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维计划-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工作现场核查部分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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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维计划-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工作现场核查部分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城维计划-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工作(现场核查部分)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照明建设管理中心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15:48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5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0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0-#-1867
采购单位 (略) 照明建设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海城街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0-#
代理机构名称 广州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4号2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0-#-1867
附件:
附件1 分包意向协议书.docx
附件2 代理协议.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维计划-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工作(现场核查部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及调整日程安排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11-01,更正为:2024-11-15。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15 09:00:00,更正为:2024-11-25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1-15 09:00:00,更正为:2024-11-25 09:00:00。

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一“(五)成交供应商须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项目服务工作,不得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不得遗失、损坏项目资料,并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期做好已完成项目的相关资料移交和归档工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有关的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泄露项目有关情况。如成交供应商有相关违规情况,采购人可对 (略) 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合同,并可对其不良行为记录在相关公共媒体上予以通报。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成交供应商在 (略) 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同时,采购人有权如实通报政府有关部门,由政府有关部门对 (略) 罚。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成交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现变更为:“(五)成交供应商须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不得遗失、损坏项目资料,并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期做好已完成项目的相关资料移交和归档工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有关的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泄露项目有关情况。如成交供应商有相关违规情况,采购人可对 (略) 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合同,并可对其不良行为记录在相关公共媒体上予以通报。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成交供应商在 (略) 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同时,采购人有权如实通报政府有关部门,由政府有关部门对 (略) 罚。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成交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照明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略) (略) 海城街2号

联系方式: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4号20楼

联系方式:020-#-18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20-#-1867

广州 (略)

2024年11月08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城维计划-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工作(现场核查部分)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照明建设管理中心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15:48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5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0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0-#-1867
采购单位 (略) 照明建设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海城街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0-#
代理机构名称 广州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4号2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0-#-1867
附件:
附件1 分包意向协议书.docx
附件2 代理协议.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维计划-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工作(现场核查部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及调整日程安排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11-01,更正为:2024-11-15。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15 09:00:00,更正为:2024-11-25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1-15 09:00:00,更正为:2024-11-25 09:00:00。

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一“(五)成交供应商须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项目服务工作,不得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不得遗失、损坏项目资料,并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期做好已完成项目的相关资料移交和归档工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有关的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泄露项目有关情况。如成交供应商有相关违规情况,采购人可对 (略) 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合同,并可对其不良行为记录在相关公共媒体上予以通报。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成交供应商在 (略) 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同时,采购人有权如实通报政府有关部门,由政府有关部门对 (略) 罚。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成交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现变更为:“(五)成交供应商须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不得遗失、损坏项目资料,并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期做好已完成项目的相关资料移交和归档工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有关的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泄露项目有关情况。如成交供应商有相关违规情况,采购人可对 (略) 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合同,并可对其不良行为记录在相关公共媒体上予以通报。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成交供应商在 (略) 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同时,采购人有权如实通报政府有关部门,由政府有关部门对 (略) 罚。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成交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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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照明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略) (略) 海城街2号

联系方式: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4号20楼

联系方式:020-#-18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20-#-1867

广州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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