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化用柴油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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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化用柴油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火化用柴油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殡仪馆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16:30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05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乐
项目联系电话 0415-(略)
采购单位 (略) 殡仪馆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77-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5-(略)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 (略)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5-(略)
公告信息
火化用柴油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发布时间: 2024-11-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火化用柴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0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1.3.8本项目所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前后不一致,现更正为本项目所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8日16时2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 (略) 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2.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 (略) 《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4.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投标人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殡仪馆
地 址: (略) (略) (略) 77-10
联系方式:0415-(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 (略) )
联系方式:0415-(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乐
电 话:0415-(略)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火化用柴油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殡仪馆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16:30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05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乐
项目联系电话 0415-(略)
采购单位 (略) 殡仪馆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77-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5-(略)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 (略)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5-(略)
公告信息
火化用柴油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发布时间: 2024-11-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火化用柴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0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1.3.8本项目所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前后不一致,现更正为本项目所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8日16时2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 (略) 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2.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 (略) 《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4.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投标人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殡仪馆
地 址: (略) (略) (略) 77-10
联系方式:0415-(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 (略) )
联系方式:0415-(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乐
电 话:0415-(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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