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九龙湖供水工程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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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九龙湖供水工程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澄清、修改文件

致:各投标人

现 (略) 九龙湖供水工程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澄清或补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website/home)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本次澄清修改文件若与招标文件不 (略) ,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

一、招标文件修改(共7项)

1、招标公告第 2.2 条款中“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元(具体以补充文件为准)”,现修改为: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776.*元。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4 条款“最高投标限价 ”,现修改为: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776.*元,其中暂估价*元(含税)、暂列金额为5.*元(含税),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0.70%,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24.*元(含税)。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附表.商务标评审表”中的投标报价“其中,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0元(含税)。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元(不含税)。”,

现修改为:

其中,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776.*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元(含税)。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元(不含税)。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附表.商务标评审表”中的投标合 (略) 间“本招标文件设置投 (略) ,投 (略) 间为*元~*元。”,现修改为:

本招标文件设置投 (略) 间,投 (略) 间为*元~*元。

5、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附表.商务标评审表”中的球号对应如下:

球号1: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为*.0元,权重B1为15%,权重B2为15%;

球号2: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为*.8元,权重B1为16%,权重B2为16%;

球号3: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为*.6元,权重B1为17%,权重B2为17%;

球号4: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为*.4元,权重B1为18%,权重B2为18%;

球号5: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为*.2元,权重B1为19%,权重B2为19%;

球号6: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为*.0元,权重B1为20%,权重B2为20%;

球号7: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为*.8元,权重B1为21%,权重B2为21%;

球号8: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为*.6元,权重B1为22%,权重B2为22%;

球号9: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为*.4元,权重B1为23%,权重B2为23%;

球号10: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为*.2元,权重B1为24%,权重B2为24%;

球号11: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为*.0元,权重B1为25%,权重B2为25%。

6、补充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0.4.1.1 关于变更单价的约定 ”中编制依据、取费标准、信息价内容:

编制依据: (略) 给排水工 (略) 设计的《 (略) 九龙湖供水工程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纸》PDF(二〇二四年十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略) 建设和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有关文件和图集等、《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 (略) 有关工程造价的规定。

工程取费类别:(1)企业管理费、利润: (略) 政安装工程中值计取;沉井工程( (略) 修复、保通等) (略) 、排水、河道护岸、水处理 (略) 综合管廊、生 (略) 理工程中值计取。(2)施工组织措施费:按对应专业工程施工组织项目费中值费率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 (略) 区工程计取,不计二次搬运费、提前竣工增加费、标化工地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甬建发〔2022〕37号文件进行调整。(3)规费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中相应工程标准费率的30%计取。(4)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按市建管〔2024〕12号文件计取。(5)税金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税率按浙建建发〔2019〕92号文件规定9%计取。

人工(含机上人工)单价: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1 (略) 场信息价计取。

材料(设备)价格: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10月刊 (略) 的价格, (略) 中未列项的 (略) 区, (略) 区中未列项的单价按同期《浙江造价信息》、《浙江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造价》执行,无信息 (略) 场价计入,以上价格均为除税价。

7、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11.1.3 调整方式:(1)合同期内,主要建筑材料(设备)(仅指:钢筋、钢管、钢材、不锈钢、水泥、商品砼、砌块、砖、预拌砂浆、机制砂、碎石)价格,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造价信息中 (略) 场信息除税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工程量清单编制当期即2024年9月造价信息中 (略) 场除税信息价相比(造价信息优先采用《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没有的信息价按《浙江造价信息》,商情版不作为调差依据。),波动幅度超过±5%(不含±5%),对超过部分进行调差,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其中钢管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中发布的热轧普碳中厚钢板Q2 (略) 场信息除税信息价进行调差。

(2)人工费调整方法:即对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上 (略) 场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 (略) 场信息价相比进行补差调整,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3)机械费调整方法:即对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上发布的机上人工及汽油、 (略) 场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9月信息价相比进行补差调整,波动幅度超过±5%(不含±5%),对超过部分进行调差,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4)人工、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机械中机上人工、柴油、汽油用量按现行预算定额的相应消耗量为计算依据。

(5)采用以项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均不作调整。

修改为:

(1)合同期内,主要建筑材料(设备)(仅指:钢筋、钢管、钢材、不锈钢、水泥、商品砼、砌块、砖、预拌砂浆、机制砂、碎石)价格,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造价信息中 (略) 场信息除税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工程量清单编制当期即2024年10月造价信息中 (略) 场除税信息价相比(造价信息优先采用《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没有的信息价按《浙江造价信息》,商情版不作为调差依据。),波动幅度超过±5%(不含±5%),对超过部分进行调差,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其中钢管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中发布的热轧普碳中厚钢板Q2 (略) 场信息除税信息价进行调差。

(2)人工费调整方法:即对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上 (略) 场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 (略) 场信息价相比进行补差调整,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3)机械费调整方法:即对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上发布的机上人工及汽油、 (略) 场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10月信息价相比进行补差调整,波动幅度超过±5%(不含±5%),对超过部分进行调差,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4)人工、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机械中机上人工、柴油、汽油用量按现行预算定额的相应消耗量为计算依据。

(5)采用以项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均不作调整。

8、现上传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图纸,电子招标文件等资料,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致:各投标人

