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博贺新港区西区公用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用海变更申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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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博贺新港区西区公用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用海变更申请公示

茂名博 (略) 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拟对茂名博 (略) 西区公用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用海进行变更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变更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天。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略) 海域海岛管理科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

用海变更申请人

用海性质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位置

变更前用海面积

变更后用海面积

用海期限

备注

茂名博 (略) 西区公用基础设施(一期)工程

茂名博 (略) 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经营性

造地工程用海

建设填海造地

茂名 (略) 电城镇莲头岭与东阁岭之间博贺湾内的滩涂海域

43.0130 公顷

37.2284公顷

至2057年5月31日

在批准用海范围内调整,不涉及新增用海。

附件:1.茂名博 (略) 西区公用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变更宗海图及界址点坐标.pdf

2.茂名博 (略) 西区公用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变更对比图.pdf

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1号

电话:0668-(略)


(略) (略)

2024年11月4日


茂名博 (略) 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拟对茂名博 (略) 西区公用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用海进行变更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变更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天。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略) 海域海岛管理科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

用海变更申请人

用海性质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位置

变更前用海面积

变更后用海面积

用海期限

备注

茂名博 (略) 西区公用基础设施(一期)工程

茂名博 (略) 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经营性

造地工程用海

建设填海造地

茂名 (略) 电城镇莲头岭与东阁岭之间博贺湾内的滩涂海域

43.0130 公顷

37.2284公顷

至2057年5月31日

在批准用海范围内调整,不涉及新增用海。

附件:1.茂名博 (略) 西区公用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变更宗海图及界址点坐标.pdf

2.茂名博 (略) 西区公用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变更对比图.pdf

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1号

电话:0668-(略)


(略) (略)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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