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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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8,063,48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华中科技大 (略) (略) (略) 净化工程 答疑补遗文件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华中科技大 (略) (略) (略) 净化工程”答疑、补遗3中关于质疑九、质疑二十七、质疑三十一中业绩问题回复澄清如下: 1、医院主体建筑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医院主体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包含净化工程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的要求。 2、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来佐证业绩造价金额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11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以上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通知内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单 (略) 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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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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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8,063,48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华中科技大 (略) (略) (略) 净化工程 答疑补遗文件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华中科技大 (略) (略) (略) 净化工程”答疑、补遗3中关于质疑九、质疑二十七、质疑三十一中业绩问题回复澄清如下: 1、医院主体建筑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医院主体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包含净化工程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的要求。 2、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来佐证业绩造价金额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11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以上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通知内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单 (略) 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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