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工程第1次澄清
综合楼工程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第十二中学综合楼工程(招标编号:TLGC(略))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1.10定标办法
原文 | 现修改为 |
本次招标 不采用 评定分离 | 本次招标 采用 评定分离 |
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原文 | 现修改为 |
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 采用“评定分离”,推荐有排序3名中标候选人 |
三、第三章 评标办法 6.1 技术标评审 业绩情况评分标准
原文 | 现修改为 |
③不得与项目经理业绩重复; | ③可以与项目经理业绩重复; |
③不得与企业业绩重复。 | ③可以与企业业绩重复。 |
四、第三章 评标办法 (增加以下定标内容)
9.定标
1.如中标候选人放弃、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对余下合格的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定标按照以下规则进行。
2.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数量为5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不得作为定标成员,定标成员不得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定标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3. 定标程序:
3.1 中标候选人调查。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调查,调 (略) 上调查、书面函询或实地考察等方式,调查小组由招标人自行组建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对中标候选人的经营状况、履约能力、投标文件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进行定性的评价。调查小组成员不得作为定标成员。
定标方法采用:集体票决法。
定标委员会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因素集体商议后投票确定中标人。
3.2定标因素:
3.2.1拟派项目经理答辩。重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度控制(确保按照合同工期完工的具体措施)、危大工程施工措施(包括深基坑、高边坡防护、垂直运输对校园及周边人群的安全防护)等方面进行答辩阐述。由评委按照“好”“一般”综合评定;
3.2.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占比、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等行业综合实力认定;
3.2.3企业信誉。近三年是否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荣誉,按照荣誉等级和数量综合评判;
3.2.4信用记录。重点关注企业近三年的信用信息:包括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等对其做出的各种奖惩及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记录等情况。
3.2.5价格因素。着重考察投标报价是否存在偏离投标人平均报价过多或不平衡报价等情况。
3.2.6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内承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建筑工人持证及自有劳务队(略)情况等;
3.2.7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时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
3.2.8项目投入使用后的维护和服务便利度。包括企业对本项目投入的维护情况,服务响应速度等情况。
注意:以上内容(除项目经理答辩),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综合考虑。开标后,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影响定标因素的相关资料。
3.3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自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质疑、无投诉后召开定标会,定标 (略) (略) 进行。定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方法定标,并形成定标报告。本项目定标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即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和综合分析后由定标委员会投票确定中标人。
投票规则:定标委员会成员每人仅一票,可向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其中之一进行投票,以中标候选人得票数量按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当中标候选人得票数相同时,则以价格较低的作为排名第一的确定为中标人。
五、请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六、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补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
七、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招标人: (略) 第十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日 期:2024年11月8日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第十二中学综合楼工程(招标编号:TLGC(略))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1.10定标办法
原文 | 现修改为 |
本次招标 不采用 评定分离 | 本次招标 采用 评定分离 |
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原文 | 现修改为 |
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 采用“评定分离”,推荐有排序3名中标候选人 |
三、第三章 评标办法 6.1 技术标评审 业绩情况评分标准
原文 | 现修改为 |
③不得与项目经理业绩重复; | ③可以与项目经理业绩重复; |
③不得与企业业绩重复。 | ③可以与企业业绩重复。 |
四、第三章 评标办法 (增加以下定标内容)
9.定标
1.如中标候选人放弃、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对余下合格的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定标按照以下规则进行。
2.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数量为5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不得作为定标成员,定标成员不得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定标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3. 定标程序:
3.1 中标候选人调查。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调查,调 (略) 上调查、书面函询或实地考察等方式,调查小组由招标人自行组建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对中标候选人的经营状况、履约能力、投标文件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进行定性的评价。调查小组成员不得作为定标成员。
定标方法采用:集体票决法。
定标委员会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因素集体商议后投票确定中标人。
3.2定标因素:
3.2.1拟派项目经理答辩。重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度控制(确保按照合同工期完工的具体措施)、危大工程施工措施(包括深基坑、高边坡防护、垂直运输对校园及周边人群的安全防护)等方面进行答辩阐述。由评委按照“好”“一般”综合评定;
3.2.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占比、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等行业综合实力认定;
3.2.3企业信誉。近三年是否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荣誉,按照荣誉等级和数量综合评判;
3.2.4信用记录。重点关注企业近三年的信用信息:包括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等对其做出的各种奖惩及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记录等情况。
3.2.5价格因素。着重考察投标报价是否存在偏离投标人平均报价过多或不平衡报价等情况。
3.2.6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内承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建筑工人持证及自有劳务队(略)情况等;
3.2.7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时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
3.2.8项目投入使用后的维护和服务便利度。包括企业对本项目投入的维护情况,服务响应速度等情况。
注意:以上内容(除项目经理答辩),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综合考虑。开标后,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影响定标因素的相关资料。
3.3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自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质疑、无投诉后召开定标会,定标 (略) (略) 进行。定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方法定标,并形成定标报告。本项目定标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即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和综合分析后由定标委员会投票确定中标人。
投票规则:定标委员会成员每人仅一票,可向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其中之一进行投票,以中标候选人得票数量按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当中标候选人得票数相同时,则以价格较低的作为排名第一的确定为中标人。
五、请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六、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补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
七、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招标人: (略) 第十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日 期: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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