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美盛景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和美盛景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和美盛景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和盛镇人民政府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6日 17:0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1月0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涂惠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和盛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和 (略) 13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锦绣大道南段4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和美盛景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8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12 10:00:00,更正为:2024-11-26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1-12 10:00:00,更正为:2024-11-26 10:00:00。
一、原招标文件3.3.1服务内容要求中第一项项目概况“2、本项目和美盛景 (略) (略) (略) 和 (略) 133 号,共有 5 栋11 层房屋,建筑总面积 *.92 平方米,住房 338 套,电梯 8 部(额定速度 1.0<V<2.5m/s ),地下车位 312 个。”
更正为:“2、本项目和美盛景 (略) (略) (略) 和 (略) 133 号,共有 5 栋11 层房屋,建筑总面积 *.92 平方米,住房 338 套,曳引与驱动型电梯 8 部(额定速度 1.0<V<2.5m/s ),地下车位 312 个。”
二、原招标文件3.3.1服务内容要求中第二项服务内容与要求(二)服务要求“1.6电梯使用与维护:负 (略) 域电梯管理维护,实行24小时值守。相关电梯维保及年检费用由中标投标人承担。为了让业主使用电梯方便,须保持电梯24小时畅通。”
更正为:“1.6电梯使用与维护:负 (略) 域电梯管理维护,实行24小时值守。相关电梯维保、年检费用及电梯保险由中标投标人承担。为了让业主使用电梯方便,须保持电梯24小时畅通。”
三、原招标文件3.3.1服务内容要求中第八项商务要求(三)报价要求“1.本项目物业服务费用为包干价,报价包含员工工资、法定节假日工资、社会保险、节假日福利、员工津贴和补贴费、住房公积金、服装费、物资耗材工具费、综合维修日常维护费【含电梯维保和每年定期年检费(含电梯检验进行载荷试验)、二次供水检测及清洗消毒费用、消防系统维保费(包含灭火器的更换和维修等)、化粪池清理维护费用等】、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能耗费(含公共照明及其他设施能耗电费、电梯电费、绿化、保洁用水费用)、招标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即增值税及其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完成本项目物业服务所需要的一切开支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一律不补足费用。【说明:投标人的报价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分项报价明细表逐项计入投标总报价,如未按要求逐一列明各费用项目与报价、或报价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更正为:“1.本项目物业服务费用为包干价,报价包含员工工资、法定节假日工资、社会保险、节假日福利、员工津贴和补贴费、住房公积金、服装费、物资耗材工具费、综合维修日常维护费【含电梯维保和每年定期年检费(含电梯检验进行载荷试验)、电梯保险、二次供水检测及清洗消毒费用、消防系统维保费(包含灭火器的更换和维修等)、化粪池清理维护费用等】、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能耗费(含公共照明及其他设施能耗电费、电梯电费、绿化、保洁用水费用)、招标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即增值税及其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完成本项目物业服务所需要的一切开支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一律不补足费用。【说明:投标人的报价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分项报价明细表逐项计入投标总报价,如未按要求逐一列明各费用项目与报价、或报价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四、原招标文件3.3.1服务内容要求中第八项商务要求(三)报价要求“10.综合维修日常维护费: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本项目情况逐一分项列明每部电梯的维保费用、每部电梯的每年定期年检费(含电梯检验进行载荷试验)《(标准按照川发改价格规2024(123号)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进行计算》、二次供水检测及清洗消毒费用、化粪池清理维护费用、消防系统维保费。上述内容不允许缺项报价。”
