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至2025学年学生食堂商品采购二次招标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4至2025学年学生食堂商品采购二次招标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镇安镇中心小学2024至2025学年学生食堂商品采购(二次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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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YXG2024CS02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XG2024CS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镇安镇中心小学2024至2025学年学生食堂商品采购(二次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8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4-10-28,更正为:2024-11-07。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11-04,更正为:2024-11-13。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12 09:00:00,更正为:2024-11-19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11-12 09:00:00,更正为:2024-11-19 09:00:00。
原公告的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镇安镇中心小学,更正为: (略) (略) 镇 (略) 镇安镇中心小学。
一、项目概况的主要商务要求的8点增加内容: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略) 前增加:▲
5.详细评审的内容修改为:
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满分 |
分值构成 | 报价得分20.0分 技术部分50.0分 商务部分30.0分 | 100 | |
投标报价得分 (20.0分) | 价格评审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高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高(相当于投标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60%为报价最高,评标基准价为 1-60%=40%,得满分 ;有投标报价为 50%,投标报价为 1-50%=50%;以此类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20 |
技术部分 (50.0分) | 配送服务方案 (4.0分) | 投标人须结合本项目制定配送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货保障、管理组织(专人服务、专人跟踪)、食品包装、运输装卸等、配送员工教育、内容: 1)配送服务方案具体、工作流程清晰、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4分; 2)配送服务方案较合理、具有针对性,满足采购要求,得 2分; 3)配送服务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1 分; 4)提供的方案不完整不合理,或不提供的,得 0 分。 | 4 |
质量保证方案 (4.0分) | 投标人须结合本项目,制定货物质量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来源、加工、存储、运输、验收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 1)产品来源清晰具体、保障货物新鲜的方案全面,质量及安全保证各环节措施具体、完善,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4分; 2)产品来源清晰较具体、保障货物新鲜的方案较全面,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各环节基本合理、完善,满足采购需求,得 2 分; 3)有提供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但产品来源不够清晰、保障货物新鲜的方案不够全面,质量及安全保证各环节措施不够具体、完善,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1分; 4)未提供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或未提供投标产品来源,得 0 分。 | 4 | |
(略) 理方案 (4.0分) | 投标人须结合本项目制定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的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临时任务、交通事故、节假日、重要或大型活动、恶劣天气等制定食品配送措施);②市场价格波动时货物数量、质量如何保障;③因质量不达标等原因出现退货 (略) 理办法;④食物中毒等突发 (略) 理方案。 1)应急方案 (略) 理预案明晰,对策措施具体,实用性强,可操作度高,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 2)有应急方案 (略) 理预案,实用性、具有针对性,满足采购需求,得 2分; 3)应急方案 (略) 理预案欠缺,实用性、可操作度差,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1 分。 4)不提供此项内容的,得 0 分。 | 4 | |
农产品溯源方案 (4.0分)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制定食品安全追溯(溯源)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的索证记录,以及未加工状态食材的留样): (1)方案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4 分; (2)方案较全面、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3)方案不够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不强的,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1分; (4)方案不完整不合理,或不提供的,得 0 分。 | 4 | |
农产品溯源能力 (3.0分) | 根据投标人是否具备食品安全(质量)追溯系统进行评分: 1)投标人具有可实现食品安全(质量)追溯管理功能系统的,得 3 分; 2)未具备食品安全(质量)追溯管理功能系统的,得 0 分。 备注:自有系统提供追溯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非自有系统提供购买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 | |
