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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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省琅琊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琅 (略) 车辆保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疑问1:招标文件第四章第24页资信部分关于企业业绩,投标文件中列明投标人需具有AA (略) 及台数的承保经验 (略) 限, (略) 级公务车辆承保业绩,或有 (略) 车辆经验、或观光车承保经验的服务业绩,视为有效业绩。

答:现对本项目资信部分“企业业绩(10分)”评分条款修改如下:

投标人具有AAA级及 (略) 车辆【承保车辆(不含私人自有车辆),投保车辆大于或等20辆】的保险服务业绩(含正在履行的保险业绩),每有一个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10分。(同一单位的不同年度的承保业绩不重复计算)。

注:①投标人所在法人机构或其法人机构下属其他分支机构的业绩均视为投标人业绩。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证明材料内容至少包括:首页、保险期限所在页、盖章页、承包车辆信息页等内容,同时合同内容应能反 (略) 级别,若保险合同不能反映由其承保的,需另外提供共保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保险合同无法 (略) 级别,承保车辆数量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外提供业主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均视为无效评分业绩。

疑问2:招标文件第四章第25页资信部分关于偿付能力评分标准中需要提供2022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单一年度无法全面体现出该投标单位的偿付能力综合能力,建议调整为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值,更全面体现投标单位的偿付能力综合能力。

答:现对本项目资信部分“偿付能力(10分)”评分条款修改如下:

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平均值进行评分:

①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值≥210%的,得 10 分;

②18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值<注210%,得 6分;

③16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值<180%,得 2分;

④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值<160%,不得分;

本项满分 10 分。

注:评审 (略)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须加盖事务所公章)的2021、2022、 2023年度偿付能力报告中相关内容作为评分依据,投标人需提供上述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有或未提供的该项不得分。

疑问3: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1页投标报价包括保险项目,商业险【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乘客)、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第三者、司机、乘客)险种】,请明确第三者责任险保额,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乘客)保额,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第三者、司机、乘客)保额。

答: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已发布的“附件:旅游公司相关车辆及特种设备(观光车及观光列车)基本信息表”的中车辆信息、投标保额等内容不够完整,现进行补充修改,具体详见重新发布的“附件:旅游公司相关车辆信息表”(另附),投标人报价时均按最新发布的车辆信息及投标保额标准进行投标报价。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琅 (略)

地 址: (略) (略) 4306号

联系方式:孔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中科 (略)

地 址: (略) (略) 中都大道1555号(凯迪置业广场)C幢办公610室

联系方式:贺工、王工 #、#

安徽省琅琊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琅 (略) 车辆保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疑问1:招标文件第四章第24页资信部分关于企业业绩,投标文件中列明投标人需具有AA (略) 及台数的承保经验 (略) 限, (略) 级公务车辆承保业绩,或有 (略) 车辆经验、或观光车承保经验的服务业绩,视为有效业绩。

答:现对本项目资信部分“企业业绩(10分)”评分条款修改如下:

投标人具有AAA级及 (略) 车辆【承保车辆(不含私人自有车辆),投保车辆大于或等20辆】的保险服务业绩(含正在履行的保险业绩),每有一个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10分。(同一单位的不同年度的承保业绩不重复计算)。

注:①投标人所在法人机构或其法人机构下属其他分支机构的业绩均视为投标人业绩。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证明材料内容至少包括:首页、保险期限所在页、盖章页、承包车辆信息页等内容,同时合同内容应能反 (略) 级别,若保险合同不能反映由其承保的,需另外提供共保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保险合同无法 (略) 级别,承保车辆数量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外提供业主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均视为无效评分业绩。

疑问2:招标文件第四章第25页资信部分关于偿付能力评分标准中需要提供2022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单一年度无法全面体现出该投标单位的偿付能力综合能力,建议调整为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值,更全面体现投标单位的偿付能力综合能力。

答:现对本项目资信部分“偿付能力(10分)”评分条款修改如下:

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平均值进行评分:

①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值≥210%的,得 10 分;

②18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值<注210%,得 6分;

③16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值<180%,得 2分;

④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值<160%,不得分;

本项满分 10 分。

注:评审 (略)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须加盖事务所公章)的2021、2022、 2023年度偿付能力报告中相关内容作为评分依据,投标人需提供上述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有或未提供的该项不得分。

疑问3: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1页投标报价包括保险项目,商业险【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乘客)、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第三者、司机、乘客)险种】,请明确第三者责任险保额,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乘客)保额,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第三者、司机、乘客)保额。

答: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已发布的“附件:旅游公司相关车辆及特种设备(观光车及观光列车)基本信息表”的中车辆信息、投标保额等内容不够完整,现进行补充修改,具体详见重新发布的“附件:旅游公司相关车辆信息表”(另附),投标人报价时均按最新发布的车辆信息及投标保额标准进行投标报价。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琅 (略)

地 址: (略) (略) 4306号

联系方式:孔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中科 (略)

地 址: (略) (略) 中都大道1555号(凯迪置业广场)C幢办公610室

联系方式:贺工、王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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