要求: 《加密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以及《PDF版投标(报价)文件》每份单独密封在1个信封内,信封表面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等信息以及“电子文件类型”(加密文件/不加密文件/PDF版文件)字样,投标时单独密封递交。投标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要求单独递交,投标将被拒绝。 3.电子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密封完好的《加密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以及《PDF版投标(报价)文件》6份光盘提交采购机构,采购机构按照受理电子文件顺序将光盘中的加密文件拷贝进电脑并上传至系统。开标时由供应商自行输入密码解密。因光盘文件异常现场无法读取的,采购机构可使用另一份光盘重新上传。请各投标(报价)供应商提前到达开标现场,预留充足的文件上传时间,至投标(报价)截止时,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成功完整上传的,按无 (略) 理,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更正通用文件与专用文件不一致内容,有关要求以专用文件中本要求为准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相关要求参照其他补充内容“一、电子文件要求3.电子文件递交”要求执行; 2.44.4条质疑优先采用在线质疑,如线上质疑无法实现,质疑方式按照线下进行:(具体44.2条) (1)受理单位:联勤保障部队第五采购服务站 (2)联系人:高助理 联系方式:022-#、#(质疑事项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遗漏) (3)地 址: (略) (略) (略) 114号合同履约室 (4)受理邮箱:*@*63.com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截止最后一日17:30),按照质疑要求将盖章扫描的PDF版质疑材料和可编辑word版质疑函一并发送至我单位质疑受理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重点说明:①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不能提供的需明确说明问题线索及无法提供证据材料的客观原因,否则认为质疑事项不成立。②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的同一内容重复质疑,前期已答复的,不再重复答复。③对于查实恶意质疑,或1年内3次质疑不成立的,参照《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投诉相关规 (略) 理。④采购文件质疑以电子邮件方式或邮寄(现场)方式提交均可,提出质疑的时间以质疑期内最后一次提交时间为准;采购结果质疑需同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邮寄(现场)方式提交,提出质疑的时间以现场提交时的签署时间或者邮件寄出的邮戳日期和电子凭证为准。⑤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⑥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仅在抬头 (略) 体现质疑人身份,质疑事项具体内容中不可体现质疑人身份,加盖公章时盖抬头、落款及骑缝章即可,避免公章遮挡正文内容。 (6)邮 编:# (略) 理机构电话无法接通的,可拨打采购机构纪检监督固定电话: # ,联系人:史助理 3.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的内容以招标文件附件规定的内容执行。 三、其他说明: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转账形式缴纳(※保证金账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2.投标时请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文件要求的社保证明,以备核验。 3.该项目除开标当日受理投标文件外,允许供应商在开标日之前来我站借助自助终端导入投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导入投标文件的地点: (略) (略) (略) 114号采购服务大厅值 (略) ,导入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导入光盘为加密文件光盘,光盘(包含封套)及文件名称(指后缀为“.标书”的加密文件)不要标记投标供应商相关信息和所投项目信息,供应商工作人员无需向现场值班人员展示项目授权信息,若标记或提供上述内容,值班人员将直接拒收; (3)导入投标文件的软件为文件自助上传终端,届时将由供应商工作人员自助导入,导入方法可咨询现场值班人员; (4)上传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匹配报名参与的采购包; (5)若多次上传同一采购包的投标文件,则以最后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6)导入完成后,请确认上传结果及信息无误后再离开,如有问题请联系现场值班人员; (7)此方式仅为投标文件导入的辅助方式,供应商可提前验证文件导入是否成功,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提前导入或者开标当日导入,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开标当日仍需携带投标资料(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到场进行投标受理登记,参加开标大会,解密投标(报价)文件。 4.投标供应商在报名时登录111.160.36.212: (略) 站,在线填写应急供应商《供应商资源信息登记表》,并将此表电子版(见采购文件附件)*@*ttp://**邮箱,如投标供 (略) *@*26.com邮箱。
注意!由于系统设置原因,招标文件中仅允许选取最低限制的“3名中标供应商”,特此提醒广大供应商,具体选取原则以商务要求中的表述为准,选取原则如下:采取综合评分法,排名前5名为中标供应商。若资格性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家数未满足数量要求,则减少中标供应商数量, 如投标供应商不足原计划中标供应商( 5家) 数量的3倍, 则按照中标供应商最少为3家的数量进行后续工作。即投标供应商应满足至少9家(含)以上。若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为10家(含)以上,则推荐前5名为中标供应商;或若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为8家或9家,则推荐前4名为中标供应商;若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为6家或7家,则推荐前3名为中标供应商。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6家,则项目废标。
2024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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