配送场地及设备情况 (7.0分) |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送场所配备情况、设备情况进行评价:配送场所面积≥500平方米,得7分,300平方米≤配送场所面积<500平方米,得4分,100平方米≤配送场所面积<300平方米,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①配送场地是投标人自有的,按佐证材料对应分值100%计分;租赁的按对应分值80%计分。②配送场地是投标人自有的,提供产权复印件;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产权复印件,投标前近三个月的租赁发票或租赁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③场所平面图和现场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材料不提供或无法评定不得分。 | 7 | |
配送车辆情况 (7.0分) | 根据各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配送车辆情况进行评价: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冷藏车,每配备1辆得2分,最高得4分;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厢式货车,每配备1辆得1分,最高得3分; 注:①配送车辆是投标人自有的,按佐证材料对应分值100%计分;租赁的,按对应分值80%计分。②提供年审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类型以行驶证或机动车辆登记证书或购车发票所载类型为准。如车辆是租赁的,需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投标前近三个月租赁发票或租赁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材料不提供或无法评定的不予计分。 | 7 | |
贮存条件情况 (7.0分) | 对投标人具有冷冻/冷藏库情况进行评价,对鲜肉类、冻肉类、水产类等有特定的冷藏库: 1)冷冻/冷藏库的容积≥200m3,得 7分; 2)150m3≤冷冻/冷藏库的容积<200m3,得4 分; 3)50m3≤冷冻/冷藏库的容积<150m3,得 1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注:①冷冻/冷藏库是投标人自有的,按佐证材料对应分值100%计分;租赁的,按对应分值80%计分。②冷冻/冷藏库投标人自有的,提供建设合同,现场内外图片;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现场内外图片,投标前近三个月的租赁发票或租赁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③冷冻/冷藏库平面图及照片作为证明材料,未体现容积大小情况的,投标人自行换算为立方米,否则不予计分。 | 7 | |
食品安全检测能力 (5.0分) |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检测室,具备食材检测能力,且检测室面积≥15平方米,得 2 分。注:需提供检测室建设合同及场地平面图、现场图片; 2、投标人需具备相关检测仪器,如:真菌霉素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水质重金属检测仪、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肉类安全检测仪、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食品重金属检测仪、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培养箱、显微镜、样品柜,上述11种仪器均配备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注:需提供检测设备现场图片、购买发票; 3、投标人需配备检测人员,检测人员需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检测员证书,配备人员≥2名得 1 分,配备人员1名得 0.5 分,没有配备人员得 0 分。注:需提供检测人员证书及投标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 | 5 | |
食品检测报告 (3.0分) | 投标人提供 2024 年1月至今的检测报告,由政府机构(含)认可的具有 CMA 或CNAS 资质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肉类(检测项目需包括但不限于:总砷、恩诺沙星、铅)、(2)水产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孔雀石绿、氯霉素等)、(3)禽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氯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4)瓜果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铅、镉、久效磷) (5)食用油类(检测项目需包含但不限于:铅、酸价、速灭磷) (6)调味品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以上类别产品的检测报告(且上述检测项目判定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或达标或同等描述); ②对应检测费用发票或转账凭证(发票或转账凭证须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名称一致)。 以上报告提供一个类别得 0.5分,最高得 3 分。 备注:同一类提供多份检测报告的,只计取一次分值;某类别检测项目不齐全的,对应类别不得分。 | 3 | |
安全管理员配备情况 (2.0分) | 根据各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的专业管理人员情况进行评价: 1)本项目投入食品安全管理员情况,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证书须为食品流通或食品销售,每提供 1 人得 1分,最高得 2分。 注:需提供以下资料作为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缺少任何一项则该人员不得分: ①提供上述人员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复印件; ②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③提供上述人员在投标人单位投标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 | 2 | |
商务部分 (30.0分) | 企业认证 (5.0分) | 根据各投标人的管理体系认证情况进行评价: 1)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 HACCP 认证,得 1 分; 2)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 分; 3)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 4)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 分; 5)获得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企业认证证书在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系统的查询页面复印件(以国家认 (略) 站查询页面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已失效或撤销的不得分。 | 5 |