现 (略) 九龙湖供水工程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澄清或补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website/home)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本次澄清修改文件若与招标文件不 (略) ,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

一、招标文件修改(共7项)

1、招标公告第 2.2 条款中“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元(具体以补充文件为准)”,现修改为: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776.*元。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4 条款“最高投标限价 ”,现修改为: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776.*元,其中暂估价*元(含税)、暂列金额为5.*元(含税),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0.70%,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24.*元(含税)。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附表.商务标评审表”中的投标报价“其中,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0元(含税)。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元(不含税)。”,

现修改为:

其中,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776.*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元(含税)。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元(不含税)。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附表.商务标评审表”中的投标合 (略) 间“本招标文件设置投 (略) ,投 (略) 间为*元~*元。”,现修改为:

本招标文件设置投 (略) 间,投 (略) 间为*元~*元。

5、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附表.商务标评审表”中的球号对应如下:

球号1: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为*.0元,权重B1为15%,权重B2为15%;

球号2: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为*.8元,权重B1为16%,权重B2为16%;

球号3: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为*.6元,权重B1为17%,权重B2为17%;

球号4: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为*.4元,权重B1为18%,权重B2为18%;

球号5: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为*.2元,权重B1为19%,权重B2为19%;

球号6: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为*.0元,权重B1为20%,权重B2为20%;

球号7: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为*.8元,权重B1为21%,权重B2为21%;

球号8: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为*.6元,权重B1为22%,权重B2为22%;

球号9: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为*.4元,权重B1为23%,权重B2为23%;

球号10: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为*.2元,权重B1为24%,权重B2为24%;

球号11: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A为*.0元,权重B1为25%,权重B2为25%。

6、补充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0.4.1.1 关于变更单价的约定 ”中编制依据、取费标准、信息价内容:

编制依据: (略) 给排水工 (略) 设计的《 (略) 九龙湖供水工程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纸》PDF(二〇二四年十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略) 建设和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有关文件和图集等、《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 (略) 有关工程造价的规定。

工程取费类别:(1)企业管理费、利润: (略) 政安装工程中值计取;沉井工程( (略) 修复、保通等) (略) 、排水、河道护岸、水处理 (略) 综合管廊、生 (略) 理工程中值计取。(2)施工组织措施费:按对应专业工程施工组织项目费中值费率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 (略) 区工程计取,不计二次搬运费、提前竣工增加费、标化工地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甬建发〔2022〕37号文件进行调整。(3)规费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中相应工程标准费率的30%计取。(4)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按市建管〔2024〕12号文件计取。(5)税金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税率按浙建建发〔2019〕92号文件规定9%计取。

人工(含机上人工)单价: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1 (略) 场信息价计取。

材料(设备)价格: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10月刊 (略) 的价格, (略) 中未列项的 (略) 区, (略) 区中未列项的单价按同期《浙江造价信息》、《浙江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造价》执行,无信息 (略) 场价计入,以上价格均为除税价。

7、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11.1.3 调整方式:(1)合同期内,主要建筑材料(设备)(仅指:钢筋、钢管、钢材、不锈钢、水泥、商品砼、砌块、砖、预拌砂浆、机制砂、碎石)价格,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造价信息中 (略) 场信息除税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工程量清单编制当期即2024年9月造价信息中 (略) 场除税信息价相比(造价信息优先采用《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没有的信息价按《浙江造价信息》,商情版不作为调差依据。),波动幅度超过±5%(不含±5%),对超过部分进行调差,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其中钢管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中发布的热轧普碳中厚钢板Q2 (略) 场信息除税信息价进行调差。

(2)人工费调整方法:即对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上 (略) 场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 (略) 场信息价相比进行补差调整,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3)机械费调整方法:即对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上发布的机上人工及汽油、 (略) 场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9月信息价相比进行补差调整,波动幅度超过±5%(不含±5%),对超过部分进行调差,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4)人工、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机械中机上人工、柴油、汽油用量按现行预算定额的相应消耗量为计算依据。

(5)采用以项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均不作调整。

修改为:

(1)合同期内,主要建筑材料(设备)(仅指:钢筋、钢管、钢材、不锈钢、水泥、商品砼、砌块、砖、预拌砂浆、机制砂、碎石)价格,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造价信息中 (略) 场信息除税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工程量清单编制当期即2024年10月造价信息中 (略) 场除税信息价相比(造价信息优先采用《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没有的信息价按《浙江造价信息》,商情版不作为调差依据。),波动幅度超过±5%(不含±5%),对超过部分进行调差,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其中钢管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中发布的热轧普碳中厚钢板Q2 (略) 场信息除税信息价进行调差。

(2)人工费调整方法:即对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上 (略) 场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 (略) 场信息价相比进行补差调整,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3)机械费调整方法:即对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调整周期内各期《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上发布的机上人工及汽油、 (略) 场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4年10月信息价相比进行补差调整,波动幅度超过±5%(不含±5%),对超过部分进行调差,调差部分价格计取税金后不再进行浮动,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或扣减。

(4)人工、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机械中机上人工、柴油、汽油用量按现行预算定额的相应消耗量为计算依据。

(5)采用以项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均不作调整。

8、现上传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图纸,电子招标文件等资料,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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