更正为:“10.综合维修日常维护费: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本项目情况逐一分项列明每部电梯的维保费用、每部电梯的每年定期年检费(含电梯检验进行载荷试验)《(标准按照川发改价格规2024(123号)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进行计算》、电梯保险、二次供水检测及清洗消毒费用、化粪池清理维护费用、消防系统维保费。上述内容不允许缺项报价。”
五、原招标文件中涉及“报价明细表”两处,一处在招标文件3.3.1服务内容要求中, (略) 在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当中,两处均以更正后的为准。
报价明细表
1.人员费用(表一)
岗位 | 拟配人数(人) | 员工工资(元/年) | 法定节假日工资(元/年) | 社会保险(元/年) | 节假日福利(元/年) | 员工津贴和补贴费(元/年) | 住房公积金(元/年) | 小计报价(元/年) |
项目经理 | ||||||||
客服人员 | ||||||||
秩序维护队长兼安全管理人员 | ||||||||
秩序维护人员 | ||||||||
消防管理人员 | ||||||||
保洁人员 | ||||||||
绿化人员 | ||||||||
综合维修人员 | ||||||||
合计(元/年) |
2.其他费用(表二)
类别 | 小计(元/年) |
服装费 | |
物资耗材工具费 | |
综合维修日常维护费【含电梯维保和每年定期年检费(含电梯检验进行载荷试验)、电梯保险、二次供水检测及清洗消毒费用、消防系统维保费(包含灭火器的更换和维修等)、化粪池清理维护费用等】 | |
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能耗费(含公共照明及其他设施能耗电费、电梯电费、绿化、保洁用水费用) | |
招标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费用 | |
企业管理费 | |
利润 | |
税费(纳税人身份: XXXXX ) | |
完成本项目物业服务所需要的一切开支费用 | |
合计(元/年): |
3.投标报价(表三)
费用 | 合计(元/年) |
人员费用 | |
其他费用 | |
投标报价【人员费用+其他费用】 |
说明:1.如投标人因履约需增加分项报价表未列出的报价项目,可自行添加并计入投标报价。
2.投标人应根据分项报价明细表表格格式填写分项报价,报价合计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一切费用。
3.报价明细如有相关报价说明或计算依据,可另附页。
投标人名称:X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6日
名称: (略) (略) 和盛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和 (略) 139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锦绣大道南段43号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涂惠敏
电话:028-*
(略) (略)
2024年11月06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和美盛景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和盛镇人民政府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6日 17:0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1月0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涂惠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和盛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和 (略) 13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锦绣大道南段4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和美盛景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8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12 10:00:00,更正为:2024-11-26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1-12 10:00:00,更正为:2024-11-26 10:00:00。
一、原招标文件3.3.1服务内容要求中第一项项目概况“2、本项目和美盛景 (略) (略) (略) 和 (略) 133 号,共有 5 栋11 层房屋,建筑总面积 *.92 平方米,住房 338 套,电梯 8 部(额定速度 1.0<V<2.5m/s ),地下车位 312 个。”
更正为:“2、本项目和美盛景 (略) (略) (略) 和 (略) 133 号,共有 5 栋11 层房屋,建筑总面积 *.92 平方米,住房 338 套,曳引与驱动型电梯 8 部(额定速度 1.0<V<2.5m/s ),地下车位 312 个。”
二、原招标文件3.3.1服务内容要求中第二项服务内容与要求(二)服务要求“1.6电梯使用与维护:负 (略) 域电梯管理维护,实行24小时值守。相关电梯维保及年检费用由中标投标人承担。为了让业主使用电梯方便,须保持电梯24小时畅通。”
更正为:“1.6电梯使用与维护:负 (略) 域电梯管理维护,实行24小时值守。相关电梯维保、年检费用及电梯保险由中标投标人承担。为了让业主使用电梯方便,须保持电梯24小时畅通。”
