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方红城文化旅游区二期勘察设计更正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海丰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方红城文化旅游区二期勘察设计更正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1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230,00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海丰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方红城文 (略) 二期)勘察设计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海丰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方红城文 (略) 二期)勘察设计于2024年11月 (略) (略) 和广东省招标 (略) 发布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现需对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澄清更正:
3、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出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招标人:海丰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11月5日 |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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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1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230,00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海丰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方红城文 (略) 二期)勘察设计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海丰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方红城文 (略) 二期)勘察设计于2024年11月 (略) (略) 和广东省招标 (略) 发布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现需对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澄清更正:
3、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出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招标人:海丰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11月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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