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金太阳公司光伏电站2024年度电气预防性试验采购二次答疑公告
合肥金太阳公司光伏电站2024年度电气预防性试验采购二次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光伏电站2024年度电气预防性试验采购(二次)
原项目编号: 2024BFFWZ#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光伏电站2024年度电气预防性试验采购(二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2024BFFWZ#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1)业绩合同扫描件;(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方证明)。业绩材料说明:①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盖章(单位章或者部门 (略) 章等均予以认可),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②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电压等级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③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金额、电压等级),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或者部门 (略) 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请问:业绩证明只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是否满足业绩评分要求?
答:不满足业绩评分要求,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扫描件;(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方证明)。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方证明)”中业绩证明材料是否可用合同内开具的发票或者工程确认单(含业主签字)证明?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请明确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答:本项目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金太阳 (略)
地址: (略) (略) 包河大道398号建投综合办公楼C座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4年11月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5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光伏电站2024年度电气预防性试验采购(二次)
原项目编号: 2024BFFWZ#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光伏电站2024年度电气预防性试验采购(二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2024BFFWZ#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1)业绩合同扫描件;(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方证明)。业绩材料说明:①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盖章(单位章或者部门 (略) 章等均予以认可),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②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电压等级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③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金额、电压等级),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或者部门 (略) 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请问:业绩证明只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是否满足业绩评分要求?
答:不满足业绩评分要求,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扫描件;(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方证明)。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方证明)”中业绩证明材料是否可用合同内开具的发票或者工程确认单(含业主签字)证明?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请明确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答:本项目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金太阳 (略)
地址: (略) (略) 包河大道398号建投综合办公楼C座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4年11月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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