售后服务能力 (5.0分) |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依据《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2011 认证的有效证书,适用范围需符合本项目采购的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 1)5 星级得 5 分; 2)4 星级得3 分; 3)3 星级得2 分; 4)2星级得1 分; 5)无提供得 0 分。 注:提供认证材料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 5 | |
同类项目经验 (5.0分) | 根据各投标人的近年业绩情况进行评价: 1)投标人 2021 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同类配送项目,并且满意度评价为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的,每个业绩得 1 分;不提供的得 0 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用户公章的用户评价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注:同一项目不同年份的合同按一份业绩计算,不重复计算业绩分数。同一业主在同一招标/采购项目中续签的合同不重复计分。同一业主同一项目出具多份评价的,只算一份。 | 5 | |
供货保障及联农带农能力 (3.0分) | 根据各投标人有无自营或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种养殖基地或农业合作社进行评分:每具备1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须提供种养殖基地或农业合作社现场照片;自营须提供产权证明或土地租赁合同,合作关系的还须提供合作协议、合作方营业执照( (略) 于有效期内)及投标前近三个月的供货发票或转账凭证。 | 3 | |
食品安全责任险 (10.0分) | 根据各投标供人投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金额情况进行评分: 1)食品安全责任险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得10分; 2)800 万元人民币≤食品安全责任险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得 5分; 3)600 万元人民币≤食品安全责任险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得 3分; 4)400 万元人民币≤食品安全责任险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得 1 分;4)无或低于 400 万元人民币不得分。 注: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投保的保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 10 | |
紧急或临时配送时间 (2.0分) | 针对紧急情况或采购人临时性供货(含退换货)的响应和送达时间,自收到采购人 通知起: 1)承诺在60分钟(含)内完成配送,得2分; 2)未提供或其他的,得0分。 【注:提供承诺函,不提供不得分。】 | 2 | |
合 计 | 100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7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名 称: (略) (略) 镇安镇中心小学
地 址: (略) (略) 镇 (略) 镇安镇中心小学
联系方式:0766-#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8号(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0766-#
项目联系人:康红丽
电 话:0766-#
(略) (略)
2024年11月07日
(略) (略) 镇安镇中心小学2024至2025学年学生食堂商品采购(二次招标)磋商文件(#).zip |
(略) (略) 镇安镇中心小学2024至2025学年学生食堂商品采购(二次招标)磋商文件(此件为准)更正公告.pdf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镇安镇中心小学2024至2025学年学生食堂商品采购(二次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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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YXG2024CS02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XG2024CS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镇安镇中心小学2024至2025学年学生食堂商品采购(二次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8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4-10-28,更正为:2024-11-07。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11-04,更正为:2024-11-13。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12 09:00:00,更正为:2024-11-19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11-12 09:00:00,更正为:2024-11-19 09:00:00。
原公告的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镇安镇中心小学,更正为: (略) (略) 镇 (略) 镇安镇中心小学。
一、项目概况的主要商务要求的8点增加内容: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略) 前增加:▲
5.详细评审的内容修改为:
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满分 |
分值构成 | 报价得分20.0分 技术部分50.0分 商务部分30.0分 | 100 | |
投标报价得分 (20.0分) | 价格评审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高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高(相当于投标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60%为报价最高,评标基准价为 1-60%=40%,得满分 ;有投标报价为 50%,投标报价为 1-50%=50%;以此类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20 |
技术部分 (50.0分) | 配送服务方案 (4.0分) | 投标人须结合本项目制定配送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货保障、管理组织(专人服务、专人跟踪)、食品包装、运输装卸等、配送员工教育、内容: 1)配送服务方案具体、工作流程清晰、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4分; 2)配送服务方案较合理、具有针对性,满足采购要求,得 2分; 3)配送服务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1 分; 4)提供的方案不完整不合理,或不提供的,得 0 分。 | 4 |
