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肇事肇祸重症精神患者2024年至2027年第三者责任险和意外伤害险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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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肇事肇祸重症精神患者2024年至2027年第三者责任险和意外伤害险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略)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易肇事肇祸重症精神患者2024年至2027年第三者责任险和意外伤害险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中的“保险责任限额:1、第三方人身伤害每人每次事故赔偿:供应商在满足服务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 2 万元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2、第三方财产损失保险:供应商在满足服务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 2 万元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3、精神病人本身人身伤害身故及残疾保险:供应商在满足服务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 1 万元得 2 分,本 项最高得 8 分;4、精神病人本身 (略) 医疗保险:供应商在满足服务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 0.5 万元得 1 分,本 项最高得 2 分。注: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为“保险责任限额:1、第三方人身伤害每人每次事故赔偿:供应商在满足服务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 2 万元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2、第三方财产损失保险:供应商在满足服务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 2 万元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3、精神病人本身人身伤害及残疾保险:供应商在满足服务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 1 万元得 2 分,本 项最高得 8 分;4、精神病人本身 (略) 医疗保险:供应商在满足服务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 0.5 万元得 1 分,本 项最高得 2 分。注: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其余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 (略) 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 (略) 公告)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 (略) 财政监督电话:0834-(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 (略) (略) 二段

联系方式:083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 (略) (略) (略) 78号

联系方式: 0834-(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达先生

电话: 0834-(略)

四川 (略)

2024年11月0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略)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易肇事肇祸重症精神患者2024年至2027年第三者责任险和意外伤害险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中的“保险责任限额:1、第三方人身伤害每人每次事故赔偿:供应商在满足服务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 2 万元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2、第三方财产损失保险:供应商在满足服务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 2 万元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3、精神病人本身人身伤害身故及残疾保险:供应商在满足服务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 1 万元得 2 分,本 项最高得 8 分;4、精神病人本身 (略) 医疗保险:供应商在满足服务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 0.5 万元得 1 分,本 项最高得 2 分。注: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为“保险责任限额:1、第三方人身伤害每人每次事故赔偿:供应商在满足服务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 2 万元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2、第三方财产损失保险:供应商在满足服务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 2 万元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3、精神病人本身人身伤害及残疾保险:供应商在满足服务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 1 万元得 2 分,本 项最高得 8 分;4、精神病人本身 (略) 医疗保险:供应商在满足服务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 0.5 万元得 1 分,本 项最高得 2 分。注: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其余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 (略) 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 (略) 公告)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 (略) 财政监督电话:0834-(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 (略) (略) 二段

联系方式:083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 (略) (略) (略) 78号

联系方式: 0834-(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达先生

电话: 0834-(略)

四川 (略)

2024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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