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博 (略) 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拟对茂名博 (略) 西区公用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用海进行变更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变更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天。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略) 海域海岛管理科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 | 用海变更申请人 | 用海性质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位置 | 变更前用海面积 | 变更后用海面积 | 用海期限 | 备注 |
茂名博 (略) 西区公用基础设施(一期)工程 | 茂名博 (略) 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 经营性 | 造地工程用海 | 建设填海造地 | 茂名 (略) 电城镇莲头岭与东阁岭之间博贺湾内的滩涂海域 | 43.0130 公顷 | 37.2284公顷 | 至2057年5月31日 | 在批准用海范围内调整,不涉及新增用海。 |
附件:1.茂名博 (略) 西区公用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变更宗海图及界址点坐标.pdf
2.茂名博 (略) 西区公用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变更对比图.pdf
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1号
电话:0668-(略)
(略) (略)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