质量保证方案 (4.0分) | 投标人须结合本项目,制定货物质量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来源、加工、存储、运输、验收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 1)产品来源清晰具体、保障货物新鲜的方案全面,质量及安全保证各环节措施具体、完善,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4分; 2)产品来源清晰较具体、保障货物新鲜的方案较全面,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各环节基本合理、完善,满足采购需求,得 2 分; 3)有提供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但产品来源不够清晰、保障货物新鲜的方案不够全面,质量及安全保证各环节措施不够具体、完善,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1分; 4)未提供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或未提供投标产品来源,得 0 分。 | 4 | |
(略) 理方案 (4.0分) | 投标人须结合本项目制定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的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临时任务、交通事故、节假日、重要或大型活动、恶劣天气等制定食品配送措施);②市场价格波动时货物数量、质量如何保障;③因质量不达标等原因出现退货 (略) 理办法;④食物中毒等突发 (略) 理方案。 1)应急方案 (略) 理预案明晰,对策措施具体,实用性强,可操作度高,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 2)有应急方案 (略) 理预案,实用性、具有针对性,满足采购需求,得 2分; 3)应急方案 (略) 理预案欠缺,实用性、可操作度差,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1 分。 4)不提供此项内容的,得 0 分。 | 4 | |
农产品溯源方案 (4.0分)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制定食品安全追溯(溯源)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的索证记录,以及未加工状态食材的留样): (1)方案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4 分; (2)方案较全面、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3)方案不够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不强的,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1分; (4)方案不完整不合理,或不提供的,得 0 分。 | 4 | |
农产品溯源能力 (3.0分) | 根据投标人是否具备食品安全(质量)追溯系统进行评分: 1)投标人具有可实现食品安全(质量)追溯管理功能系统的,得 3 分; 2)未具备食品安全(质量)追溯管理功能系统的,得 0 分。 备注:自有系统提供追溯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非自有系统提供购买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 | |
配送场地及设备情况 (7.0分) |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送场所配备情况、设备情况进行评价:配送场所面积≥500平方米,得7分,300平方米≤配送场所面积<500平方米,得4分,100平方米≤配送场所面积<300平方米,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①配送场地是投标人自有的,按佐证材料对应分值100%计分;租赁的按对应分值80%计分。②配送场地是投标人自有的,提供产权复印件;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产权复印件,投标前近三个月的租赁发票或租赁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③场所平面图和现场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材料不提供或无法评定不得分。 | 7 | |
配送车辆情况 (7.0分) | 根据各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配送车辆情况进行评价: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冷藏车,每配备1辆得2分,最高得4分;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厢式货车,每配备1辆得1分,最高得3分; 注:①配送车辆是投标人自有的,按佐证材料对应分值100%计分;租赁的,按对应分值80%计分。②提供年审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类型以行驶证或机动车辆登记证书或购车发票所载类型为准。如车辆是租赁的,需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投标前近三个月租赁发票或租赁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材料不提供或无法评定的不予计分。 | 7 | |
贮存条件情况 (7.0分) | 对投标人具有冷冻/冷藏库情况进行评价,对鲜肉类、冻肉类、水产类等有特定的冷藏库: 1)冷冻/冷藏库的容积≥200m3,得 7分; 2)150m3≤冷冻/冷藏库的容积<200m3,得4 分; 3)50m3≤冷冻/冷藏库的容积<150m3,得 1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注:①冷冻/冷藏库是投标人自有的,按佐证材料对应分值100%计分;租赁的,按对应分值80%计分。②冷冻/冷藏库投标人自有的,提供建设合同,现场内外图片;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现场内外图片,投标前近三个月的租赁发票或租赁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③冷冻/冷藏库平面图及照片作为证明材料,未体现容积大小情况的,投标人自行换算为立方米,否则不予计分。 | 7 | |
食品安全检测能力 (5.0分) |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检测室,具备食材检测能力,且检测室面积≥15平方米,得 2 分。注:需提供检测室建设合同及场地平面图、现场图片; 2、投标人需具备相关检测仪器,如:真菌霉素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水质重金属检测仪、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肉类安全检测仪、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食品重金属检测仪、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培养箱、显微镜、样品柜,上述11种仪器均配备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注:需提供检测设备现场图片、购买发票; 3、投标人需配备检测人员,检测人员需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检测员证书,配备人员≥2名得 1 分,配备人员1名得 0.5 分,没有配备人员得 0 分。注:需提供检测人员证书及投标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 | 5 | |
