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江济淮蚌埠段水质自动监测浮船站含流量计、无人采样船建设项目终止公告
引江济淮蚌埠段水质自动监测浮船站含流量计、无人采样船建设项目终止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BB2024SQCGC283
采购项目名称:引江济淮(蚌埠段)水质自动监测浮船站(含流量计、无人采样船)建设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项目开启共4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经评审后,合格供应商数量仅2家,有效合格供应商不满足法定数量,本次采购终止。
三、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1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省志成建设 (略)
地 址: (略) (略) 新产业园自主创新产业基地四期(南区)6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成(采购人)、倪文馨(项目负责人)
电 话:*、*
采购项目编号:BB2024SQCGC283
采购项目名称:引江济淮(蚌埠段)水质自动监测浮船站(含流量计、无人采样船)建设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项目开启共4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经评审后,合格供应商数量仅2家,有效合格供应商不满足法定数量,本次采购终止。
三、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1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省志成建设 (略)
地 址: (略) (略) 新产业园自主创新产业基地四期(南区)6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成(采购人)、倪文馨(项目负责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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