三、原招标文件3.3.1服务内容要求中第八项商务要求(三)报价要求“1.本项目物业服务费用为包干价,报价包含员工工资、法定节假日工资、社会保险、节假日福利、员工津贴和补贴费、住房公积金、服装费、物资耗材工具费、综合维修日常维护费【含电梯维保和每年定期年检费(含电梯检验进行载荷试验)、二次供水检测及清洗消毒费用、消防系统维保费(包含灭火器的更换和维修等)、化粪池清理维护费用等】、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能耗费(含公共照明及其他设施能耗电费、电梯电费、绿化、保洁用水费用)、招标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即增值税及其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完成本项目物业服务所需要的一切开支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一律不补足费用。【说明:投标人的报价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分项报价明细表逐项计入投标总报价,如未按要求逐一列明各费用项目与报价、或报价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更正为:“1.本项目物业服务费用为包干价,报价包含员工工资、法定节假日工资、社会保险、节假日福利、员工津贴和补贴费、住房公积金、服装费、物资耗材工具费、综合维修日常维护费【含电梯维保和每年定期年检费(含电梯检验进行载荷试验)、电梯保险、二次供水检测及清洗消毒费用、消防系统维保费(包含灭火器的更换和维修等)、化粪池清理维护费用等】、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能耗费(含公共照明及其他设施能耗电费、电梯电费、绿化、保洁用水费用)、招标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即增值税及其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完成本项目物业服务所需要的一切开支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一律不补足费用。【说明:投标人的报价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分项报价明细表逐项计入投标总报价,如未按要求逐一列明各费用项目与报价、或报价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四、原招标文件3.3.1服务内容要求中第八项商务要求(三)报价要求“10.综合维修日常维护费: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本项目情况逐一分项列明每部电梯的维保费用、每部电梯的每年定期年检费(含电梯检验进行载荷试验)《(标准按照川发改价格规2024(123号)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进行计算》、二次供水检测及清洗消毒费用、化粪池清理维护费用、消防系统维保费。上述内容不允许缺项报价。”
更正为:“10.综合维修日常维护费: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本项目情况逐一分项列明每部电梯的维保费用、每部电梯的每年定期年检费(含电梯检验进行载荷试验)《(标准按照川发改价格规2024(123号)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进行计算》、电梯保险、二次供水检测及清洗消毒费用、化粪池清理维护费用、消防系统维保费。上述内容不允许缺项报价。”
五、原招标文件中涉及“报价明细表”两处,一处在招标文件3.3.1服务内容要求中, (略) 在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当中,两处均以更正后的为准。
报价明细表
1.人员费用(表一)
岗位 | 拟配人数(人) | 员工工资(元/年) | 法定节假日工资(元/年) | 社会保险(元/年) | 节假日福利(元/年) | 员工津贴和补贴费(元/年) | 住房公积金(元/年) | 小计报价(元/年) |
项目经理 | ||||||||
客服人员 | ||||||||
秩序维护队长兼安全管理人员 | ||||||||
秩序维护人员 | ||||||||
消防管理人员 | ||||||||
保洁人员 | ||||||||
绿化人员 | ||||||||
综合维修人员 | ||||||||
合计(元/年) |
2.其他费用(表二)
类别 | 小计(元/年) |
服装费 | |
物资耗材工具费 | |
综合维修日常维护费【含电梯维保和每年定期年检费(含电梯检验进行载荷试验)、电梯保险、二次供水检测及清洗消毒费用、消防系统维保费(包含灭火器的更换和维修等)、化粪池清理维护费用等】 | |
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能耗费(含公共照明及其他设施能耗电费、电梯电费、绿化、保洁用水费用) | |
招标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费用 | |
企业管理费 | |
利润 | |
税费(纳税人身份: XXXXX ) | |
完成本项目物业服务所需要的一切开支费用 | |
合计(元/年): |
3.投标报价(表三)
费用 | 合计(元/年) |
人员费用 | |
其他费用 | |
投标报价【人员费用+其他费用】 |
说明:1.如投标人因履约需增加分项报价表未列出的报价项目,可自行添加并计入投标报价。
2.投标人应根据分项报价明细表表格格式填写分项报价,报价合计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一切费用。
3.报价明细如有相关报价说明或计算依据,可另附页。
投标人名称:X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6日
名称: (略) (略) 和盛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和 (略) 139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锦绣大道南段43号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涂惠敏
电话:028-*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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