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桂智慧城片区部分路段车行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监理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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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桂智慧城片区部分路段车行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监理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容桂智 (略) (略) 段车行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 容桂智 (略) (略) 段车行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监理
公告性质 其他
公告内容

容桂智 (略) (略) 段车行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监理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2024-0001-01-01

项目名称:容桂智 (略) (略) 段车行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1月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四章 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定标分离法)第31页的如下内容作出澄清:

原内容:

修改为:

/

增加:

定性评审标准

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采用定性评审。

技术标定性评审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

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监理工作基本制度;

②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

③监理办公设施及检测设备投入计划;

④质量安全监督进度及投资控制;

⑤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措施;

⑥关键点特殊控制措施;

⑦旁站计划;

方案应贴合项目,篇幅不宜过大,应控制在200页内完成。

资信标定标资料一览表

序号

资信要素名称

有关要求和说明

1

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

投标人可提供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信标、技术标进行评审。评审时应当提出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包括优点、缺点、注意事项等。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定标委员会的定标依据。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略) 容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 (略) (略) 容桂街道容奇大道中32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方式:0757-*

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大 (略) 121号龙威大厦20楼 (略)

联系人:傅先生、潘先生

联系方式:0757-*

2024年 11月4日

1

答疑文件正文.pdf
答疑澄清文件公告.pdf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容桂智 (略) (略) 段车行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 容桂智 (略) (略) 段车行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监理
公告性质 其他
公告内容

容桂智 (略) (略) 段车行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监理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2024-0001-01-01

项目名称:容桂智 (略) (略) 段车行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1月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四章 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定标分离法)第31页的如下内容作出澄清:

原内容:

修改为:

/

增加:

定性评审标准

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采用定性评审。

技术标定性评审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

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监理工作基本制度;

②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

③监理办公设施及检测设备投入计划;

④质量安全监督进度及投资控制;

⑤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措施;

⑥关键点特殊控制措施;

⑦旁站计划;

方案应贴合项目,篇幅不宜过大,应控制在200页内完成。

资信标定标资料一览表

序号

资信要素名称

有关要求和说明

1

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

投标人可提供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信标、技术标进行评审。评审时应当提出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包括优点、缺点、注意事项等。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定标委员会的定标依据。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略) 容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 (略) (略) 容桂街道容奇大道中32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方式:0757-*

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大 (略) 121号龙威大厦20楼 (略)

联系人:傅先生、潘先生

联系方式:0757-*

2024年 11月4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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