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红村2.0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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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红村2.0版项目

项目名称:
江南红村2.0版项目
项目代码:
招标人:
名称:长兴太湖 (略)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 (略)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
地址:/
联系人:杨伟忠
联系人:姚忻玉
电话:*
电话:/
标段(包)名称:
江南红村2.0版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A**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各投标人:本招标补充文件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说明,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招标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不 (略) ,一律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本项目招标文件更正如下1、本项目评标办法资信标评审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一方)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EPC项目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有效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 竣工验收证明加盖公章,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证明资料须体现时间、项目属性、规模等评分要素,否则不得分;若上述三项资料对项目规模或属性的描述不一致时,按竣工验收证明、合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进行解释;证明材料所承载的证明内容应满足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否则评分不予认可。【备注:EPC业绩不包括:建造-运营-移交(BOT),建造、移交(BT)类衍生及所属模式项目,以及公私合营模式(PPP)类衍生及所属模式项目,业绩证明中的发包人和承包人不得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2、本项目评标办法资信标评审其他修正为: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获得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证明材料:提供证书或相关文件,未提供不得分。】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1修改为:省外企业备案证明:施工单位(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设计单位(浙江省勘 (略) 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
行政监督机构: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
0572-*
信息来源:
长兴县 (略)
接收时间:
2024-07-11
项目名称:
江南红村2.0版项目
项目代码:
招标人:
名称:长兴太湖 (略)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 (略)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
地址:/
联系人:杨伟忠
联系人:姚忻玉
电话:*
电话:/
标段(包)名称:
江南红村2.0版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A**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各投标人:本招标补充文件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说明,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招标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不 (略) ,一律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本项目招标文件更正如下1、本项目评标办法资信标评审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一方)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EPC项目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有效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 竣工验收证明加盖公章,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证明资料须体现时间、项目属性、规模等评分要素,否则不得分;若上述三项资料对项目规模或属性的描述不一致时,按竣工验收证明、合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进行解释;证明材料所承载的证明内容应满足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否则评分不予认可。【备注:EPC业绩不包括:建造-运营-移交(BOT),建造、移交(BT)类衍生及所属模式项目,以及公私合营模式(PPP)类衍生及所属模式项目,业绩证明中的发包人和承包人不得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2、本项目评标办法资信标评审其他修正为: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获得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证明材料:提供证书或相关文件,未提供不得分。】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1修改为:省外企业备案证明:施工单位(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设计单位(浙江省勘 (略) 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
行政监督机构: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
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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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 (略)
接收时间:
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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