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防涝体系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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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防涝体系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更正公告

【魏县防涝体 (略) 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魏县防涝体 (略) 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魏县防涝体 (略) 更新改造项目设计已由魏县 (略) 以魏审批研字【2023】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魏县住房和 (略) ,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魏县住房和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 (略) 内 2.1.2建设规模: (略) (略) 等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雨水管道*米,管材采用钢筋混凝土管道,管径D800、D1000、D1200;改造污水管道*米,管材采用钢筋混凝土管道,管径D800、D1000;拆除及恢复行车道*平方米,拆除及恢复人行道*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等。2.1.3设计服务期限: 2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2.2招标范围: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略) 政行业 (略) 政行业(排水 (略) 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2 00:00至2024-11-0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5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招标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魏县住房和 (略) ,联系人:郭长青,电话:0310-*;代理机构:河北 (略) ,联系人:王垚,电话:0310-*。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魏县住房和 (略)

电话:0310-*

电子邮箱:*@*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魏县防涝体 (略) 更新改造项目设计 投标人/供应商 800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魏县住房和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 (略)
地址: 魏县长安大道东段长安河北侧 地址: (略) (略) 君荟大厦4层427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郭长青

联系人: 王垚
电话:

0310-*

电话: 031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变更公告内容:

河北 (略) 关于魏县防涝体 (略) 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招标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日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5日

2、原公告内容: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设计周期与招标公告不一致以招标公告为准,设计服务周期20日历天。

(2)、招标公告中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现更正为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3)、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现更正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3、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魏县住房和 (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地 址:魏县长安大道东段长 地 址: (略) (略) 君荟大厦4层427号

安河北侧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郭长青 联 系 人:王垚

电 话:0310-* 电 话:0310-*

2024年11月05日


【魏县防涝体 (略) 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魏县防涝体 (略) 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魏县防涝体 (略) 更新改造项目设计已由魏县 (略) 以魏审批研字【2023】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魏县住房和 (略) ,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魏县住房和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 (略) 内 2.1.2建设规模: (略) (略) 等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雨水管道*米,管材采用钢筋混凝土管道,管径D800、D1000、D1200;改造污水管道*米,管材采用钢筋混凝土管道,管径D800、D1000;拆除及恢复行车道*平方米,拆除及恢复人行道*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等。2.1.3设计服务期限: 2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2.2招标范围: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略) 政行业 (略) 政行业(排水 (略) 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2 00:00至2024-11-0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5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招标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魏县住房和 (略) ,联系人:郭长青,电话:0310-*;代理机构:河北 (略) ,联系人:王垚,电话:0310-*。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魏县住房和 (略)

电话:0310-*

电子邮箱:*@*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魏县防涝体 (略) 更新改造项目设计 投标人/供应商 800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魏县住房和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 (略)
地址: 魏县长安大道东段长安河北侧 地址: (略) (略) 君荟大厦4层427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郭长青

联系人: 王垚
电话:

0310-*

电话: 031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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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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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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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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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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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河北 (略) 关于魏县防涝体 (略) 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招标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日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5日

2、原公告内容: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设计周期与招标公告不一致以招标公告为准,设计服务周期20日历天。

(2)、招标公告中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现更正为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3)、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现更正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3、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魏县住房和 (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地 址:魏县长安大道东段长 地 址: (略) (略) 君荟大厦4层427号

安河北侧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郭长青 联 系 人:王垚

电 话:0310-* 电 话:0310-*

2024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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