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更正公告
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医用X线诊断设备 | ||
采购单位 | 黄埔海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黄埔海关口岸门诊部) | ||
(略) 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 17:2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1月04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略) | ||
采购单位 | 黄埔海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黄埔海关口岸门诊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南城 (略) 1号101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何小姐,020-(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汇苑街23 (略) 投资大厦副楼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先生,020-(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YL2024GZ232A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合同文本”“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中,原文为:
(一)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六十天内还不能解决,争议应提交仲裁。
(二)仲裁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进行,其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三)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四)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更正为:
(一)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略)方所 (略) 提起诉讼解决。
(二)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埔海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黄埔海关口岸门诊部)
地址: (略) 南城 (略) 1号101
联系方式:何小姐,020-(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汇苑街23 (略) 投资大厦副楼7楼
联系方式:吴先生,020-(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20-(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医用X线诊断设备 | ||
采购单位 | 黄埔海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黄埔海关口岸门诊部) | ||
(略) 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 17:2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1月04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略) | ||
采购单位 | 黄埔海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黄埔海关口岸门诊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南城 (略) 1号101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何小姐,020-(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汇苑街23 (略) 投资大厦副楼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先生,020-(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YL2024GZ232A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合同文本”“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中,原文为:
(一)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六十天内还不能解决,争议应提交仲裁。
(二)仲裁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进行,其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三)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四)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更正为:
(一)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略)方所 (略) 提起诉讼解决。
(二)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埔海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黄埔海关口岸门诊部)
地址: (略) 南城 (略) 1号101
联系方式:何小姐,020-(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汇苑街23 (略) 投资大厦副楼7楼
联系方式:吴先生,020-(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20-(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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