食品检测报告 (3.0分) | 投标人提供 2024 年1月至今的检测报告,由政府机构(含)认可的具有 CMA 或CNAS 资质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肉类(检测项目需包括但不限于:总砷、恩诺沙星、铅)、(2)水产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孔雀石绿、氯霉素等)、(3)禽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氯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4)瓜果类(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铅、镉、久效磷) (5)食用油类(检测项目需包含但不限于:铅、酸价、速灭磷) (6)调味品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以上类别产品的检测报告(且上述检测项目判定结果须为合格或符合或达标或同等描述); ②对应检测费用发票或转账凭证(发票或转账凭证须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名称一致)。 以上报告提供一个类别得 0.5分,最高得 3 分。 备注:同一类提供多份检测报告的,只计取一次分值;某类别检测项目不齐全的,对应类别不得分。 | 3 | |
安全管理员配备情况 (2.0分) | 根据各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的专业管理人员情况进行评价: 1)本项目投入食品安全管理员情况,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证书须为食品流通或食品销售,每提供 1 人得 1分,最高得 2分。 注:需提供以下资料作为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缺少任何一项则该人员不得分: ①提供上述人员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复印件; ②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③提供上述人员在投标人单位投标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 | 2 | |
商务部分 (30.0分) | 企业认证 (5.0分) | 根据各投标人的管理体系认证情况进行评价: 1)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 HACCP 认证,得 1 分; 2)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 分; 3)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 4)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 分; 5)获得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企业认证证书在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系统的查询页面复印件(以国家认 (略) 站查询页面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已失效或撤销的不得分。 | 5 |
售后服务能力 (5.0分) |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依据《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2011 认证的有效证书,适用范围需符合本项目采购的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 1)5 星级得 5 分; 2)4 星级得3 分; 3)3 星级得2 分; 4)2星级得1 分; 5)无提供得 0 分。 注:提供认证材料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 5 | |
同类项目经验 (5.0分) | 根据各投标人的近年业绩情况进行评价: 1)投标人 2021 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同类配送项目,并且满意度评价为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的,每个业绩得 1 分;不提供的得 0 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用户公章的用户评价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注:同一项目不同年份的合同按一份业绩计算,不重复计算业绩分数。同一业主在同一招标/采购项目中续签的合同不重复计分。同一业主同一项目出具多份评价的,只算一份。 | 5 | |
供货保障及联农带农能力 (3.0分) | 根据各投标人有无自营或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种养殖基地或农业合作社进行评分:每具备1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须提供种养殖基地或农业合作社现场照片;自营须提供产权证明或土地租赁合同,合作关系的还须提供合作协议、合作方营业执照( (略) 于有效期内)及投标前近三个月的供货发票或转账凭证。 | 3 | |
食品安全责任险 (10.0分) | 根据各投标供人投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金额情况进行评分: 1)食品安全责任险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得10分; 2)800 万元人民币≤食品安全责任险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得 5分; 3)600 万元人民币≤食品安全责任险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得 3分; 4)400 万元人民币≤食品安全责任险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得 1 分;4)无或低于 400 万元人民币不得分。 注: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投保的保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 10 | |
紧急或临时配送时间 (2.0分) | 针对紧急情况或采购人临时性供货(含退换货)的响应和送达时间,自收到采购人 通知起: 1)承诺在60分钟(含)内完成配送,得2分; 2)未提供或其他的,得0分。 【注:提供承诺函,不提供不得分。】 | 2 | |
合 计 | 100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7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名 称: (略) (略) 镇安镇中心小学
地 址: (略) (略) 镇 (略) 镇安镇中心小学
联系方式:0766-#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8号(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0766-#
项目联系人:康红丽
电 话:0766-#
(略) (略)
2024年11月07日
(略) (略) 镇安镇中心小学2024至2025学年学生食堂商品采购(二次招标)磋商文件(#).zip |
(略) (略) 镇安镇中心小学2024至2025学年学生食堂商品采购(二次招标)磋商文件(此件为准)更正公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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