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采购绿地城二期车位销售服务机构 答疑及补遗通知书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采购绿地城二期车位销售服务机构”项目答疑及补遗内容告知如下: 答疑部分: 1、问题1:针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3.其他要求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主要针对是从事二手房经纪业务的中介门店的资质要求(很多资格证书还是采取挂靠的方式,持证人并未在挂靠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当前房地产销售代理业务的开展并无此要求,因此在当前营销环境较为困难,很多代理机构谨慎接业务的情况下,本要求条款是否可以放开, (略) 参与本次投标? 问题2: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2条、考核方式: 因(1)-(4)条款中,未完成半年销售目标时已扣减了,第(5)条款是否可以改为“未完成年度目标,扣减的差额销售服务费不再返还? 问题3: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二条、资格审查部分,(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单位 (略) 机密,且与本次绿地城二期车位销售服务机构的招标无直接关系,在投标单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前提下,是否可以取消此条款要求? 答:(1)取消本项目《?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相关要求。 (2)招标文件第五章第2条、考核方式第(5)款修改为:合同期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车位(1077个)销售时,将一次性补足差额销售服务费,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车位扣减差额销售服务费(与第二个半年考核一并结算)。 (3)本项目正文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时,按前附表为准。本项目无需提供财务情况。 2、问题1:针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3.其他要求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主要针对是从事二手房经纪业务的中介门店的资质要求(很多资格证书还是采取挂靠的方式,持证人并未在挂靠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当前房地产销售代理业务的开展并无此要求,因此在当前营销环境较为困难,很多代理机构谨慎接业务的情况下,本要求条款是否可以放开, (略) 参与本次投标? 问题2: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2条、考核方式: 因(1)-(4)条款中,未完成半年销售目标时已扣减了,第(5)条款是否可以改为“未完成年度目标,扣减的差额销售服务费不再返还? 问题3: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二条、资格审查部分,(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单位 (略) 机密,且与本次绿地城二期车位销售服务机构的招标无直接关系,在投标单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前提下,是否可以取消此条款要求? 答:详见质疑1回答。 3、关于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要求中,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高级《?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一项,根据2015年发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目前仅设定了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并无高级房地产经纪人考评,也咨询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学会也并没设定高级经纪人考评办法,能否明确招标文件中设立的高级房地产经纪人证书的发放机构。 答:取消本项目《?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要求。 4、关于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要求中,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高级《?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一项,根据2015年发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目前仅设定了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并无高级房地产经纪人考评,也咨询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学会也并没设定高级经纪人考评办法,能否明确招标文件中设立的高级房地产经纪人证书的发放机构。 答:详见质疑3回答。 补遗部分: 1、本项目合同参考条款随本补遗通知一并发出,详见附件。 特别提示: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和之前发布的通知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2024年11月4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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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采购绿地城二期车位销售服务机构 答疑及补遗通知书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采购绿地城二期车位销售服务机构”项目答疑及补遗内容告知如下: 答疑部分: 1、问题1:针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3.其他要求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主要针对是从事二手房经纪业务的中介门店的资质要求(很多资格证书还是采取挂靠的方式,持证人并未在挂靠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当前房地产销售代理业务的开展并无此要求,因此在当前营销环境较为困难,很多代理机构谨慎接业务的情况下,本要求条款是否可以放开, (略) 参与本次投标? 问题2: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2条、考核方式: 因(1)-(4)条款中,未完成半年销售目标时已扣减了,第(5)条款是否可以改为“未完成年度目标,扣减的差额销售服务费不再返还? 问题3: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二条、资格审查部分,(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单位 (略) 机密,且与本次绿地城二期车位销售服务机构的招标无直接关系,在投标单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前提下,是否可以取消此条款要求? 答:(1)取消本项目《?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相关要求。 (2)招标文件第五章第2条、考核方式第(5)款修改为:合同期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车位(1077个)销售时,将一次性补足差额销售服务费,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车位扣减差额销售服务费(与第二个半年考核一并结算)。 (3)本项目正文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时,按前附表为准。本项目无需提供财务情况。 2、问题1:针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3.其他要求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主要针对是从事二手房经纪业务的中介门店的资质要求(很多资格证书还是采取挂靠的方式,持证人并未在挂靠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当前房地产销售代理业务的开展并无此要求,因此在当前营销环境较为困难,很多代理机构谨慎接业务的情况下,本要求条款是否可以放开, (略) 参与本次投标? 问题2: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2条、考核方式: 因(1)-(4)条款中,未完成半年销售目标时已扣减了,第(5)条款是否可以改为“未完成年度目标,扣减的差额销售服务费不再返还? 问题3: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二条、资格审查部分,(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单位 (略) 机密,且与本次绿地城二期车位销售服务机构的招标无直接关系,在投标单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前提下,是否可以取消此条款要求? 答:详见质疑1回答。 3、关于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要求中,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高级《?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一项,根据2015年发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目前仅设定了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并无高级房地产经纪人考评,也咨询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学会也并没设定高级经纪人考评办法,能否明确招标文件中设立的高级房地产经纪人证书的发放机构。 答:取消本项目《?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要求。 4、关于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要求中,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高级《?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一项,根据2015年发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目前仅设定了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并无高级房地产经纪人考评,也咨询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学会也并没设定高级经纪人考评办法,能否明确招标文件中设立的高级房地产经纪人证书的发放机构。 答:详见质疑3回答。 补遗部分: 1、本项目合同参考条款随本补遗通知一并发出,详见附件。 特别提示: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和之前发布的通知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2024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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