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镇人居环境改善安置房建设项目污水管网配套项目GC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开封镇人居环境改善安置房建设项目污水管网配套项目GC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GY_FJZHPG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评标办法2.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基准价=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k1×k2 + 各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k3, k1:指在计算基准价时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下浮比例, 由招标人在开标会上现场从 0.95、 0.94、0.93、0.92、0.91、0.90 六个数据中随机抽取一个数据并作为基准价计算的依据;k2:指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在基准价中所占权重;k3:指各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在基准价中所占权重。k2+k3=1,且 k3 不得小于 0.4。 k2 和 k3 的设置不得少于 3 组(如 K2=0.5、K3=0.5,K2=0.4、K3=0.6,K2=0.3、K3=0.7),K2和 K3 设置的组数及权重为: ,由招标人在开标会上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变更为:基准价=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k1×k2 + 各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k3, k1:指在计算基准价时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下浮比例, 由招标人在开标会上现场从 0.95、 0.94、0.93、0.92、0.91、0.90 六个数据中随机抽取一个数据并作为基准价计算的依据;k2:指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在基准价中所占权重;k3:指各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在基准价中所占权重。k2+k3=1,且 k3 不得小于 0.4。 k2 和 k3 的设置不得少于 3 组(如 K2=0.5、K3=0.5,K2=0.4、K3=0.6,K2=0.3、K3=0.7),K2和 K3 设置的组数及权重为: K2=0.5、K3=0.5,K2=0.4、K3=0.6,K2=0.3、K3=0.7 ,由招标人在开标会上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办法2.2.2(3)投标报价评审参数:单价遗漏项总价最高百分比()%,第一类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第二类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措施项目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不平衡报价总价最高百分比()%,总承包服务费计取方式变更为单价遗漏项总价最高百分比(2)%,第一类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20)%,第二类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25)%,措施项目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30)%,不平衡报价总价最高百分比(15)%,总承包服务费计取方式:按招标人指定项目金额方式计取。 3、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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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GY_FJZHPG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评标办法2.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基准价=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k1×k2 + 各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k3, k1:指在计算基准价时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下浮比例, 由招标人在开标会上现场从 0.95、 0.94、0.93、0.92、0.91、0.90 六个数据中随机抽取一个数据并作为基准价计算的依据;k2:指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在基准价中所占权重;k3:指各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在基准价中所占权重。k2+k3=1,且 k3 不得小于 0.4。 k2 和 k3 的设置不得少于 3 组(如 K2=0.5、K3=0.5,K2=0.4、K3=0.6,K2=0.3、K3=0.7),K2和 K3 设置的组数及权重为: ,由招标人在开标会上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变更为:基准价=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k1×k2 + 各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k3, k1:指在计算基准价时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下浮比例, 由招标人在开标会上现场从 0.95、 0.94、0.93、0.92、0.91、0.90 六个数据中随机抽取一个数据并作为基准价计算的依据;k2:指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在基准价中所占权重;k3:指各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在基准价中所占权重。k2+k3=1,且 k3 不得小于 0.4。 k2 和 k3 的设置不得少于 3 组(如 K2=0.5、K3=0.5,K2=0.4、K3=0.6,K2=0.3、K3=0.7),K2和 K3 设置的组数及权重为: K2=0.5、K3=0.5,K2=0.4、K3=0.6,K2=0.3、K3=0.7 ,由招标人在开标会上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办法2.2.2(3)投标报价评审参数:单价遗漏项总价最高百分比()%,第一类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第二类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措施项目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不平衡报价总价最高百分比()%,总承包服务费计取方式变更为单价遗漏项总价最高百分比(2)%,第一类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20)%,第二类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25)%,措施项目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30)%,不平衡报价总价最高百分比(15)%,总承包服务费计取方式:按招标人指定项目金额方式计取。 3、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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