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资产评估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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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资产评估更正公告

(略) (略) 股权转让 资产评估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SW173C2024FW01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股权转让资产评估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评标办法中

项目组人员

10分

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以取得证书时间计算),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得2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2.项目组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中每有1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得2 分,满分4分;

3.项目组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中每有1人具有注册资产评估的得2 分,满分4分。

注: 如项目组成员中同一人员具有有多项证书要求的,仅计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如供应商提供满足第 2 条人员证书数量已得满分,多出人员可视为满足第 3 条的人员证书并予以计分。项目组人员必须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

投标报价

14分

本项评审步骤:

评标价的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进行核查、调整,包括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

价格调整: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发生误差,有子项漏报的(即该供应商投标报价为漏项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按漏项子项和相关标准(有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无规定标准的按相应的本次招标中最高的单价报价)计算出该供应商的投标调整价;

价格扣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有漏项报价,则为投标调整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办法计算其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所有资格审查通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最低价。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4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4。

漏项报价的供应商,在按上述公式计算出其投标报价得分基础上,其漏项报价每低于投标调整价 1%再扣 1 分,得出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最终得分。若其最终中标,则中标价格为其投标报价,供应商应无异议,否则视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注:评标价(含一个或同时多个)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评标价平均值 5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现修改为:

项目组

人员

8分

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以取得证书时间计算),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得2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2.项目组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中每有1人具有注册资产评估的得2 分,满分6分。

注: 如项目组成员中同一人员具有有多项证书要求的,仅计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项目组人员必须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

投标

报价

16分

本项评审步骤:

评标价的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进行核查、调整,包括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

价格调整: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发生误差,有子项漏报的(即该供应商投标报价为漏项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按漏项子项和相关标准(有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无规定标准的按相应的本次招标中最高的单价报价)计算出该供应商的投标调整价;

价格扣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有漏项报价,则为投标调整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办法计算其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所有资格审查通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最低价。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6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6。

漏项报价的供应商,在按上述公式计算出其投标报价得分基础上,其漏项报价每低于投标调整价 1%再扣 1 分,得出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最终得分。若其最终中标,则中标价格为其投标报价,供应商应无异议,否则视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注:评标价(含一个或同时多个)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评标价平均值 5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51号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苏柏亚 (略)  

地址: (略) 皖江财富广场A2座10楼103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融 

电话:*


信息来源:http://**
(略) (略) 股权转让 资产评估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SW173C2024FW01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股权转让资产评估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评标办法中

项目组人员

10分

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以取得证书时间计算),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得2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2.项目组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中每有1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得2 分,满分4分;

3.项目组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中每有1人具有注册资产评估的得2 分,满分4分。

注: 如项目组成员中同一人员具有有多项证书要求的,仅计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如供应商提供满足第 2 条人员证书数量已得满分,多出人员可视为满足第 3 条的人员证书并予以计分。项目组人员必须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

投标报价

14分

本项评审步骤:

评标价的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进行核查、调整,包括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

价格调整: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发生误差,有子项漏报的(即该供应商投标报价为漏项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按漏项子项和相关标准(有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无规定标准的按相应的本次招标中最高的单价报价)计算出该供应商的投标调整价;

价格扣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有漏项报价,则为投标调整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办法计算其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所有资格审查通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最低价。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4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4。

漏项报价的供应商,在按上述公式计算出其投标报价得分基础上,其漏项报价每低于投标调整价 1%再扣 1 分,得出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最终得分。若其最终中标,则中标价格为其投标报价,供应商应无异议,否则视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注:评标价(含一个或同时多个)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评标价平均值 5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现修改为:

项目组

人员

8分

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以取得证书时间计算),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得2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2.项目组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中每有1人具有注册资产评估的得2 分,满分6分。

注: 如项目组成员中同一人员具有有多项证书要求的,仅计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项目组人员必须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

投标

报价

16分

本项评审步骤:

评标价的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进行核查、调整,包括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

价格调整: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发生误差,有子项漏报的(即该供应商投标报价为漏项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按漏项子项和相关标准(有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无规定标准的按相应的本次招标中最高的单价报价)计算出该供应商的投标调整价;

价格扣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有漏项报价,则为投标调整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办法计算其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所有资格审查通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最低价。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6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6。

漏项报价的供应商,在按上述公式计算出其投标报价得分基础上,其漏项报价每低于投标调整价 1%再扣 1 分,得出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最终得分。若其最终中标,则中标价格为其投标报价,供应商应无异议,否则视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注:评标价(含一个或同时多个)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评标价平均值 5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51号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苏柏亚 (略)  

地址: (略) 皖江财富广场A2座10楼103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融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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